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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工艺的火灾危险性分析.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38847 上传时间:2025-04-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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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工艺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近年来,国内电子产品制造业迅速发展,带动了与之相关的零部件喷涂业的发展,喷涂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仅在苏州地区近两年来生产规模能力就扩大了2-3倍,工艺和装备变革迅速,在消防技术方面也面对着新的课题和任务。笔者认为,相关于传统的喷涂技术和工艺,新工艺表现为高度的自动化和大规模的流水作业,厂房的结构、规模向大型钢结构演变,消防装备和技术上更为先进,因此,必需要在消防制定、消防技术审批方面及时应对这些新的变化,而应对的基础则建立在对喷涂工艺特点及火灾危险性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上,显然,喷涂工艺的火灾危险性分析十分必要,现结合生产实例,提出几点看法。   一、 喷涂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重要性                                   《建筑制定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规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按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加工的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的〞,喷涂车间随着不同的生产工序,有着不同的火灾危险性。喷漆室和油漆调配存放间使用或存放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有机溶剂、油漆等,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占车间面积比例较大的前处理等其他工序,火灾危险性较小,一般为丙、丁、戊类生产。因此,在喷涂车间工厂制定中,有的将车间整体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定为甲、乙类的,也有的将其定为丙、丁、戊类的。针对不同的生产类别,消防系统选择和设施规模、配置要求差别很大,同时对厂房耐火等级、结构防火措施、防火分区面积划分乃至工艺材料的选择都会产生很大影响。例如,将车间整体火灾危险性定为甲、乙类,依据《建规》要求,厂房耐火等级必必需是一、二级,而目前喷涂车间普遍采纳的轻钢结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按照现行规范要求,较难达到较高的耐火等级。因此,合理确定涂装车间整体的生产类别,是关系到车间经济、适用和生产安全性的首要问题。   二、 喷涂车间火灾危险性确实定                                    依据喷涂工艺的特点,其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使用的涂料本身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在我国现行的《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GB6514-95〕中将含各种有机溶剂的涂料分为甲类,粉末涂料为乙类,水性涂料、乳胶涂料为丙类。参照涂料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可以对不同的工序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定性。但如何确定涂装车间整体的生产类别,则应参照《建规》的有关的规定。                                     在《建规》中,依据生产性质、操作条件、保护措施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现有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按照甲、乙、丙、丁、戊的顺序分为5类,其中甲类厂房火灾危险性最高,戊类最低。                                    从喷涂工艺使用甲乙类物品的范围来看,其使用有机溶剂和涂料的区域限定于厂房的局部,不可能笼统地整体定性为甲、乙类。《建规》第3.1.1条中规定:关于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当采纳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室间内保持负压,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应超过20%〞。该规定是对封闭喷漆工艺面积的规定,目前新建的喷涂车间,多数采纳了专门的喷漆设备,如水帘、水旋和文氏喷漆室,均为钢制封闭设备,送排风系统完备,室内可通过调节保持负压,电器设备和灯具等均按防爆要求设置,并大都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具备了封闭喷漆工艺的要求,该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应超过20%。所以关于丁戊类厂房整体而言,包括喷漆、封闭流平〔晾干〕、封闭烘干设备和油漆调配存放间在内的面积总和不应超过全车间面积的20%。否则,生产类别不应定性为丁戊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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