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河道保洁考核办法
序
号
内容
责任目标
评分标准
分值
(总分1分)
备注
1
组织
领导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责任分工清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上级指派的任务
责任分工不清楚、无健全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上级指派的任务,此项不得分
3
考核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月从满分1分中减去扣除分数,即为当月日常考核得分。
每扣1分扣罚
10元人民币的当期服务费。
2
档案制度
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及记录健全;工作计划、总结齐全
每缺少一项,扣0.5分
2
3
财务制度
工资发放及时、到位,记录健全;无克扣、挪用人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为工人进行有关规定的保险投保
每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
3
4
培训制度
有培训计划,对管理、检查、保洁人员定期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2
5
人员
配备
有专业的管理及检查人员每天进行检查
无专业的管理及检查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第一次发现时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5
6
保洁
要求
(1)河道实行全天保洁制(早6:30——晚5: )对湿地和水面进行巡回,全天河道内应见保洁工人。
(2)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行业的工作服(分春秋季、夏季、冬季),保持衣冠整洁,要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夜间作业应佩戴反光安全标志。
(3)购置保洁三轮车及其他保洁工具,确保保洁工人工具齐全,有利工作。
(4)保证河道水面清洁,河道每千平方米垃圾或漂浮物不超过10个.
(5)河道坝上游堆积漂浮物不超过10平方米。
(6)打捞的漂浮物应集中堆放、
(1)工作时间不见保洁工人的,每次扣1分。
(2)未按规定着标识
服上岗的,每发现1人次扣1分。(3)
保洁三轮车等保洁工具配备不达标的,每月每人次扣1分。(4)河道每千平方米垃圾或漂浮物超过10个,扣1分。
(5)河道坝上游堆积漂浮物超过10平方米,扣1分。
(6)打捞的漂浮物未集中堆放或清运不干净,扣1分。
70
1
包装放置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干净,做到垃圾、废弃物不堆放在人员集中地段或公共场所附近。
(7)禁止焚烧垃圾。
(7)发现有焚烧垃圾现象,每次扣1分。
7
新闻曝光和市民投诉
出现新闻曝光和市民投诉环境卫
生问题或受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扣分)的,经查实,确系责任范围内的,在24小时内解决
经查实,确系责任范围内的,每件次扣1分;在24小时内未解决的,每件次扣1分。
5
8
重大节庆、迎检任务落实情况
做好重大节庆、迎检活动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保障期间分管领导必须上岗巡查,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地完成上级组织的各项临时任务和专项治理任务等指令性工作
(1)不及时安排相关工作或草率处理、敷衍了事的,每次扣2分
(2)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问题并被扣分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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