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对处方的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剂量、用法、禁忌、药名、色质、剂型等查对无误方可调配。调配后经另一个人核对并签字,再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对易沉淀的液体方剂要注明“服前摇动”,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字样,以免发生意外。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二、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三、调配处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四、调剂室内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防止拿错及便于工作的有序性。
五、调剂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调剂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
六、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二级库的缺药应及时增补。
七、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并写上标记,严格按医院处方制度执行。
八、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九、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十、定期向临床科室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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