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则
1、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护人民财产,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特指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是我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前提,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威名生产经营。
3、企业要采取一切可靠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一章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1第二章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
第三章企业安生生产检查制度11
第四章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4
第五章企业岸生产奖惩制度17
第六章企业作为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9
第七章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1
第八章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4
第九章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6
第十章企业临时用电审批制度28
第人一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0
第十二章工艺操作32
第十三章电石生产安全规程通则35
第十四章检修安全制度37
第十五章化验室安全操作注意事项38
第十六章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39
第一章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本原则
1、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业必须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白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负责,同时向各白的行政首长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白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二、各类人员安全职责
1、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 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考核。
(2) 重视职工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状况,重视职业劳动保护工作。
(3) 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配备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待遇不得低于同类生产管理人员。
(4) 负责做好上岗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应按规 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5) 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一时难于治理的,要采取防东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6)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
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以新产品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8)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3、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职责:
(1)车间主任各分厂厂长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 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堆积和安全产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定期进 行考核、签发新上岗安全作业证。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盖、
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进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5)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c
(6)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7)副主任(副分厂长)在主任(分厂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 全秤负责。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 组织工段(班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分厂)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组织工段(工组)级安全教育和考核。
(3) 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 搞好工段(工组)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 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5) 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巡回检查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安全员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 参加公司及各单位安全检查活动,具体地提出改进意见,督促 解决存在问题,按期提出安全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负责工伤、火灾及其他未遂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协助领导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
(4) 负责对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组织劳动安全和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5) 搞好安全档案、防火档案等工作,做好安全防火统计工作。
(6) 负责编制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按规定向各岗位配置劳动保 护用品并监督指导使用。
6、工人安全职责:
(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的调查处理和工作鉴定工作。
(11) 制订安全技术措施长远计划及改善劳动条件项。
(12) 负责生产(工艺)的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制定
事故防范措施。
(13) 组织编制及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 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14)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15) 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16) 制造或审定有有设备制度、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17) 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保卫(防火)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等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 编制或修订企业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 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 收工作。
(5) 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 组织火灾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3、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技术规程。
(2) 负责化工生产的原材料、中间体和产品质量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 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
(2) 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
(3) 按季节特点开展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单位的安全。
(4) 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5、供销、运输部门安全职责:
(1)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电石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2) 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3) 对使用、销售、储运、储存化学危险品怕须有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了解物理和化学性能,以免发生事故
(4)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车辆检 审工
作。
(5)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6、劳资、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1) 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按规定按时圣车间职工发放劳 动保护用品。
(2) 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3) 参加厂组织的安全防火检查,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7、工会安全职责:
(1) 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各项安全工业卫生工作。
(2) 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3) 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供改进安全 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 参加群众性综合安
全防火检查和季节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
改。
(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 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 参中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8) 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二章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与考核
(1) 新入厂的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厂级、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未经三级教育不准上岗。
