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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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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2年度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开展,为了更好地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今年有关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维护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粮食收购行为,依法保护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全市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指导思想敞开收购粮食,对保护和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以及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通过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提升种粮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市场巡查、举报受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市级重点随机抽查等多

2、种方式,尤其是切实组织开展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的监督检查实务,从严查处在收购期间的无证、照收购、收购打白条、克斤扣两、压级压价、代扣款、不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依法管粮的各有关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全市秋粮收购顺利进行,确保省市两级秋粮收购会议的精神得到落实,确保收购的粮食储存安全。根据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我市秋粮收购期间组织开展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二、检查内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要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安排,主动开展或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实务行动,细致做好秋粮收购期间的检查工作,

3、从严打击在秋粮收购期间或能发现的各类坑农行为,共同维护本地区秋粮收购市场秩序。(一)粮食联动监管机制主要检查内容:1.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有无无证收购、超范围经营等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无销售不符合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行为;2.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是否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单价和收购价格,是否坚持了依质论价;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各托市收购点是否落实了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否按执行了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价格与作价办法的规定;3. 在用的计量器具是否通过质监部门检定合格,是否在计量鉴定有效期内,有无克扣斤两现象;4. 从事粮食加工、销售的收购单位,

4、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条件;粮食储存过程中有无与有毒、有害等污染物质混存行为;5. 粮食收购者是否了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落实了按质论价,是否向售粮者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代扣代缴行为;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二)粮食部门主要检查内容:1. 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情况和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检查收购经营者的仓容规模、质量检验能力相匹配的检验仪器配备、计量器具的配置、校验以及有无相适应的检验人员等情况;2. 收购粮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情况。检查收购现场是否公示了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作价办法,落实交售“明白粮”、“放心、粮”的情况;检查收购凭证规范记载情况,是否如实记载了售粮者姓名、粮

5、食品种名称、质量等级与具体质量指标、现场粮食质量检验人员签字和粮款支付记录情况;检查政策性粮食的稳供保价功能落实情况,从事政策性粮食收购的主体是否落实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粮食质量、粮食等级、粮食品种和作价的要求;当本地区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后,各有关委托收购点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和执行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自觉落实了惠农规定;3. 粮食售粮款项支付情况。检查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在收购粮食时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售粮款项工作,收购企业是否存在为他人代扣力资费、劳务费等费用、代缴税或其他任何费用等影响售粮农民的合法利益的情况;4. 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收购企业是否

6、严格执行了国家粮食统计制度、如实编制了粮食经营台帐和统计报表;5. 仓储设施情况。检查粮食储存仓间是否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是否落实了确保储粮安全;6.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情况。检查本辖区内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如期落实了粮油仓储单位的备案工作,检查已备案的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内容有无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变化后变更备案情况;检查粮油仓储单位自觉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中明确的粮油出入库管理、粮油储存管理义务的履行情况。三、检查时间粮食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开展的职责内的秋粮收购检查时间原则上应当在XX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本辖区内所有从事秋粮收购的经营者80%以

7、上的检查覆盖面。其中: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安排在XX月XX日前完成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落实第二期联合执法检查实务;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随即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组织与方法(一)市和辖市(区)自查。市和各辖市(区)组织辖区内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部门分别部署各辖市(区)的工商、质监、物价、卫生在秋粮收购期间的检查工作,安排适当的工作密度与检查交叉,体现不同的检查重点,全面落实检查职责。1. 全面自查。首先由各辖市(区)粮食部门按照今年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做好对辖区内粮食收购经营户的全面检查工作,落实依法检查

8、依法处罚工作。2. 本辖区的联合执法。针对本辖区内重点、突出的问题,由辖市(区)粮食部门会同辖市(区)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实务方案推进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取缔无证照收购粮食、肆意压级压价、不按规定兑付农民售粮款、计量器具失准,有意克扣斤两、销售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等行为。(二)市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在各辖市(区)组织开展的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全市组织将联合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或督查。联合抽查工作由市粮食部门牵头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安排若干名分管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随机选择的辖区、市各5户左右的被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三)适时启动最低收购价联

