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内贸易部饲料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饲料产品的质量责任,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发挥国有饲料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产品质量,是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和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有关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
本办法所称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给用户造成损失后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国内贸易部系统饲料管理机构以及从事饲料产品生产、储运、销售的企业,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接受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产品的质量监督,并依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 饲料产品质量管理任务是:饲料企业应经常了解畜牧及水产养殖业对饲料的需要,教育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建立严密、协调、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采用科学方法,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努力生产质量好、适销对路、用户满意、经济效益高、有竞争力的产品。
第二章 原料
第五条 饲料企业采购各种饲料原料,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有地方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没有上述标准的,由企业根据确保产品质量的原则以合同形式确定.
第六条 原料入厂时,必须按批次严格验收,弄清名称、品种、数量、等级、供货单位、质量指标、包装等情况,并根据检验制度和留样观察制度进行检验并留样备查。
第七条 凡霉变、污染等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原则,饲料企业不得用于加工饲料。
第八条 饲料产品中不得添加未经国家批准使用和明令淘汰的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标准》。饲料中如添加药物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配方设计与质量标准
第九条 饲料企业的配方设计人员要由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专业人员担任。饲料配方设计要符合质量标准,讲求经济效益,并要遵循科学、实用、经济、卫生的原则。
第十条 饲料企业设计的配方,要报上级主管部门与质量监督部门备案。企业在不降低营养指标、不影响饲养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原料组成及配比,但要做出变更记录、备案。
第十一条 企业生产的产品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以确保产品质量。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并报企业主管部门与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饲料产品卫生标准为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四章 生产
第十三条 饲料厂要严格按照配方生产。添加药物的饲料及预混合饲料在更换品种时,要科学安排换批顺序,注意做好必要的清理工作,防止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
饲料厂必须建立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及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四条 计量设备及器具要定期检验,没有合格证的计量设备及器具不准使用。
第十五条 饲料厂的混合机要定期测试,确定物料的添加顺序,以利混合均匀,并符合混合均匀度标准.
第十六条 饲料厂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工序、各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饲料包装与标记
第十七条 饲料产品包装必须保证饲料产品的质量,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便于贮存、运输和使用.
第十八条 饲料产品的外包装要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饲料标签标准的要求。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营养成份、分析保证值、净重、出厂年月日、保质期、厂名、厂址和产品标准代号等。散装运输的配合饲料,标签随发货单一起传送。
第十九条 饲料产品经检验合格,方能发放出厂合格证.
务制度规划草案
制度的目的不是约束,是为规范行为,规避可能风险,提高运作效率.企业制度是为使企业运营达到事项明晰性、可预测性、可控性.企业运营事项从内部财务管理分为生产经营和费用支出,依据财务部门管理目的,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生产与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开支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规范行为为目标。
第一章费用开支计划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必须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办公会议或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费用开支指标.
第二条 公司同时授予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 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二章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一条 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费用当事人申请;
2。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财务部门审核;
4。授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行政费用管理
第一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行政部长批准;
(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分管副总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账报销。
第二条 交通费报销:
1。交通补贴依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2。交通补贴以报销形式发放。
3.员工外勤不能按时返回就餐者可给予误餐补贴。
4.员工外勤每天交通费标准为元,经批准可乘坐出租车并报销。凡公司派车均不报销外勤交通费。
第三条 应酬招待开支报销:
1.根据公司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
2.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3.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如公司有定点酒店、宾馆.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第四章内部费用单据管理
第一条 依类别规范填制相关单据。
第二条 报销单据后依公司规定贴附相关正规票据,特殊事项贴附相关证明.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为公司运营主体,其财务流转直接影响公司运作。企业运营事项要求准确及时详尽,财务部门能对单据进行合理合法处理,对数据能进行完整分析,最终做到可控。
第一章内部分工管理
第一条 生产经营部门依据企业制度运作,财务部门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国家法规运作,生产经营部门与财务部门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第二条 财务部门独立行使职权,财务部门有指导生产部门依据《会计法》《税法》运作的责任与义务,生产部门有权要求财务部门提供有关运营数据,生产经营部门与财务部门存在协作关系。
第二章生产采购管理
第一条 采购人员根据采购协议检验货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签收.
第二条 分管人员接收验收合格货物后开具入库单并以此入账,采购人员以财务联、采购发票和相关单据报财务报账。
第三条 特殊情况采购人员有义务依公司要求与销售公司协调开具发票。
第三章销售管理
第一条 销售人员依据销售协议报财务部门开具销售发票,分管人员根据销售协议与实际发货开出库单,出库单与相关单据报财务。
第二条 销售人员负责货款以及相关单据的回收。
第三条 财务部门检查销售单据的完整性,敦促有关人员收齐单据。
第四章库存管理
第一条 生产部门配备专职统计
1. 详细统计购入发出货物,制作库存明细表。
2. 依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数据。
3. 定期向财务部门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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