(2) 首先是厂级教育,由安技和保卫负责。
(3) 安生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用法律、法规和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本厂的特点,进行防火、防毒知识的教育,以及防护器材的使用。
(4) 重大事故案例及安全注意事项。
2、车间是二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
(1) 车间是主要设备的性能,工艺流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2) 劳动纪律、防火、防炸、有毒、有害的教育。
(3) 劳保用品的穿戴及危场所的预防知识。
3、班组教育由班长负责:
(1) 岗位任务,设备的性能及特点。
(2) 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
(3) 事故案例及预防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4、对特殊工种的工人,如电工、焊工、厂内汽车驾驶员,行车工等岗位人员,经过专业学习、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操作,厂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考核。
5、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利用广播、黑板报专栏、“安全周”等活动,力宣传安全知识。
(1) 厂里每年在工人中进行一到两次的考核,其内容: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化工安全禁令、安全知识问答、生产工艺、各种防护器材的作用。
(2) 车间利用黑板报,开展安全活动宣传每月不少于两次。
(3) 如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教育每个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安全作业证发放
安全作业证是每个工人上岗的资格凭证,发放的范围只限于本厂直接 从事独立作业的员工。
安全作业证的发给是经过理论学习、岗位培训、专业考核,具备安全 操作技能操作的员工。
对特殊工种人员,除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外,还必须要有本厂的安全作业证
第三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参加检修的全体职工,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 定检修。
二、各检修单位必须制定检修安全操作细则,检修前必须备齐安全保护用品。
三、各级安全员工必须都要佩戴安全检查臂章,现场进行巡逻检查。
做到“眼勤多看、勤多问、腿勤多转、手勤多记”。制目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抓好安全教育。
四、每名检修人员都要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把“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嘻戏和乱串岗位。严禁酒后上岗、不禁带小孩进入检修现场。
五、提高警惕、加强值班、防止坏人破坏和盗窃事件发生。
六、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用民工的单位负责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米取安全防范措施。
七、交叉作业,要按检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得高空、地面垂直同时作业。作业现场要设置危险区域标志,监护人员负责制目其他人员 进入。
八、二米高度以上检修部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证,并有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检修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移动笨重物件时,要防止被物件破伤。
九、接触有腐蚀、毒害物品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后才能作
业。作业时要有监护人员。
1、任务与要求: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根本任务是:发现和
查明和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有 检查组织机械,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学习好的经验。
(3) 在生产活动中,要进行日常检查(白检白查和整改,带有普遍 性),还要进行周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综合大检查等。
(4) 检查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有权询问,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作为。对重大隐患有权下整改通知限期改正,并向厂长报告。
(5) 形式与内容:
A、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和班中巡回检查。四间主任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厂安技人员每天巡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课。
B、周检查:由生产设备科牵头、保卫科、劳人科、厂工会、储运料、行政科、各分厂(公司)领导参加,对全厂进行安全防火现场卫生、设备
(电器)等进行检查、公布、考核、奖罚。
C、专业检查:产;生产设备科,保卫科学期分别检查;安全、压力容器、余热锅炉、设备、电器和消防器材、防火、重点岗位、危险品库管理等。
DK季节检查:由于产设备科根据季节及上级要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E、综合性安全防火大检查:每年由生产设备科组织,厂领导带队不 少
于四次群众普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堵 塞漏洞、防患未然。
F、 隐患整改:
a. 各极组织的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车间(分厂)不能整改的报厂部。
b. 重大隐患,厂一时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c. 车间(分厂)应将整改情况及时交生产设备科,以便汇总存档,重大隐患报主管上级。
第四章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依据“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厂工作实际,特制定事故管理规
*
aE O
一、厂内发生各类事故,由分管安全的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应在白的业
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二、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
质量检测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
故由保卫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与电器事故与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三、安全技术部门法则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各职能部门 在每月25日以前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技术部门,以便汇总上报。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者外以5-30元的罚款,对有意拖延报 告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四、单位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填写事故报告及处理 意见,报厂级领导处理。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对重大事故
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五、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
理制度》(89化生安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电气设备事故按〈〈关于加强用户电气设备试验等事宜的通知》(93西供管所1号)与关于颁发
〈〈工矿企业电气安全工作规程》(81西供用字33号);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89公发26号令)执行;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规
则》(GB6441~6442 )、一九九一年三月一日“国务院令第76号”和化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对于设备与生产事故,按照事故的大小与事故责任者的态度按
事故损失价值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一般在3-12颇款,对发生事故后即不吸取事故教训,又未采取措施整改,以致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1
一 2倍处罚。
七、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者,除受经济处罚外,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于厂大中修期间安全工作的奖罚,按检修指挥部与车间签订的检修安全承包合同执行。
九、结于全年安全管理和生产安全搞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对于车间及有关科学全年不发生各种事故,
如一般设备事故、重任事故、一般工艺事故、给予单位人均6元奖励)。对于各车间、部门发生重事故(包括重伤)扣发当月奖励外并免去该部门半年奖;每发生一次轻伤事故或一般事故扣总奖金10- 20% (不重复计算),发生恶性事故(死亡人、特大设备事故)免全年奖,并倒扣6元/人奖励总计50% (包括主管人及主管部门)。
十、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30% 。
1、违反化工部颁发的“四人一条禁令”和本单位制度者。
2、未经领导同间擅白动用他人分管的设备,不听劝阻者。
3、对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弃而不用或故意破坏者。
4、事故隐患严重、各种安全检查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时间整改者。
第五章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消来在萌芽状态,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岗位操作工、保全工,在巡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本人 能够采取措施整改处理的应立即整改处理,并填写在巡回检查记录本上。本人无能力整改的,应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立即报告车间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力整改处理。
二、车间管理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
改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处理的要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制定整改
计划、方案,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三、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发
现事故隐患,立即责成所在单位整改处理,不能立即整改处理的,由安技部下达事故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四、公司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技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处理。
五、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力整改,在限
