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疾病焦虑障碍
一、概述
疾病焦虑障碍(illness anxiety disorder, IAD )是 DSM-5 引 入的诊断,可以理解为其中包括了部分既往被诊断为疑病症
(hypochondriasis)的患者以及部分既往被诊断为健康焦虑障碍 (health anxiety disorder)的患者。
DSM-5删除了疑病症的诊断,既往诊断为疑病症的患者几乎均可诊断 为躯体症状障碍(躯体主诉突出)或疾病焦虑障碍(躯体主诉轻微或不 存在)。在既往诊断为疑病症的患者中,可以归入DSM-5躯体症状障碍 和疾病焦虑障碍诊断的患者比例分别约为75%和 25%。健康焦虑的定义 为持续的、不切实际的担心或确信自己患有某种疾病。健康焦虑谱系一端 是毫无症状,另一端是严重症状,如疾病焦虑障碍或疑病症。
疾病焦虑障碍患者通常会去综合医院各科室就诊,而不是到精神科 就诊。
二、临床特征和评估
(一)临床特征
疾病焦虑的症状多种多样,当关于健康的先占观念引起有临床意义的 痛苦或损害时,则考虑为一种疾病。暂时的健康焦虑先占观念并不是疾病 焦虑障碍,如“医学生综合征”。中医学生可能会学到某种病时会短时间 担心自己是否也有这种病。
疾病焦虑障碍的核心特征包括:①即使查体正常、检测结果阴性且 医生再三保证,患者仍过分担心罹患某种严重躯体疾病,或坚持认为自 己有严重躯体疾病;②几乎没有躯体症状(如果躯体症状明显,则诊 断为躯体症状障碍)。
患者可能有关于以下内容的先占观念:①特定疾病(如癌症或HIV 感染);②身体功能(如排便);③功能的正常变化(如心率或血压 的正常变化);④模糊的躯体感觉(如“心、脏无力”)。患者的担忧可 能涉及一个或多个器官系统,并且关注的焦点可能逐渐从某一器官或疾 病转向另一器官或疾病。
不同患者的自知力也各异;一些患者承认其对疾病属于过分恐惧, 而另一些患者对自己的信念坚定不移。
对所恐惧的疾病的担忧往往成为患者生活的中心,其心、理社会功能 可能受损。关于疾病的先占观念通常导致医疗服务使用率高,医患关系信 任度低,医患双方受挫感都高。
普通人群中有健康焦虑症状(持续的、不切实际地担心或确信自己 有某种疾病的个体比没有健康焦虑的个体更可能出现其他精神障碍, 包括抑郁障碍、恶劣心境、双相障碍、场所恐惧症、惊恐障碍、社交 焦虑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和强迫症。
(二)病程
基于疑病症和健康焦虑症状的研究,疾病焦虑障碍通常呈慢性且症 状有波动,压力大时症状可加重。
(三)评估
初始评估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有重点的实验室检查。在诊断疾 病焦虑障碍之前,临床医生需要评估患者有无其他躯体疾病,尤其应重视 患者主诉,做到合理排除器质性疾病,以免因患者的焦虑色彩而忽视了患 者的躯体问题,同时关注患者之所关注也是与患者建立医患关系的基础。
然后是精神疾病史采集和精神状态检查,应询问以下内容:①关于 存在严重躯体疾病的恐惧和信念;②什么样的躯体感觉会触发患者 的健康焦虑;③患者如何应对焦虑;④自知力程度,即患者是否认识到 可能过分关注自己的健康;⑤当前恐惧出现的时间顺序,以及这些恐惧 是急性还是慢性的;⑥严重疾病病史,尤其是童年期疾病;⑦当前和既 往的医学评估和治疗;⑧患者与当前和既往医生的关系质量;
⑨精神科共病,如焦虑、抑郁和其他躯体症状障碍;⑩心理社会功能;
严重疾病的家族史。
三、治疗原则
对疾病焦虑障碍的主要治疗目标是改善对健康恐惧的应对,而不是 消除恐惧。治疗者需要关注医患关系,重视患者对疾病的关注和担忧,对 患者痛苦共情和包容,并积极解释和安慰保证,协商合理的治疗目标。
在最初治疗疾病焦虑障碍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包括安排定期就 诊、认可患者的恐惧、评估和治疗可诊断的一般躯体问题、减少不必要检 查和转诊、向患者保证可以排除严重的躯体问题、治疗精神障碍共病、改 善患者心理社会功能。
若上述一般原则处理之后无改善,心理治疗是有效的。推荐认知行 为治疗作为一线治疗。认知技术包括认知重构(例如纠正对健康的不良 信念和对健康信息的选择性关注),减少对罹患重大疾病的先占观念; 行为技术包括暴露治疗(例如对不适躯体体验的暴露治疗)、行为矫 正(例如减少过度就医)。
如果心理治疗无效或不可及,推荐抗抑郁药治疗,通常使用SSRI (如氟西汀或帕罗西汀),SNRI也合理选择。
对疾病焦虑障碍共病焦虑障碍或抑郁障碍的患者,以及因疾病焦虑 障碍而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推荐抗抑郁药治疗作为一线治疗。
四、多学科合作和随诊
疾病焦虑障碍的治疗和管理需要多学科合作。患者首诊多 为治疗躯体疾病的科室,首诊医生需要及早识别患者的过度焦虑, 解释安慰的同时进行必要的转诊和会诊。精神科医生可以对疾病 识别、医患关系、心理干预和药物治疗给予指导。推荐组成多学 科团队,不同专业需要保持沟通和治疗意见的一致。
患者需要定期随访,开始应由首诊医生或患者最为关注疾病 专业的医生主要负责,或者多个专业共同随访,当患者自知力改 善,能够认可精神科治疗后,可过渡到精神科为主的随诊,但对躯 体疾病的必要随诊保持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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