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绩效考核及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肥矿集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安全工作目标,提高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区队管理干部的安全职责,强化干部责任意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年度安全工作意见的要求,经贵肥能源公司研究,特要求所属各矿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绩效考核的原则和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重心下移,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突出日常安全质量考核,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职责的,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失职,导致现场工程质量差的,“三违”现象突出的,上级及矿主要领导检查评价差、危及安全生产的,依据工作性质、具体情节,按照一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科长任副组长,安监科、调度室、综合办、经营管理科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监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
三、领导小组工作准则
1.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和效果的原则。
2.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范围
井下采矿区队、掘进区队、辅助区队干部、生产科室正副科长。
五、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
2. 安监科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台帐,考核必须落实到责任人。
3. 各考核责任部门把考核结果必须于月底提前3天报安监科,不报或迟报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 月度绩效考核采取横向排名,分采矿、掘进、井下辅助和生产科室管理人员,严格制定好各项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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