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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HSE管理实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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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施工现场HSE管理实例 8.未按要求设置连墙杆。 9. 未按要求设置抛撑或抛撑不够。 10.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或斜撑。 11.跳板未固定。 12.随意拆掉或割除脚手架。 13.部分脚手架搭设人员不具备合格资质。 14.高大脚手架无搭设施工方案。 15.跳板或杆件搭设在工艺管线上。16.悬挑架斜撑或主受力点未加设防滑扣件。 17.未按规定设置护栏。 18.高大脚手架24米以下未设置双立杆。 19.杆件连接点设置于同一步距或跨距内。 20.未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 21.作业层跳板未满铺。 22.作业层未设置护脚板。 23.使用破损的杆件。作业现场四根 管线直接落放 在脚手架上 24.脚手架上放置过重重物。 25.脚手架拆掉未设警戒。 1.5 临时用电 一,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必需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民用电线和民用插线座。 3、对配电、用电设备和线路定期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填好巡查记录,检查记录应注明电工的联系方式。 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坚持整洁。 5、电焊机械应采用防雨、防潮、通风等措施。 6、使用电焊机焊接或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需穿戴防护用品。 7、雨天从事电焊作业,应采用可靠的防雨措施。 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需 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需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 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绝缘电阻不小于规定的标准。 9、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10、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场所、导电优良的地面照明,电源电 压不得大于12V。 11、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伏,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12、现场严禁使用开启式不防水的碘钨灯。 13、防爆场所必需使用防爆型灯具。 14、禁止使用移动式电缆滚。 15、焊机把线必需使用铜芯橡胶软线。 16、导线应使用橡胶护套铜芯软线。 17、搅拌机、卷扬机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8、移动式发电设备必需设置重复接地。 19、检修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纳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 统,须符合以下规定: 〔1〕采纳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必需由国家许可制造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 常常检查坚持完好。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3〕配电箱应设有分断点的总隔离开关和总断路器。用电设备的漏 电开关应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严禁使用刀闸开关控制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 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 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5〕配电箱、开关箱四周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修理的物品, 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腐蚀性物体。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 阻燃绝缘电器板上。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需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 但不得替代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 〔9〕漏电保护器出厂时所带的标签和铭牌应坚持完好,清楚可 读。 10〕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得串联。保护零线采纳焊接、压接、 螺栓连接等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和钩挂。保护零线除必需在 总配电箱处重复接地外,还必需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和末端处做重 复接地。 〔11〕与用电设备相关的铁棚、金属平台或构架等都必需做好接 地。 〔12〕不得采纳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 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纳螺纹钢。 〔13〕电器、用电设备接线端子不得裸露。 二,临时用电现场常见问题 1.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未按规定接零保护或接零保护不规范。 2. 配电箱倒送电〔进线电源下进上出〕。 3.使用移动式电缆卷。 4.使用多用插头。 5.使用民用插座。使 用 220V 碘 钨 灯作照明 6.使用裸露的照明灯具。 7.现场用电设备电缆线与焊 接把线、氧气乙炔带拉设混 乱。 8.电缆过路未作有效保护。 9.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未 能严格执行检查制度。 10.配电箱内电源线进线开关端裸露。 11.