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监01—0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监督单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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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一、登记注册须知:
(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必备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报告、批准书;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8、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二)、建筑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并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 位,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签定合同, 明确质量责任;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按规定委托 工程监理;应在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生产 厂家、供应商;合同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对其质量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 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报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竣工验 收监督,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并符合要求后,十日 内由建设单位协同施工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市辖 县(市)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竣工备案未获准同意,不 得擅自使用,一旦使用将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单位应按国务院《加 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 并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将工程非法 分包、转包;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质量责任、义务;应建 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应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技术标 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应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竣工应具有完 整的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应有工程使用说明书,并签署质量保证书.建 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工程具备竣 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应通知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 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同建设单位报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竣工 验收监督;工程经竣工验收监督符合要求后,十日内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竣
工备案手续,竣工备案未通过,不允许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使用。3、3、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并与建设单 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对工程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施 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有权要求改正;对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应建立 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认真实施监理业务,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 键工序要实行24小时旁站监理,对每一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 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进行验签,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 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 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 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必须按照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 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 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 工艺生产线等以外,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设计交底。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二、工程概况和工程参建单位资质、项目质量保证机构情况:
工程概况
申报单位
联系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程造价
(万元)
土建
安装
装饰
合计
申报监督登记注册时工程进度
工程参建方单位资质情况
勘察
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设计
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监理
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施工
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工程参建各方项目质量保证机构情况
职务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
证书编号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专业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质检员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见证取样员
勘察单位
勘察项目负责人
勘察技术负责人
设计
项目设计负责人
结构设计负责人
单位
建
设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施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设
计
单
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备
注
1、本表由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问题, 均由申报单位负责。
2、本表请用钢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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