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路基施工安全专项措施
(一)、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交底的要求组织施工。
(二)、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1.人工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坚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2)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纳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四周挖土时,必须采用安全防护措施。
3.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互相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4.设有支档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合计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档工程。
5.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6.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强化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7.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制定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8.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9.采纳人工挑、抬、运土,应检查箩筐、土箕、抬扛、扁担、绳索等的牢固程度。
10.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修理,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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