9、合检查。当本地区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后,粮食、价格、财政、发改等部门还要将组织拉网式检查,检查各委托收购点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和执行202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情况,从重打击不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行为。全市的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时间,还将委托有资质有粮食质量检查机构的质量抽样检验工作。五、严格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被检查对象指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要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对发现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办理。检查工作结束后,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10、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就检查情况、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各类坑农案件的查处情况作出专门通报。六、工作要求做好粮食收购检查工作,是各有关部门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职责所在,也是各有关部门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更是保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确保国家粮食调控政策落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物价总水平的重大意义。要根据秋粮收购的特点,合理安排,进一步完善秋粮监检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收购检查工作。(二)要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以及粮食质量卫生标准,为监检实务营造氛围。要把深入开展监检实

11、务与全心全意为监管对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在监检实务中,指导经营者做好收购、储存和粮食经营业务,全方位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力所能及地解答(决)经营者面临的涉粮等问题。要做好检查动态等信息编制工作,及时发现粮食监检动态。(三)要认真受理粮食收购期间的举报事项。市粮食部门已经落实了全市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和专人负责机制,全面受理粮食收购期间投诉举报的理与查处工作。举报受理将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并同步落实对举报人保密要求。(四)各部门要强化沟通。工商、价格、质监、卫生、粮食等部门之间、各部门与质检机构之间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工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监

12、检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打击各类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要严格程序要求,监检环节使用的法律文书要记载规范、认真,落实办案双人双证制度,严禁有非法干预粮食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2022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检查对象和时间(一)检查对象: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企业。(二)检查时间:2022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与秋粮收购工作同步进行。从202年XX月份开始,到2022年XX月底结束。二、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重点地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重点企业增加检查频次。三、检查

13、内容一是重点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明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量(价)折扣规则、结算方式、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让农民交“明白粮”;二是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压级压价、克扣斤两、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三是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入库验收环节是否存在走过场,虚假验收现象,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入库粮食是否及时退出政策性收购并妥善处置;四是重点检查用于粮食收购的地磅、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等检测仪器设备是否经过当地计量部门鉴定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定期对地磅等称重设备进行校验并落实地磅控制台被非法干扰计量的防范措施等;五是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

14、度,及早发现和妥善应对收储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潜在性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粮食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抓好秋粮收购意义重大。我县切实把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抓在手上,结合当前重点工作,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统筹选派精干力量,明确责任分工,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对秋粮收购出现的区域性、群体性、典型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宣传收购政策,将有关政策解读到位,引导企业主动遵规守纪,引导种粮农民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高度关注社会舆情,

15、妥善解决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涉粮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秋粮收购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三)创新执法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各县秋粮收购专项检查要使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操作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相关检查情况和结果根据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粮食

16、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指导,以服务种粮农民为根本,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粮食收购企业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查处无证无照收购,打白条,克斤克两、压级压价,不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收购顺利进行,切实稳定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二、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从事稻谷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以及代收代储企业、委托收购企业和跨地区收购企业等。三、检查时间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整个收购全过程,与收购同步进行。四、检查内容强化政策性粮食收购检查,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

17、线,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综合采用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严肃查处打白条、转圈粮、压级压价或抬集抬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粮食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粮食收购政策。1. 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许可证行为;2. 跨地区来我县从事收购活动,是否在县粮食部门按要求上报经营数据。3. 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公示制度。有无公示收购的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4. 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水、杂等增扣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的行为。5. 是否向售粮者足额支付售粮款,有无打白条和代缴代扣有关费税等

18、行为。兑付售粮款,做到“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等行为。6. 是否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定时向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数量,有无虚报、瞒报、拒报的行为。7. 是否做到敞开收购,有无挺收、限收、拒收行为。8. 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粮食收购码单(凭证),有无二次填写行为。9. 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粮食是否与有毒有害的物质混存,有无超设计标高、超设计容量储存粮食行为。10. 是否建立粮食质量档案,粮食出库是否执行质量检验制度。五、检查方法一是各粮食收购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二是粮食监督检查人员,通过听取各企业汇报粮食收购工作

19、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检查各企业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环节的手续、资料、凭证;现场查看各企业粮食收购和资金兑付情况;走访售粮农民等方式对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工作要求加强对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加大力度,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收购期间,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种粮农民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畅通诉求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坚持公开透明、文明监管执法。2.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成立收购监督

