收藏 分销(赏)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173687 上传时间:2025-04-2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资金支付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务监督,依据XX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动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全面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修理(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除特别状况外(如不能使用POS机刷卡消费的),均必需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   二、公务卡的管理   1、公务卡执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2、我中心公务卡发卡代理银行为XXXX银行XX支行。办理   的公务卡账单日均为每月1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   3、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3至5万元不等。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4、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财务予以协助查询。   三、公务卡的报销管理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正规发票、银行卡消费凭条(POS签购单)及必需要提供的消费明细凭单等。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期账单中公务消费支出按规定程序提交财务人员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以免因逾期还款给持卡人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3、假设遗失公务卡消费凭条(POS签购单)的,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如特别状况,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 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   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实后,方可报销。   4、公务卡公务支出不同意透支提取现金,对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本局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升支付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依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试点方案〉的通知》(张政明电【2008】6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卡刷卡支付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本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二、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1、公务卡执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人员,人事科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还请卡内债务。   2、公务卡只限本人使用,目前公务消费执行公务卡和现金支付并行,但具备刷卡条件的,必必需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工作人员出差应在具备刷卡功能的酒店住宿,并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乘坐飞机的工作人员,购机票必必需使用公务卡刷卡或转账支付。   3、公务卡用于本局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期内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在未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当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三、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管理   1、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2、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公务消费的正规原始发票及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3、假设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 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将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实。   4、确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别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 等方式委托本局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   5、超过还款日还款的责任: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承当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因单位归还款项不及时引起的,由单位承当利息等费用。   6、对确实不能采纳银行转账结算和公务卡刷卡结算的公务消费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对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支出,经办人应写《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告》,经分管领导检察证实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经办人将审批后的《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告》和原始发票,及时到计财科办理报销手续。   7、有以下情形之一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   ①使用公务卡消费按有关财务管理程序应事先报批而未报批的;   ②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的内容不符的;   ③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的手续费;   ④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   ⑤其他不符合本局财务管理规定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8、未尽事宜,在执行中逐步完善。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   一、为进一步深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预算,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三、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并由个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卡及其密码安全由持卡人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持卡人应及时到发卡行申请补办。   四、原则上不同意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确有特别必需要,应于事前请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未通过同意提取的现金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当。   五、公务卡的结算范围主要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零星购买支出。   六、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当严格履行公务用款计划报批手续。未获批准的消费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相关事宜由持卡人负责。   七、公务消费时,要留存消费交易凭条(消费明细)和信用卡支出凭条(支出凭据),并索取发票(报销凭据)。且消费商品与用款计划项目一致,消费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   八、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当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期内(每月11日前),凭消费交易凭条、支出凭条、发票及相关附件等凭证办理报销手续。确因特别原因,持卡人不能在免息期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可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理报销手续(无票),或按借款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后,由财务人员将资金划入其公务卡。然后由持卡人按规定补办报销手续。   九、财务人员按照批准的报销金额及时向持卡人公务卡划转资金,不再向持卡人另行出具资金支付凭证。持卡人自行查询公务卡消费报销后的资金到账状况,假设有异常,应及时向财务人员反馈。   十、持卡人应全面准确了解公务卡的相关规定,避免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逾期还款,避免罚息损失,确保公务消费的顺利支付。   十一、持卡人调动、离职、退休或其他特别原因,应及时与发卡行协调,办理终止该信用卡的公务消费及报销的相关手续。   十二、严禁泄露本单位公务持卡人的交易信息。对恶意透支、拖欠还款等所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负责,本单位不承当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