电焊把线及接头破损裸露; 保护接地线串连。 电焊机接地线 违章接到塔仪 表管支架上 电焊机接地把线 直接接到接地干 线上 12.现场焊接设备焊接地线接于仪表壳体或膨胀螺栓上。 13.焊机把线破损严重,多处裸露 14.电焊机二次侧一把两用,且二 次接线端无绝缘防护。 15.进入受限空间的电缆未在人孔部 位采用绝缘保护措施。16.使用塑料铝芯焊把线; 17.砂轮机电源线未使用橡皮护套铜芯 软电缆线。 18.自分配电箱总开关处直接接出供电电 缆。 外接电箱直接从二级 箱总闸接出。 19.进入受限空间 未采纳安全隔离 变压器。〔违章 使用机床控制变 压器代替行灯隔 离变压器〕 搅拌机使用倒 顺开关 20. 现场使用倒顺开关。 21.潮湿环境下,钢制脚手架上焊 接作业未铺设绝缘防护层。 22.使用扁钢、角钢、钢筋或钢管 做焊接地线连接件。 23.现场电缆布设杂乱。 1.6 受限空间作业 一,基本要求: 1、受限空间必需完全隔离或孤立,且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 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 2、进入前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 全措施。 3、所有进入人员都接受了受限空间培训或交底。 4、受限空间作业执行作业牌制度,动态反映分析数据。 5、监护人员必需准确掌握受限空间内人员出去实际状况。 6、按时进行气体检测/监测,并合格;确保没有其它危险气体、 化学物质等进入受限空间。 7、受限空间内确保通风优良、照明充足。二,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常见问题 1.受限空间未悬挂警示牌。 3月23日F402炉,XX工程公 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 内容与现场实际作业不符 2.作业内容与人员与许可证批准 的不符。 受限空间作业现 场无监护人和许 可证 4.许可证不在现场。 5.无人员进出登记。 6.监护人员未能有效掌握人员进出实际状况。 7.监护人员不了解监护内容、应急措施和内部实际状况。 8、受限空间内作业行灯电压不符合要求 1.7 用火作业 一,基本要求 1、不能用一张用火许可证进行多点作业或多项作业。 2、氧气带、乙炔带确保完好无破损、无泄漏,气管接头必 须使用专用卡具,禁止使用铁丝缠绕。 3、任何用火作业点必需有业主合格的监护人。 4、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同意同时进 行刷漆、喷漆作业;如确必需刷漆、喷漆作业,必需使用防爆电 器和照明。5、确保动火区域没有可燃材料或采用了有效的控制措施。 6、气瓶和割枪上安装回火器。 7、氧气和其它可燃气体〔如乙炔〕,无论空的或满的, 都应当安全稳固分开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相距至少5米,和 动火作业点相距10米。 8、气瓶移动搬运过程必需配置有防震圈、防爆帽。 二,用火作业现场常见问题 1.使用破损的氧气或乙炔带。 2.气瓶仪表损坏。 3.氧气瓶和乙炔瓶安 全距离不够。 5.高处动火未采用防止火花飞溅措施。 4.动火点与氧气瓶或乙炔瓶安全 距离不够。 6.电缆桥架四周动火未采用火花飞溅防护措施。 7.气瓶搬动或运输无防震圈。 8.夜间作业点照明不良,使用 气焊氧炔焰照明。 9.动火地点的监护用灭火器已失效。 1.8 破土作业 一,基本要求 1、严禁使用“检修作业票〞代替“动土作业许可 证〞。 2、作业前必需进行检查,确保地下无电缆或管线。 3、在开挖区四周(离边缘一米) 安装有硬围护。 4、距离开挖边缘1米区域内不准堆放任何材料。二,破土作业现场常见问题 1.装置内动土作业无专项作业许可证。 开挖作业时无动土 开挖许可证 1.9 个人防护用品 一,基本要求 1、安全带: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的五点式双大钩安 全带;严禁使用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严禁 打结。 2、工作服:长袖棉质劳保工作服;穿戴时下摆收紧,系 好扣子,袖管放下。 3、安全帽: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的安全帽;佩戴时帽带 扣好,帽内衬上紧。 4、劳保鞋: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等进入现场。 5、依据风险分析结果合理配置作业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 如防护眼镜、防护面罩、手套、雨鞋、耳塞、口罩、呼吸器、 防酸工作服等。 6、定期检查,并及时改换超期的个人防护用品。 二,个人防护现场常见问题 1.使用打结的安全带。 2.使用破损的安全带。 3.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安全带低挂高用。 4.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5.使用手持磨光机未戴护目镜。 6.进入现场不按规定穿工 作服或工作鞋。1.10 文明施工 一,基本要求 1、化学清洗应有经过审批的方案,有化学残液处理措施,严 禁随意排放。 2、装置内应严格执行清污排放措施。 3、工业垃圾应分类按指定地点集中,不得随意乱倒。 4、检修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对拆掉的栏杆、损坏的平台处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后应 恢复原样。 6、禁止高空抛物件、工具和杂物,疏通检修现场消防通道。 7、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需将所有设备和工具 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需清理场地,将工具和 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8、坚持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完好,不得堵塞、占用消防 通道,建、构筑的安全疏散出口、疏散楼梯口。 9、施工现场车辆按指定的位置有序停放。 二,文明施工现场常见问题 1、化学清洗残液就地排放。 2.在草坪上清洗换热器头盖,污水 随意排放。 3.塔器平台上施工垃圾散放。 4. 管线热处理未拉设警界线 第二节 施工HSE事故典型案例 2.1 火灾爆炸事故 2.2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 2.3 高处作业事故 2.4 起重吊装作业事故 2.5 临时用电事故 2.6 脚手架作业事故 2.7 破土作业事故1.1 火灾爆炸事故 XX公司氯碱厂电化车间冷冻水槽燃鸣事故 2006年8月28日10时40分氯碱厂电化车间在改换冷冻水槽〔V-011B 〕低压蒸汽阀门时,用气焊切割阀门螺栓,造成冷冻水槽呼吸口发生 燃鸣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性质比较严重,为认真吸 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事故状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8月28日8时30分,氯碱厂电化车间因冷冻水槽低压蒸汽阀门阀体漏 ,安排XX公司进行改换,开始用扳手拆卸阀门螺栓,由于阀门螺栓锈 蚀严重,用扳手拆卸困难,改用气焊切割。