20、检查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收购监督检查。3. 密切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与本县相关部门、周边县区粮食管理部门沟通,近一步推进粮食行政执法职能的协调联动,健全跨区域执法工作机制,畅通案件举报级信息互通渠道,消除执法监管盲区,提高收购执法监管效能。4. 认真组织实施,规范监管行为。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明检查纪律,要按照“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及本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检查范围、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要进一步规范检查文书,建立检查工作档案,健全检查工作日志,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整改及处理情况,确保检查各项取得实效。5. 严肃查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发现案件及时向市

21、场监管部门移交。秋粮收购检查实施方案一、检查对象本市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包括中储粮、中粮直属企业、外资和港澳台企业、外省跨境经营企业、市直企业和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粮庄等。二、检查内容()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要对本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核查。核查重点:一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对没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暂不考虑收购量是否在50吨以下的办证前提条件)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移交工商部门处理;二是审核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效期,如已期满,要督促其向原发证机关进行申请延续,逾期不申请的,予以注销;三是审核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做到与工商

22、登记同级办理,对不同级办理的,要通知原许可机关取消其收购资格,并督促其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四是检查粮食收购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有重大变化,对条件缺失的,要限期整改,对不再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应当予以暂停或取消收购资格;五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有无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违者依照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予以查处。各县集中开展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应在2022年XX月底前完成,随后纳入常态监管。(二)最高库存量核定基本工作。要依照粮油经营企业库存量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所有粮油经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具体掌握各企业近两年来每月的粮食经营

23、量情况,以便及时核定企业的最高库存量。企业月粮食经营量计算公式为:月粮食经营量二当月收购量+当月销售量+月平均库存量。月平均库存量二(月初库存量+月末库存量)/2。一旦我省启动应急机制,各县市区要及时逐企业核定落实最高库存量标准,并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各县摸底调查工作应在2022年XX月底前完成。(三)成品粮(油)储备。为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对承担各级成品粮(油)储备任务的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成品粮(油)储备的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良好,储存是否安全;二是成品粮(油)储备代储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实行专仓(垛)储存,专人负责,专卡管理;三是成品粮(油)储备代储点的成品粮(油)库存

24、量是否高于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1.5倍,是否做到在规定期内(夏季不得超过3个月,其它季节不得超过6个月)及时轮换。该项检查应在11月底前完成。(四)跨省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省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收购所在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情况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情节由发证机关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五)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要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以及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要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25、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六)粮食经营者的其他收购行为。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未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对中储粮直属企业违反有关要求,从事与储备吞吐轮换直接相关业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活动,要加以制止,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及时报告。三、检查方式首先由各县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普查,即对本辖区内所有粮食收购主体开展拉网式检查;市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复查,采用不打招呼方式深入收购企业或个体粮庄进行检查,以核定普查质量;同时要配合进行不同形式的检查。

26、各县要根据本地粮食收购主体数量和工作量情况合理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检查方式方法,对粮食收购主体做到无不检查、无一遗漏。四、检查时间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XX月XX日为止,由各县组织本辖区普查;第二阶段从XX月X日至XX月XX日为复查阶段;第三阶段自2022年XX月XX日至X月底,为常规检查和督促整改阶段。五、工作要求2022年秋粮收购形势比较复杂,监督检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秋粮收购检查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重点工作和监督检查的首要工作任务,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秋粮收购工作的始终。(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

27、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购销科、财会科、仓储科、行发科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科。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统一领导检查工作。要明确相关业务科(股)室的工作分工,监督检查职能科(股)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价格、工商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对违反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查处。(二)周密制定检查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严密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个环节,确保检查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各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于XX月

28、XX日前报上级监督检查科。(三)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检查实施过程中,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并建立检查工作档案,翔实记载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等内容,切实做到检查内容不缩水,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要把这次秋粮收购大检查作为开展执法办案突破、锻炼执法队伍、大胆开展办案实践的一次有力尝试。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和经费。(四)加强指导和督查。对这次大检查,将开展抽查和巡回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人员和经费长期不落

29、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逐县督查,并组织对重大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对检查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检查人员不能做到公正、廉洁执法的,要严肃处理。(五)及时报告检查情况。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县要做好检查工作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要按时报送检查工作动态和有关数据,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在秋粮收购工作结束后,要在2022年XX月XX日前报阶段总结,2022年X月中旬报送本县市区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总结。关于加强2022年秋粮收购监管的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

