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 目的
回单管理是运输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公司收款、明确债权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承运商回单管理,确保运营资金,降低运营风险,提升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 范围
本规定暂定的试用范围为北京工厂、铭越工厂、河间工厂发货回单管理。
三、 使命
回单管理员
负责与承运商做业务及相关规定的交接说明;
3.1.2 负责追踪、接收、复核返还的回单;
3.1.3 负责收集、整理上月的发货回单,并向财务部门交接。
签约承运商〔下简称“承运商〞〕
负责催促客户完成回单的签收;
3.2.2 负责收集、整理、装订全月回单;
3.2.3 负责编制当月《回单清单》;
3.2.4 负责定期回寄回单与《回单清单》。
财务部门
.1 负责接收并复合物流部交接的发货回单
四、 作业规程
4.1 回单的签收与整理
4.1.1承运商完成送货任务后,现场催促客户按要求签收回单;
4.1.2 发货回单的签收要求如下:
〔1〕随货携带的托运单、发货单〔签字返京联〕均必需签字;
〔2〕如回单一份多页,则每页均必需签字;
〔3〕回要求订单接货人本人签收;如果状况特别,必需他人代签时,清楚签写代签人全名〔可识别〕,并在名称下方附代签人联系方式;
〔4〕签收时,必需注明签收日期。
4. 回单签收完毕后,承运商汇总、整理当月回单,整理标准如下:
〔1〕按发货日期的正序排序回单;并在完成全月的回单整理后,装订成册;
〔2〕平整无折角
〔3〕撕装订孔边;如果单据破损请用胶带在单据背面粘贴。
〔4〕托运单与对应的发货单装订一起
4.整理后,编制《回单清单》。
4.2 回单的归档处理
4. 承运商于次月10-20号之间,将回单与《回单清单》邮寄回所属工厂物流部
4. 物流主管接到回单后,按《回单清单》核对回单。如无误,在《回单清单》上签字,并回传给承运商;
4.2.3 物流主管比对物流记录,核对并确认全月所有的回单;
4.2.4 每月20日,物流主管与财务部门进行上月物流回单的交接。
六、 相关文件
无
七、 记录与表格
无
更改记录
编制/修改
日期
版本号
生效日期
主要更改内容描述
编制/修改人
备注
2021/9/30
A/0
新编
闫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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