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物品、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分类:
〔一〕爆炸品;〔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三〕易燃液体;
〔四〕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五〕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六〕放射性物品;〔七〕腐蚀品;〔八〕杂类。
危险物品的储存
〔一〕危险物品入库,必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保管员必必须进行所存危险物品相关的学习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二〕危险物品必必须分类隔离储存。种类不同的危险物品,分别就其性质和防火要求,按以下原则储存:
1、对互相抵触并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储存;
2、遇水燃烧和防雨防潮的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3、凡因物理、化学性质要求必必须采纳特别措施保管的物质,要严格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存放,并依据储存设施和环境条件与相邻库房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4、有防冻要求的物质应在具备一定保温措施的环境下存放。
〔三〕经常检查危险物品的物理性能和形态,做好记录,采纳相应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质量下降而引起事故。
〔四〕对特别物质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执行双人、双锁制。
〔五〕储存危险物品的库房,必必须落实季节性预防措施。如:防汛、防高温、防冻、防霉变、防自燃、防挥发、防渗漏、防潮解熔化等。
危险物品的使用
〔一〕危险物品的使用必必须建立严格的危险物品的使用审批制度,同时审批人员应依据危险物品使用的有关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检查确认:
1、作业人员是否具有使用危险物品的资质,是否了解所用危险物品的性能、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2、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选用合适;
3、现场是否具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
〔二〕依据危险品的使用环境和可能性危害因素,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围设警示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应马上启动预案控制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三〕危险物品作业结束后,应采纳必要的善后处理措施:
1、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剩余的危险物品遗留在作业现场;
2、对使用过的物料、器具做好清洁和回收处理,消除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因素;
3、剩余物料处置必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
危险物品的处理
废气的危险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必必须由获得资格认可的单位进行处理,有特别报废处理规定的危险物品,应在有关部门的直接监督和协助下按规定处理。
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一〕气瓶贮存和使用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气瓶经检验合格才准入库,瓶库气瓶量不得超过最大同意贮存量且不同介质气瓶不准混放;
2、 瓶库内应通风、干燥、禁火及其它热源,气瓶放置整齐,留有安全通道,空、满瓶分放标志显然;现场临时瓶库应有禁火、防晒、防热措施;库内瓶数低于10瓶;
3、 气瓶使用前应先登记,新气瓶应漆色鲜亮、字迹清楚、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4、 气瓶放置地点应远离热源,距明火大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距离大于10米且严禁爆晒或高温烘烤;瓶阀冻结时,不得明火烘烤;瓶阀瓶体禁油脂;
5、 气瓶上严禁搭接电缆和电焊引弧,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6、 乙炔瓶使用严禁卧放,减压阀后必必须装有回火防止阀,减压阀表盘玻璃应完好,刻度清楚,指针灵敏,封印不得损坏,气瓶用完后应保证安全附件齐全完好,各种残液不得随意倾倒。
〔二〕气瓶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工程部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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