8时50分进行了环境用火分 析合格,并办理了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9时开始切割作业,10时40分 当切割到第5个螺栓时〔共8个螺栓〕发生燃鸣事故,立即熄灭。 二、原因分析 1、2#离子膜装置氢气冷却器少量泄漏,造成氢气进入到冷冻水 系统,并在冷冻水槽中积存。 2、电化车间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工程师虽然按照《用火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用火作业许可证。但由于危害识别不全 面,车间分析人员到冷冻水槽顶分析时只对槽体外部环境进行了可 燃气体分析,而没有对与蒸汽阀门相连的槽内进行可燃气体分析。 当对阀门螺栓用气焊进行切割作业时,造成槽内氢气燃鸣。 3、电化车间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漏洞和失误,没有意识到冷冻 水槽串入可燃物质的可能性,对冷冻水槽串入可燃物质的状况没有 及时发现。 本案例违反了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用火监护人履行以下使命: 〔四〕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 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 异常状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 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马上停止用火作业,并 向上级报告。 1.2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 X地在建原油储罐“〞特大爆炸事故 一、事故介绍 2006年10月28日19时16分, XX公司在建的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内浮顶隔舱刷 漆 防腐作业时,发生爆炸。 发生爆炸事故的原油储罐为浮顶罐,全高21.8米,全钢材质结构。储罐的浮顶 为圆盘状,内径80米,高约0.9米,从圆盘中心向外被径向分隔成1个圆盘舱〔半 径为9.6米〕和5个间距相等、完全独立的环状舱,每个环状舱又被隔板分隔成个 数不等的相对独立的隔舱,每个隔舱均开设人孔。事故发生前,储罐在进行 水 压测试,储罐内水位高度约13米。2006年10月28日,XX防腐工程总公司在原油 储罐浮顶隔舱内进行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有27人,其中施工队长、小队长及配料 工各1人,其他24人被平均分为4个作业组。防腐所使用的防锈漆为环氧云铁中间 漆,稀料主要成分为苯、甲苯。当日19时16分,在作业接近结束时,隔舱突然发 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6人轻伤,损毁储罐浮顶面积达850平方米。 二、事故原因 初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施工过程中,XX防腐工程总公司违规 私自改换防锈漆稀料,用含苯及甲苯等挥发性更大的有机溶剂替代原 施工方案确定的主要成分为二甲苯、丁醇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在没 有采用任何强制通风措施的状况下组织施工,使储罐隔舱内防锈漆和 稀料中的有机溶剂挥发、积存达到爆炸极限;施工现场电气线路不符 合安全规范要求,使用的行灯和手持照明灯具都没有防爆功能。初步 判定是电气火花引爆了达到爆炸极限可燃气体,导致这起特大爆炸事 故的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 题。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没有按规 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作业现场管理混乱 ,在可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的作业场所火种管理不严,使用非防爆照明灯 具等电器设备,施工现场还发现有手机、香烟和打火机等物品;且施工 组织极不合理,多人同时在一个狭小空间内作业。二是负责建设工程监 理的XX建设项目管理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该公司内部管理 混乱,监理人员数量、素养与承揽项目不相适应,监理水平低;对施工 作业现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措施,安全监理不规范,不能及时改正 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违章现象。 本案例违反了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同意同时 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 燃液体的作业。 第四十一条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 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时,使用的电器设备、照明等 ,必需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需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 气体报警仪,随时进行监测,当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时,必需马上组织 作业人员撤离。 本案例违反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必需要,可采纳自然 通风,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 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替换作业或休息。 第三十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需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 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 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必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必需 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作业环境 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必需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 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必 须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 它非防爆器材。 