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后应报告安技部检查验收,整改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应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一份由安技部存档,一份交整改单位备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整改的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书面报告安技部。
六、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单位,没有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又
无特殊原因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每项给予50-2元的处罚。发生事故的除按照事故管理制度处罚外同,视其情节加罚。发生事故的除按照事故管理制度处罚外,视其情节加罚2 -10元。
七、发现事故隐患,能够报告,又能妥善处理,避免重大事故的根
据情况奖励2 -10元。
第六章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厂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特做如下规定:
一、防火工作是企业管理有一项重要内容,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防火安全工作的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 事日程,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二、各级领导要大力宣传消防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防火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全厂防火安全工作在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厂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厂长、分厂(科室)班组三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四、厂长对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厂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厂(公司、科室)的行政一把手负责本则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是防火安全的第二责任人;班组长是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
五、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检查、评比;
对本厂内发生防火安全问题进行协调、整改、处理。
六、保卫科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的管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防火安全隐患负责监督、整改。对厂义务消防员进行管理培训。
七、厂区重点部位和禁烟、禁火区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
三懂:一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三懂得扑火灾和逃生方法。
三会:一会报火警。
二会使用灭火消防器材。
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八、厂区内的仓库(含分厂仓库)、焦碳库、电石库内严禁吸烟。风 禁烟、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方可动火。
九、厂区主干道(含道路两侧)上不准吸烟,非禁烟区内吸烟,烟头不得随意丢弃。
十、各分厂、科室对配发的消防器材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挪动或堆放 杂物。
十一、除因工作需要而经有关部门批准而使用电炉外,其它部门和个 人严禁私白使用电炉。
十二、厂区主要交通干道须保持畅通,生产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应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阻碍干道畅通,应留足必要的消防通道。
十三、新进厂的职工、临时工、零散工要对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
其了解本厂生产特点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第七章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范围
1、在生产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和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保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白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2、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罩、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台垫等均防护器材,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二、管理分工
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包括压力容器的上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均属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各种断电保护装置的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管理。
3、工艺过程的温度、压力、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其它固定灭火装置,均由消防部门负责管理。
4、所有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白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灭火装置,
均由消防部门负责管理。
5、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包括过滤式防护面具、
氧气呼吸器、长管式面具、安全帽、安全带和特殊防护服,均由安 技部门负责管理。
三、维修与检修
1、各种安全装置在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管理,除专职维护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准乱动。
2、安全装置怕须建立档案,定期计划检修、维护保养。
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规定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 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挪用或停用,若停用须经安技部门同意,总工 程师批准。
5、新上的安全装置或改变安全装置,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并向安技部门备案。
四、防护器材选用志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保护的防护器具,应掌握其性能及防
护范围,正确先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使用,严 禁使用换新途径的防护器材。
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护面具,应和有毒物质相适应,严禁使用防
尘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9溶,(体积比)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各种面具使用前应仔细检查。
3、各部室(车间)应设立急救器材专用点,并由专人保管。
4、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作业堆积》中有关规定、定期
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第八章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的辅助设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和待遇。根据化工部规定,制定我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如下:
一、职工的防护用品的选购与加工,必须本着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为 目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适用、美观、时装化、做到职工满意,白学着装。
二、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加工、保管、存放等有关工作,均由 企业供应部门负责,企业行政、工会、财务部门负责检查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安装部门要建立健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按时记载发放用品 和办理转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程岗位防护用品的种类使用期限。
四、凡因工程岗位变动,必须按时核对个人防护用品至下个更换期 方可享受单位防护用品标准。
五、企业必须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供应 部门必须严格控制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工程、岗位、标准、数量、名称、按规定核发。
六、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并正确使用 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七、职工遗失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不予补发。因工失去防护用品 的,由本人审报,单位核实,经安技部门批准,给予补发企业应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和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
八、公司应有公司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劳动、学习,检 查工作人员临借用。
九、安技部门可根据作业条件的恶劣情况和实际需要,临时增发标准外有
关劳保用品。
第九章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增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
作技能,促进安全生产,制订〈〈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尤其
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作业;(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含锅炉压力容器);(7)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考核发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 生理缺陷。
(2)具有初中或相当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已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实习(或学徒)期满,具有按单独上岗要求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本工种作业要求。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凡持种作业人员必
须参加当地政府有关主管单位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的专业培训,且考核合
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作业。
