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风险评估及控制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生产方针和目标,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隐患的管理,辨识及评价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与风险,评价其危险程度,判定出重大危险源,从而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术语
3.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3.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4重大危险源定义: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9)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5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6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7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3.8风险评估: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3.9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3.10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四、职责
4.1生产科等各科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书面报送保卫科。
3.2保卫科负责对各科室的危险源进行审查,并进行监控管理,同时公布《重大危险源及风险清单》。
五、控制程序
5.1危险源辨识范围、要求和原则
辨识范围:
(1) 生产经营的所有活动:包括常态和非常态活动。
(2) 生产经营的所有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
(3) 生产经营的所有设施:包括组织自身的和承包商提供的。
(4) 四种因素:包括化学、物理或机械、生物及人机工程。
(5) 事故类别:参照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伤、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16类
(6) 职业病类型:参照卫法监发[22 ] 108号《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8类。
辨识要求:
(1) 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2) 辨识原则:
a、综合考虑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参照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将危险因素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等16类。
b、对重大危害因素要进行重点分析,防止遗漏。特别是可能导致严重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特别关注。在危险源辩识时不仅要分析正常生产、施工、操作中的危险源,更要分析设备、设施、装置不良和误操作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源。
5.2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
5.2. 1重大危险源辨识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9)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2)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
〔2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生产过程危险源辨识
(1)按照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描述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16种危害因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辩识出本岗位、本部门的作业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因素,并分析其可能导致发生的事件。
(2)辨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对全过程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格雷厄姆-金尼法)是一种简便易行的评价方法,用来评价人们在某种具有潜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该法以被评价的环境与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发生频率作为参考的分数值,最后根据总的危险分数值来评价该作业场所的危险性。
格雷厄姆和金尼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三个方面:
a、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
b、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频率(E);
c、事故一旦发生时可能产生的后果(C)。
前两者可以看作是危险概率,后者则相当于危险严重度。这样,危险性可以用下式来表达:
危险性D=LxExC
式中: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C -事故后果;
D-危险性。
1)可能性因素L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是与事故发生的数学概率相关联的。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0,但在实际情况中,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故是不存在的,只能说可能性极小,概率趋于0.该方法将可能性因素L的分数值取值范围为0.1〜10:将不可能发生的情况的分值规定为0.1;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极少可能发生的情况规定为1;能预料将来某个时候会发生事故的分值规定为10.具体见下表:
表1事故及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l的分数值
分值
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10
完全会被预料到
6
相当可能
3
不经常,但可能
1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
0.5
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上不可能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E
操作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就越大,相应的危险性也就越大。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其频率分为10; 一年仅出现几次的暴露频率分值为1;根本不暴露的分值取为0.
具体分数值见下表:
表2暴露频率E的分数值
分数值
暴露频率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0
根本不暴露
3)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危险严重度C
事故或危险事件所可能牵涉的人身伤害严重程度变化范围很大,可以从伤害直至死亡事故。对于这样大的变化范围,规定分数值1〜1.具体分数取值范围见下表。
表3事故及危险事件发生严重性C的分数值
分数值
可能结果
1
许多人死亡
40
数人死亡
15
一人死亡
7
严重伤残
3
致残
1
轻伤需要救护
4)危险性程度分级
在确定了上述三个因素的分数值后,其三者的乘积即为总的危险性分数值D。根据有关资料,将危险程度分级的相应分数值列入下表:
表4危险度分析
分数值
危险级别
危险程度
〉320
I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II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70〜160
III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IV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20
IV
稍有危险,可能接受
5.3控制措施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记录在《重大危险源与风险清单》,进行统一的控制和管理。
控制措施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遵循消除、代替、工程控制隔离、管理措施、个体防护的原则。
当员工安全健康与财产保护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确保员工安全健康措施
5.4风险控制
通过风险排序,高风险和较高风险的危害因素为重大危害因素,应进行重点分析和特别关注,一般应制定控制计划和措施来消除风险或降低风险。
对于中、低风险程度的危害因素,可以通过控制计划和措施来消除风险或降低风险,也可以通过监视、测量和运行控制来维持其风险水平不再升高。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保卫科组织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辨识与评价结果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储存易燃物品的仓库管理:
(1)不得设在人集中的地方,与周围建筑物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2)应设置消防车通道和与储存易燃物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库房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3)易燃液体库房,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4)易燃液体的地上或半地下储罐应设置防火堤。
易燃物品使用管理:
(1)使用易燃物品,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用具,建立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2)易燃物品进库、出库、领用,应有严格的制度。
(3)使用易燃物品应指定专人管理。
(4)使用易燃物品时,作业场所应备足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烟火。
(5)怕晒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采取防晒、降温、隔热等措施。
(6)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不得留有散落、渗漏的易燃物品。
易燃物品装卸与运输管理
(1)易燃物品装卸,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工作时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在可能产生静电的容器上,应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
(2)易燃物品与其他物品以及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物品。
(3)运输易燃物品的车辆不得同时载运旅客。
(4)运输易燃物品的车辆,应备有与所装物品灭火方法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易燃物品的储存
(1)应分类存放在专门仓库内,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可燃物品,应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堆存时,应留有一定间距,通道和通风,主要通道的宽度应大于2m,每个仓库应规定储存限额。
(3)易燃、可燃的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易燃、可燃物品,不得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专人定时测温,必要时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5)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不得出现破损、残缺、变形、渗漏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
(6)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易燃、可燃物品,应另行存放,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
(7)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可燃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燃烧、爆炸。
(8)储存易燃、可燃物品的库房、储罐规定的安全距离内,不得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和活动。
(9)库房内不得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得用可燃材料搭建货架;仓库区应严禁烟火。
(10)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应及时清除出库。
(11) 易燃、可燃液体储罐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防止静电效应起火,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Q。
5.5风险信息更新
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当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时,必须对变更过程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
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5.6危险源管理
保卫科负责对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危险源预防控制方案。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及设备设施、以及职业健康危害必须到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保卫科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保卫科负责对本单位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整改措施进行更新。
5.相关记录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危险控制点台账》
《重大危险控制点目标、指标及管理表》
《危险控制点监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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