1.3 高处作业事故 XX碳五分开装置工程项目分包商“10·21〞高处坠落事故 在建15万吨/年碳五分开装置由XX石化建筑公司总承包,XX钢结构公司 承建钢平台的制作安装〔两家均为XX 石化改制单位〕。 2008年10月21日,XX钢结构公司在主厂房四层〔顶层〕平台铺设格板。 吴某等人负责搬运和铺设格板,吴某等人〔均为XX钢结构安装公司从 XX 管道安装借用的临时用工〕负责用卡子固定。13时40分左右,卡 子用完,第5轴格板已部分铺设但没有固定,吴某等人离开去取卡子,吴某 等人持续铺放格板。14时左右,吴某踏上一块未固定的格板时,所抬的格 板不慎撞到踩着的格板上,导致格板位移、搁空,反转掉落,吴友林随格 板坠落至5.5 m落差的三层平台,格板立即砸落在身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没 有按照“固定一块、安装一块〞的要求作业。 现场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铺设格栅板作业没有具体施工方案。XX 石油化工建筑公司作为总包方,只制定了总体施工方案,没有制定或要 求分包方——XX钢结构制定铺设格栅板的施工方案;没有依据 项目进展识别存在的风险,提出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作业过程安 全监护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现场违章施工行为。本案例违反了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进行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 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审批。 第十一条 在生产设施、装置等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 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 的施工单位和个人执行处罚,性质严重的应停止作业直至辞退。 违反了作业规程,没有按照“固定一块、安装一块〞的要求作业。 1.4 起重吊装作业事故 XX建设公司“〞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2004年9月18日20时20分左右,XX建设公司检修二车间在XX炼油厂第三常 减压装置改造现场,在吊装一根长9米的Φ219×7管线时,发生管线高处滑脱坠 落后砸人致死事故,。 一、事故经过 9月18日, XX建设公司检修二车间到XX 炼油厂第三常减压装置改造现场 执行吊装一长9米的Φ219×7管线任务,晚8点左右施工现场具备吊装条件后 ,检修二车间起重工王某等三人(王某为主)采纳单绳单点捆绑扣形式将钢丝 绳捆绑在该管线距上端部4.3米的位置,然后示意吊车“实习司机〞刘某起 吊2米后见没事,王某等三人离开地面去18.5米处平台准备与其他起重工一 起穿管线,吊装作业改由已在18.5米平台上的起重工谷某指挥。当管线垂直 提升至18.5米的平台高度后,刘某按照谷某的指令进行摆杆操作,在摆杆操 作过程中,不慎使管线与平台栏杆相撞,造成管线从钢丝绳扣中滑脱坠落, 管线竖着插到距吊车东南1.2米处的水泥地面后歪倒,砸在吊车西南侧3.5米 处的本吊车正式司机王某〔刘某的师傅〕身上,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初步原因分析 1、起重工王某采纳单绳单点捆绑扣形式捆绑管线,未采用防滑 措施,是管线滑脱坠落的直接原因。 2、王某〔事故中已死亡〕违规安排未取得“特别作业操作证〞 的刘某进行吊装作业,且不在现场监督指导,是发生本次事故的主 要原因。 3、刘某无证上岗进行吊装作业,对错误的管线捆绑方式未提出 异议就进行吊装作业,且摆杆操作不熟练,造成管线与平台栏杆碰 撞,是管线滑脱坠落的重要原因。 本案例违反了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属于特 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和业务主管 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 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七条 起重作业中,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 5.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 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第十八条 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吊物捆绑必需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余下的绳 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1.5 临时用电事故 XX公司9月4日触电事故 2007年9月4日,XX工程公司分包商——XX公司在XX炼化焦化装置改 造现场发生1起触电死亡事故。 9月4日上午7时30分,班长曹某安排苏XX〔受害人〕、王某、郭某等3 人到焦化加热炉做热处理准备工作,郭某先到热处理机摆放处将热处理机 总电闸合上,然后到炉区参加倒线工作。8时左右,他们每人拉着一根加热 线移动。突然,听到苏某说:“有电,有电!〞并倒下。其他人见其触电 ,迅速过来拿开电线,并对其实施急救。10时30分左右,苏某抢救无效死 亡。 事故直接原因:有关人员违反了《热处理机操作规程》,在布线等准备 工作未完成之前先合上了电闸,提供了本起事故的危险源;设备出现故障 ,与受害人所拉线缆相连的可控硅误触发,使该线缆接头带强电,在拉加 热线缆过程中,受害人手碰到线接头,发生意外触电。 事故主要原因:XX公司现场施工中缺乏安全作业指导,对直接作业环 节安全监督不到位,员工操作行为往往取决于怎样做更方便,而不是操作 规程;设备检查、保养不到位,特别是设备防雨、防潮措施落实不利,为 施工生产埋下了安全隐患。作为总包单位,XX 工程公司对施工作业过程安 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对分包商资质把关不严,对事故发生也负有一定的 管理责任。本案例违反了《热处理机操作规程》中的在布线等准备工作未完成 之前先合上了电闸,提供了本起事故的危险源。 违反了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当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常常深入现场,监 督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 HSE管理规定,应向承包商下达“改正与预防措施单〞,并跟踪检查。