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危险性分析及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锅炉:承受一定压力产生蒸汽的设备。由“锅与“炉两个主要部分组成,锅是装水的容器,炉是燃料燃烧的产物地方。 锅炉作为工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和人民生活中常用的设备,又是容易发生事故的特别设备。假设发生爆炸极具杀伤和破坏力,可把整个锅炉、容器或它的碎块以很高的速度抛出,并产生冲击波,直接破坏四周的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使用锅炉必须强化防火安全管理。 一火灾危险性 1锅炉在制定、制造、安装上有缺陷,质量不合要求;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装置失 灵,起不到保护作用等,都可导致锅炉本身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2锅炉在点火前未将滞留在炉膛或烟道内的爆炸
2、性混合物排除干净,或锅炉的燃烧系统燃烧不良,使炉膛内没有完全燃烧的产物积滞在烟道和尾部,以及燃烧室负压过大和燃料中本身混有爆炸性杂质等,都会导致锅炉的炉膛发生爆炸,炸毁锅炉房,危及四周建筑物。 3由于一些可燃构件、可燃物与锅炉房的烟囱相距过近,在长期烘烤下起火。以及烟囱内的飞火落在四周的建筑物或可燃物上引发火灾。 4锅炉经过长时间使用后,会在锅炉管道内部结成水垢,使金属壁过热机械强度降低,造成鼓泡、爆管、变形等现象,甚至导致爆炸。同样,假设炉膛内的烟灰垢不及时清除,也可能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5炉渣处理不当,死灰复燃引燃四周的可燃物。 二防火措施 1锅炉房的要求 1锅炉房一般应单独设置,但不可设
3、在或毗邻人员密集的场所。锅炉房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过以煤为燃料且总额定蒸发量不超过每小时4 吨的锅炉房可采纳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但应注意其烟囱与屋顶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O 厘米。 2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与四周易燃、危险建筑,以及锅炉房与煤堆,锅炉房与油气罐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依据储量按建筑制定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执行。 3锅炉房应采纳每平方米一般不宜超过12O 公斤的轻型屋顶作泄压面积。锅炉房作多层布置时,每层两侧至少应各有一个出口,并有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内开,所有出入口和通道应坚持畅通无阻
4、但是,与锅炉房毗连的调压间,应用防火墙分隔,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得直接通向锅炉房。 4炉渣场地的位置要选择适当,四周最好砌筑围墙。而在锅炉房四周25 米范围内,不得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可燃物。 5锅炉房电力线路应采纳金属套管或电缆布线,不可沿载热体的表面敷设,也不可在煤场下通过。室内禁止堆放可燃物。 6锅炉室应依据需要设置消防给水设备、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材等。 2锅炉及其运行的要求 1锅炉的制定、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改造、检验等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热火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2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责任制及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 3操作人员
5、应常常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保证其安全可靠。操作时不可造成锅炉骤冷骤热,加水过满,断水,汽、水共腾等状况。此外,也不准在炉体和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擦拭设备所用的油棉纱、油抹布应存放在金属器皿中或及时处理。 4禁止在锅炉内焚烧任何非锅炉本身规定的燃料。烟囱应安装消烟除尘和火星熄灭装置等。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在专用炉渣场地上。 5有关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的燃料本身防火要求及其特别的防火要求,请参照本辑中“发电厂站、核电厂机构的防火及“城市煤气、液化气生产和输配机构的防火的相关内容。 3锅炉清垢的要求 1清除水垢的方法通常有手工清洗、机械清洗和化学清洗三种方法。前两种清洗方法危险性不大,而使用化学清洗法时,是用酸性或碱性药剂溶液与水垢发生反应使水垢脱落,因溶液本身有腐蚀性和产生氢气,所以应强化通风,并严格控制四周火源。 2清除灰垢采纳化学清灰剂时,应按爆炸物品和强氧化剂加以控制和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