30、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秋粮收购监管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2022年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为15500吨,其中:普通早籼稻3500吨,优质稻12000吨;截止XX月XX日,早籼稻完成3315吨,优质稻完成9110吨,还需完成优质稻2890吨的收购任务。为完成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现对我县秋粮收购工作进行如下布置。一是调查了解确定粮源。对我县粮食主产镇进行摸底,主动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加强联系,了解今年晚稻种植收获情况,确定秋粮收购粮源,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由粮食部门直属负责印制宣传标语,悬挂到粮食主产镇人员密集区,宣传粮食收购对种粮农户

31、的优惠政策。我县的优质稻定价比邻近县略高,充分利用我县粮食收购价格优势,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的宣传力度。三是做好秋粮收购仓储调配工作。由于部分粮食主产镇仓容紧张,要进行异地存放,为确保完成我县的秋粮收购,经领导会同粮食部门直属库商定,由我县四个点负责秋粮收储工作,其他镇配合联系粮源并做好秋粮收购工作。邻近粮食主产镇所收购的粮食需要调运到收储点所产生的运杂费,由粮食部门直属库适当补助运费。四是做好收购工作。粮食部门直属库要重点做好秋粮收购所需资金的筹备,对收购入库的粮食及时进行结算付清售粮款,各收粮点要及时将收购有关资料造册送乡镇财政部门。做好检测仪器的检验、输送清理

32、设备的检修、收购现场的设置以及人员培训和部署工作。要提供力可能及的优质服务,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内容,体现在秋粮收购工作中,确保我县的粮食收购工作顺利完成。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完成2022年下达的粮食收购任务,现成立秋粮收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三、工作任务(一)加强对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收购的监督检查。积极适应收购市场的形势变化,强化对种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收购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收购计划特别是调增计划是否与粮食种植面积相配,收购计划是否经过公示,售粮计划单是否存在边收边填甚至先收后补行为;二是粮食收购

33、业务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和留痕,是否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是否凭售粮计划单收购,收购实绩是否超出计划10%以上的情况,是否存在采用行政手段强迫稻谷生产者卖粮,粮食入库凭证资料是否完备并妥善保管;三是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质量检验相关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验,入库粮食质量是否达到国标中等以上,是否存在“以次充好” “转圈粮” “以陈顶新” “掺杂使假”情况,是否建立规范严格的质量管理档案;四是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情况,是否存在不及时将收购有关资料造册送乡镇财政部门情况;五是是否将收购的粮食存放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仓库情况,是否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

34、已涉案的企业仓房储粮,造成储粮安全隐患。(二)加强对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新修订实施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做好粮食收购许可改为企业备案相关工作,做到规范备案管理、优化收购服务。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粮食生产者需要,让粮食生产者交“明白粮” “放心粮”“舒心粮”;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在粮食收购中

35、做到现款结算、不打白条。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三)加强秋粮收购工作组织。各镇政府负责发动辖区内的稻谷生产者积极售粮,督促辖区内相关村委会核实稻谷生产者种植情况,组织村委会将粮食收购计划安排到稻谷生产者,督促所辖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向稻谷生产者支付补贴款。直属库、各粮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动群众,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秋粮收购组织工作,确保百分之百完成秋粮收购任务。秋粮收购到2022年X月XX日止,上级部门将不定期的对我县粮食收购企业时间进行巡查,对各镇开展秋粮收购工作进行督导。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秋粮收购

36、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认真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强化行政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分清压实各方责任。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安全实行同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粮食收储政策规定,切实规范粮食收储企业的收购行为,夯实收购企业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及粮食和储备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粮食收购过程中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三)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要广泛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引导收储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粮食生产者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畅通诉求渠道,用

37、好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相关检查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持续营造良好氛围。(四)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要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规范使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将强化外部执法检查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粮食收购行为。(五)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及时有效处理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单位

38、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对检查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应当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2022年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工作方案一、宣传工作要求全力抓好粮食收购,是贯彻关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具体行动。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政同责要求,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将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二、宣传工作目标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收购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政策,组织引导多元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规范收购行为,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三、宣传工作时间2022年X月一XX月四、宣传工作内容粮食流通

