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防火的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防火、灭火管理。
3. 职责
3.1品管部QE负责本办法治定与修订。
3.2实验室管理员负责执行本程序。
4.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试剂要单独存放。存放柜顶部要通风,置于阴凉通风位置。实验室内严禁存扩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4.1.2使用易挥发易燃液体试剂〔如乙醚、丙酮、石油醚等〕时,要坚持室内通风优良。绝不可在明火四周倾倒、转移这类试剂。
4.1.3进行加热、灼烧、蒸馏等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热易燃溶剂,必须用水浴或封闭电炉,严禁用灯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1.4点燃煤气灯时,应先关闭风门,后点火,再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门,再关煤气,要防止煤气灯内燃。
4.1.5使用酒精灯时,灯内燃料最多不得超过灯体溶剂的2/3。不够1/4时应先灭灯后再添酒精。点火时要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绝不可用另一燃着的酒精灯去点。灭灯时要用灯帽盖灭,绝不可用嘴去吹,以免引起灯里酒精内燃。
4.1.6易燃液体废液,要用专用容器收集后统一处理,绝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以免引发爆炸事故。
4.1.7电炉不可直接放在木制实验台上长时间使用,加热设备四周严禁放置可燃、易燃物及挥发性易燃液体。
4.1.8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防止因电火花、短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4.2.1实验室内必须配制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固定放置于便于取用的地点,并要定期检查器材的性能。
4.2.2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的基本知识,学会正确选择、使用灭火器材。
4.2.3假设局部起火,要马上切断电源、关闭煤气扑灭着火源,移走可燃物。
4.2.4扑灭火焰时,要针对着火的种类,选用不同的器材,采用相应的灭火措施。详见下二表:
表1 火灾的分类
火灾类别
着火物质
最正确灭火器材*
禁用灭火器材**
A
木材、纸张、棉花等
1,2
B
可燃性液体,如易燃化学试剂,石油化工产品
2,3,5,6
1
C
可燃性气体,如煤气、液化气、氢气、乙炔
4,5
D
可燃性金属,如钾、钙、铝粉、钛
"7150'、沙土
1〔2,3,5,6〕
*本栏中的号码即表2中灭火器材的序号。
**括号中的数字表示无效的灭火器材。
表2 常用的灭火器材
序号
器材名称
灭火机理、特性
适用范围
注
1
水
水的比热、汽化潜热大,价廉、量大,能迅速降低着火物和火场四周的温度,产生的水蒸气还能降低空气中氧的含量。
A类火灾
以下状况禁用水:
1. 与水反应生成可燃、有毒气体的物质着火;
2. 不溶于水又比水轻的易燃液体着火;
3. 贮存大量浓硫酸、浓硝酸场所着火;
4. 着火物邻近带电设备
2
泡沫灭火器
主要成分为硫酸铝、碳酸氢钠、皂粉等,与酸作用生成含二氧化碳的泡沫,覆盖于着火物表面遮断火焰热辐射,隔绝空气。
A类、B类火灾
以下状况禁用:
1. D类火灾;
2. 遇水能发生燃烧的物质的火;
3. 带电设备的火
3
二氧化硫灭火器
将二氧化碳压缩液化装在灭火器中,使用时,急速喷出,急剧汽化而降温,出现雪花状的固态二氧化碳。温度很低的气态、固态二氧化碳,可有效降低火区空气中的氧含量。当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35%〕时,火就会熄灭。
B类火灾
精密仪器、贵重资料图书。
不适于碱金属、轻金属及其氢化物着火,及自身能供氧的物质的着火
4
关闭燃烧源、断绝燃烧物来源
C类火灾
应移走气瓶,以免火场温度高引起爆炸
5
干粉灭火器
主要由碳酸氢纳、磷酸铵、氯化钠碳酸钠干粉及少量润滑剂、防潮剂组成、装于相应的灭火器内。使用时借助压缩氮气或二氧化碳将干粉以雾状粉流喷向燃烧物当干粉与火接触时,发生一系列物理遇化学作用使火熄灭。
B、C类火灾带电设备着火
不宜灭D类火灾
其他
1. 1211灭火器
2. CCl4灭火器
3. 7150灭火剂
4.砂土、石棉布
1. 1211即二氟一氯一溴甲烷,是一种阻化剂,能加速灭火作用。不导电无痕迹。
2. CCl4本身不燃,密度大,阻断覆盖火源
3. 为三甲基硼氧六环,受热分解汲取大量的热,并能形成氧化硼薄膜,隔绝空气
4. 覆盖燃烧物、隔绝空气
B类火灾,精密仪器、珍贵图书资料、电器着火
D类火灾,尤适用于镁、锡、钛着火
D类火灾,小范围
1. 二者均属卤代烷材料,除非必要,宜尽量少用
2. CCl4遇高温可生成剧毒光气,使用时要位于上风口,注意防毒
最经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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