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密协议〔劳作方向〕
甲方:
负责人:
联系 :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临时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号。
鉴于甲方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系符合劳作法规定的劳作者,乙方在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任职,并获得相应劳作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1.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方案、工程制定、电路制定、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采购状况、销售渠道、销售状况、定价政策、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状况、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1.2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涵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1.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善、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制定、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报酬。双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属“秘密信息〞范畴。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2.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2乙方确保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必须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通过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3.1乙方确保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必须要并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通过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授权,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4.1在甲、乙双方的劳作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持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4.2在甲、乙双方的劳作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马上按甲方要求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包涵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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