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依据《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有关条款,给 予相应处理。 1.6 脚手架作业事故 X石油化工总厂承包商“8·20〞脚手架坍塌事故 2008年8月20日9时45分左右,XX石化工程建设在 XX石油化 工总厂拆掉焦化装置焦炭塔内的脚手架过程中,脚手架突然坍塌,导致5 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在拆掉脚手架过程中,脚手架下部的一个固定扣件突 然断裂,导致上部管架坍塌。 事故间接原因:一是XX公司施工装备质量管理不到位,脚手架质量不 符合要求。现场收集的多个脚手架扣件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二是XX 公司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严不细,没有及时排查整改脚手架存在的隐患。 三是XX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大部分现场施工人员工龄仅1年,操作 工安全素养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四是XX石化总厂现场监督管理不 严,没有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设施隐患。 本案例违反了建设部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01〕 3.2 扣件 3.2.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纳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采纳其它材料 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实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本案例违反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施工作业基本条件 7、双方人员确认作业现场已具备安全作业条件。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HSE管理要求 1、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本案例违反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第五条 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4.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常常深入现场进行 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催促有关单位解决。 1.7 破土作业事故 XX建设“〞坍塌死亡事故 2008年1月3日10时45分,XX建设公司分包商XX工程,在X联 合石化公司聚丙烯区进行二级地管碰头作业过程中,管沟壁突然塌方,导 致一名分包商员工死亡。 1月3日上午7时30分,X建设公司分包商 XX工程在X联合石化 公司老厂内聚丙烯区准备挖掘作业,作业人员在办理完动土作业票后,使 用挖掘机进行地管沟挖掘作业,10时左右作业完毕,管沟未进行放坡。 10时20分左右,XX建设队长赵某安排5名工人用绳子将一段地 管放入刚开挖好的管沟内〔地管沟深2.92m,宽1.7m,管子为φ200mm钢骨 架塑料管〕。10时40分左右,工人张某、陈某下到地管沟进行对口作业, 另外一人刘某在上面监护。陈某开始打磨管口,张某站在管子的另一面。 10时45分左右,东侧管沟壁突然塌方〔塌方体积约为3.5 m×2.9 m×1m〕 ,张某被塌方的土块埋没,陈某仅左腿被压,后拔腿跑出。监护人刘某看 见塌方后马上跑下去扒土救人。11时5分左右张某被救出,经抢救无效死 亡。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管沟挖掘作业没有按规范要求对管沟壁采用放坡措施。按照有关规范要 求,应依据土的类别和坡顶载荷,按照一定的坡度采用放坡措施。在该工程施 工方案中也规定 “〞、“〞。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得到执行。 二是管沟壁东侧违规堆放的管道,对管沟壁造成挤压。施工方案中规定“距 管沟边1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材料和弃土〞。XX建设施工人员在2007年 12月31日,吊运8根φ400mm ×6m的铸铁管,堆放在距塌方管沟壁侧边缘约1米 左右处,对管沟壁造成挤压,使土体剪应力增加,是导致塌方的重要原因。 三是垂直方向的开挖,造成管头沟坑承载力减弱。XX工程公司1月3日沿南北 向横穿马路开挖地管沟,造成原先开挖的管头沟坑〔即塌方处,沟壁未进行放 坡,无支护〕承载力减弱,是事故的次要原因。 施工方案不完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落实,总包方对两家分包商的安全管 理存在脱节;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使命等,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本案例违反了公司《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 作业安全措施 1.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 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 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 和变形,必要时采用防护措施,强化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时 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纳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 中应采用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10.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马上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显然标志的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执勤; 〔5〕通知制定、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调查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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