5、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
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白行换效,以上的重新上岗时,须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前,必须办理有关安全证、操作票、在安全措施完善落实,经企业主管员批准,方可现场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由于个人违章发生事故,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8、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9、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对企业财产和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视 其情节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或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章企业临时电审批制度
1、企业临时用电是指企业为了检修、土建等项工作的进行而需要接
用电源的用电(含未纳入正常用电管理和采用临时供电线路供电的)^
2、凡临时用电的单位,应在用电前五日前向主管科室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上应载明用电容量,用电类型,时间和用电地点,以及有无特殊要 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主管科室接到用电申请后,指派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可看最近的电源点,能否满足用电需要,确保企业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程。根据电源手用电要求,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供电方案,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临时用电地点属易燃易爆环境的,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环境用防爆电气主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
5、临时用电的线路、杆、导线截面和计量装置应选用合格产品,并 按电气工作规程进行施工,并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
6、临时用电的线路设施完工后,主管部室,安技部共电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合乎安全规范要求的为合格,准予送电,否则拒绝送电,在整改合格后方可送电。
7、企业电气主管人员应定期检查临时用电户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立
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8)工程结束,电气主管人员抄表收费,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等设施,
并记录在案
第人一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业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现制定〈〈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是指生产过程中,为了发送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和消除消高温、粉尘、有毒气体或其他有害轩素对于职工健康的危害而采取的预防和卫生保健技术和组织措施的总称。
2、职业卫生内容:
①防毒防尘;②防暑降温;③防寒保暖;④防噪声和震动;⑤合理的采光照明;⑥放射一与射频辐射;
3、职业卫生主要设施
①降毒除尘设施;②采暖防行设施;③通风降温设施;④采光照明设施;⑤辅助设施
4、职业病:是指企业人员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业病诊断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认患有职业病有员工,持诊断机械发给的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5、 公司职业设施是专用设施,不得它用,不得破坏,对易要及时检 查更换。设施所在车间负责该设的维护保养,设备部对全厂设施进行管理,并建立设施运转,维修台帐。
6、职业卫生设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严格执行公司纪律规章,和安全 操作程序,杜绝违章作业,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7、安技部门必须对企业所配发的气防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损坏遗失的及时补充,并负责督促有关车间加强管理,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的技术指导和宣传组织工作。
8、公司安全部门应加强全公司的危险品、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射线辐射、射频辐射的含量监测和管理。不断完善,充实管理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9、生产部门要不断采取新技术,改善工艺条件,逐渐淘汰落后设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10、对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企业“事故管理规定”和“四不放过”
原则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章工艺操作
第-节运行
1、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2、改变或修改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 标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白改变工艺指标。
3、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的规定,按要求填写运行纪录。
4、安全附件和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声光报警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5、在现场检修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 施,到危险岗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 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出现场)。
8、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换班。
第二节开车
1、正常开车执行岗位操作法,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按规定办理开车操作票,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器仪表均处在完好状态。
3、确保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
4、开车过程要加强与有关岗位之间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的步骤进行。
5、开车过程要加强与有关岗位之间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的步骤进行。
6、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 应及时处理,严禁强行开车。
第三节停车
1、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 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
第四节紧急处理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有关部门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发生停水、停电、停气(汽)时必须米取措施,防止温、超压、跑料
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发生着火、大量泄露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按救援预案进行抢险,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章 电石生产安全规程通则
一、坚持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是不同班的生产操作人员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标志着一个班次的结束,另一班次的开始,交接班应按接交接班制度进行。
二、当班八小时,各岗位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格控制 工艺指标,执行操作法和操作票,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认真做好每一小时的巡回检查。
三、认真做好设备巡回检查,按照巡回检查制度执行。
四、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
五、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
六、严格执行比工部41条〈〈禁令》及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准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和干私活,不得在生产场所戏嘻吵闹。
七、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分配和领导,服从生产调员和有关人员的调度指挥,但有权抵制违章指挥。
八、在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的部位,禁止打扫,禁止手动加油,禁止从上方踩过,或从下方通过,禁止移动运行中的排风扇。
九、间断运行的设备,在启动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十秒后无任何异常,并与前后岗位取得联系方可启动。
十、在电石生产系统中,规定以下地方为禁火区:电炉变压器室、油冷却
室、滤油室,油压泵室、油路系统、炉气管炉气净化系统、电石密封输送系统及电石仓库。禁止区内进行生产性动火,必须按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十一、电石成品包装及仓库等厂房建筑属于防爆场所,所用设备均为 防爆型,并采用氮气保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十二、电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焕、CO容易引起慢性或急性中毒,为此,电炉CO回收系统附近均为危险区,应防止CO外溢而使人中毒。
十三、当电石着火时,禁止用火灭火,应以干炒、二氧化碳、干式灭 火器等灭火,若设备内着火,可通入氮气灭火。
十四、电极在焙烧过程中,时刻注意观察焙烧情况,如果发生漏糊和 软断,容易发生灼烧和爆炸事故特别注意,当加电极糊时,要注意不断与两相电极相接触,以防止触电事故。
十五、电石生产现场具有高温、多尘、有毒的特点,特别要求做好劳 动保护,定期监测岗位气体中的尘毒浓度,控制其在国家卫生标准(粉尘10mg/n3)以内,在电石炉炉面周围,炉气净化系统,加电极糊处,环形 料仓等区域,为CO飘散区,在这些区域中作业,应尽可能的站立于上风 向,岗位配备使携式监测仪和过滤式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凡进入可能有CO的区域,必须监视其浓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其中一个作业,另一个应当在安全地带负责监护,发现或感觉不适,应立即 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查明原因,迅速处理。
第十四章检修安全制度
1、公司按规定每年设备应进行检修。
2、检修前应作好检修准备工作,经检修分管领导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3、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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