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现场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时行,依据我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规范,现甲乙各方就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分包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分包项目施工期间:2018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乙各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规范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规范》等一系列规范规程。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乙各方分包合同中规定由甲方供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一定完整齐全,并且契合安全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全开展监督管理,指导和检查。
3、乙方应对进场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退场。
5、施工过程中,甲方发觉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告知单、停用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6、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开展经济处罚的权利。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8、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人员限期退场。
9、乙方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退场,直至终止分包合同,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甲方订立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供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3、乙方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该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1人的,应该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及以下的,应该配备3名及以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依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4、乙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担对安全生产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觉安全事故隐患,应该及时向项目承担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该立即制止。
5、乙方一定为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如垂直运送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一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乙方依据工程特点,合理安置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契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7、乙方一定为施工人员供应契合国家规范或行业规范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依据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乙方在安置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各方签章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展开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全部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乙方不得破坏甲方供应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确因施工所需要临时拆除的防护设施,一定经甲方安全部门愿意并及时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乙方应严格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5)要求正确用电。
12、乙方一定严格依据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依据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即逐级配电、逐级保
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3、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持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职匠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4、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的,需及时开展新工人入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15、乙方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一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16、乙方一定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7、乙方一定严格落实以下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要求,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安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现场监督:
(一)起重吊装工程;
(二)脚手架工程;
(三)临时用电;
(四)动火作业
(五)高处作业
(六)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
18、乙方严禁破坏施工现场入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楼梯、电梯井、孔洞、桥梁、隧道、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的安全警示标志。且不得违反标志的内容施工。
19、乙方严禁破坏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设施。严禁污染饮水、休息场所按时清扫,一定契合卫生规范。不得在作业区设置宿舍。
20、乙方一定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订立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阻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破坏或损坏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标志。
21、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一定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开展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一定由专人管理,定期开展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关的资料档案,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五条法律责任
乙方作为分包单位应该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
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
济亏损;乙方在其工程范围内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经济亏
损;若因此造成甲方亏损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抵扣,工程款项欠缺时甲方有权追偿。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各方磋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各方签章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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