39、管理条例、XX省地方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管理办法、“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粒稻质量标准、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及实施方案等,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执行,公布收购库点。五、宣传工作形式创新工作理念,坚持集中政策宣传与经常性政策宣传相结合,结合本地特点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工作实效。(一)开设“粮食收购”专栏。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宣传粮食收购相关政策,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推进“互联网+粮食法制宣传”。(二)进行政策解读。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让社会民众对收购政策有更清晰的认识。(三)通过媒介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通讯短信、微信等媒介以及户外公告栏、户外led屏幕、广告牌

40、等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四)结合活动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及爱粮节粮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收购政策宣传进乡村、进田间。(五)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告农民朋友一封信等材料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六)张贴宣传告示。在粮食收购季节,各粮食收购站(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订单直接补贴标准等信息,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秋粮收购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秋粮收购秩序,切实做好全区秋粮收购工作,现就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认清形势,找准矛盾,营造出秋粮收购良好氛围。做好秋粮收购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业供给侧结

41、构性调整,事关社会稳定。从掌握的情况看,今年全区秋粮又将是一个丰收年景,但秋粮收购仓容偏紧,部分企业仓容不足的矛盾还较突出,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将是收购工作的重点难点。各企业要充分认清今年秋粮收购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扎实有效措施全面做好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秋粮收购氛围。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秋粮收购组织化程度。为加强领导,提高组织化程度,切实提高秋粮收购工作协调和指导力度,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秋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秋粮收购日常管

42、理工作。总公司工作人员分组挂钩下基层帮助企业开展秋粮收购工作。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组织。相应成立秋粮收购领导小组,并报区局秋粮收购领导小组备案。三、扎实准备,提升服务,严格执行收购政策。针对今年出现的新情况,各企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升为农服务的水平,积极组织开展秋粮收购。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夯实收购基础。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有仓收粮、有人收粮、有钱收粮”等关键环节,认真排查,找出短板,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收购工作方案,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做好仓容准备,积极采取腾仓并库、调销减库以及利用社会仓容等多种措施,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要准备安排好收

43、购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等,对质检、计量、统计、会计、保管等一线收购人员的业务再培训,宣传国家政策、执行国家政策。积极开展多元化收购,鼓励多类市场主体,投入秋粮收购,共筑平稳有序的收购市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农民“卖粮难”现象。二是执行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粮食收储企业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文件通知、公告,明确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等增扣量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三个决不允许”收购纪律、粮食收购服务“十个一”规范、粮食购销“六个规范化”、XX市粮食购销规范化实施意见、“满意XX粮”、“满意XX粮”APP第三方明查暗访考核工作的要求,

44、确保收购行为规范。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让售粮农民明白放心;坚决做到依质论价、准确计量,不打白条、不克扣斤两。同时,针对收购期间可能出现阴雨天气的情况,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为售粮农民提供烘干信息、晾晒场地等服务,减少农民损失,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总公司要加强与中储粮、农发行沟通协调,做好库点布设、空仓核验、凭证发放等工作。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兑付售粮款项。绝不允许出现“打白条”、“压级压价”、“限收拒收”的现象,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优化服务宣传,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要在收购现场做到八个“一”,即制作一块粮食收购公示栏、安排一间粮农休息室、提供一个茶水供应点、设置一个复

45、磅复秤处、配备一套简易检测仪、提供一块粮食整晒场、不扣一两昧心、粮、售粮款一次付清。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执行好国家政策不走样、把好收购质量关不动摇、对农民做好解释不推让”。全面推行“一卡通”结算,主动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经纪人等新型种植组织对接,通过“满意XX粮”、“满意XX粮”APP新服务载体,帮助联系收购库点,合理引导他们就近到仓容量较多,有资质的企业出售余粮,开展“人性化”和“个性化”优质服务,解决农民卖粮“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秋粮收

46、购工作时间长、要求高,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在收购期间,我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辖区内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收购活动及履行相关义务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会商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违反国家收购政策、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重要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各收购企业要自觉服从配合好市场监管,做好秋粮收购随机现场督查,认真填报秋粮收购督查表,履行好企业收购自律行为。五、抓好安全,细化管理,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决不能掉以轻心,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和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严禁违规操作,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要常抓不懈,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即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切实把安全工作融入秋粮收购全过程,着力把好收购入库和验收关,确保收购入库的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确保安全无事故;确保今年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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