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货物搬运、防护作业指导书
1.0 目的:
为确保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资产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中不受损坏和变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工作。
3.0 使命:
3.1 仓库:负责组织和管理仓库的各种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工作。
3.2 品质部:负责对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3.3 工程部:负责对产品包装和防护要求进行制定。
3.4 生产部:负责对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搬运、包装和防护工作。
3.5 送货员:负责对产品发货及客户签收前过程中的搬运、防护工作。
4.0 规定:
搬运注意事项
依据物料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及防护措施,注意搬运前物品置放方向或各层面之间防护材料置放,确保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变质、碰撞、划伤、挤压、受潮、污染等。
不同品种或规格的物料须分批搬运,避免引起混料、错料等现象,贵重物品应推叠稳当、轻拿轻放、层层防护。
对人力无法执行搬运时,应合计予以分散包装或运用适当的手推车、油压拖板叉车等搬运工具,各部门、车间应对其所使用的搬运工具进行性能维护与保养,以预防搬运之意外损害。
各部门在负责自己的搬运范畴时,以自己搬运为主,特别状况可申请其他部门协助。
任何搬运过程的装卸必需将物料按其外形规则叠放整齐,严禁随意堆放。
4.1.6 仓储物料的搬运调整必需注意结合“先进先出〞及“适时进出〞的办法执行。
4.2 搬运范畴
4.2.1 送货员的搬运范畴
a、在外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客户提供物料的运回,至暂放到仓储指定的物料划“来料待检区〞为止,“来料待检区〞内难以存放的大件物料以存放在仓库指定的“暂存区〞内。
b、成品发货的搬运要依据计划部通知到仓储部提货,仓管员依据“送货单〞将产品搬至发
货区内发货,送货人员搬运货物的起点为待发货区,特别状况可从生产现场提货。
4.2.2 生产部〔车间〕的搬运范畴
a、公司内部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入库的搬运,搬运至仓库内货架或木垫并摆放整齐为止,符合贮存要求。
b、 生产用领料时,生产班组必需遵守“先进先出〞按仓管员指定物料领取,搬运起点为物料储存的位置。
c、待检区内经抽检合格但必需要进行工段全检或包装的物料,由相应班组负责从待检区搬运至工段。
d、工段不良品的退料:属上一工序造成的不良品退回上一道工序;属外协加工原因的不良品退回仓库;物料由当前工段搬运至仓库或上一道工序指定位置为止。
4.2.3 仓储部的搬运范畴
a、待检区内经抽检合格且不必需进行工段全检或包装的入库搬运,整个过程由仓库负责。
b、仓库内必需要进行区域性调整时的搬运,搬运的全过程由仓库负责。
c、来料不良品区物料的搬运,可依据实际由外协搬运工搬运或仓储协助搬运。
4.3 贮存要求
4.3.1 物料贮存应遵循:重量重、体积大、不易搬运的物料放在下层,重量轻、体积小、易于搬运且常用的物料放在上层,重量轻、使用频率较小的物料放在顶层。
4.3.2 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贮存必需按照先进先出,适时进出的原则,存放在指定的库房区域内。
4.3.3 物料堆码时,不同意超过划定的地标线,不同意占用通道,木托堆放高度不超过3M,货架顶层的物料高度不超出顶层600mm。
4.3.4 仓管员应常常检查贮存环境设施,将物料并分批号、规格、日期分区整齐贮放,做到账、卡、物相符,并建立出入卡标识,标识上标出出入库日期、数量等;在确保安全的状况下,增加高度,以便充分利用空间,节约仓库面积,堆放时确保不倾斜,以确保安全。
4.3.5 在制半成品:贮存有生产车间直接存放在车间暂存区内,存放的在制半成品必需有产品名称、数量、检验状况的标示。
4.3.6 半成品的贮存:指已加工完毕须包装或组装的产品由生产部直接贮存在仓储部半成品库,再依据生产计划适时领出。包装或组装成品、半成品在贮存堆放时各层面之间应置放纸板等防护材料,并罩上防尘罩,不要堆放过高或倾斜,确保安全。每批半成品的存放要明确区分、标识出数量、入库日期及名称,标识牌要清楚明了,以达到先进先出之目的。
4.3.7 成品的贮存:对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仓管员依检验判定结果,将合格品登记入账,并按成品的品种、规格等分类、分区、整齐堆放在指定区域,并挂好标识牌,作好《仓储物料收付卡》记录。
4.3.8 贮存环境
a.所有物料成品、半成品的贮放,必需留适当的空间和通道,以方便出库、检验及整理清洁工作。
b.对易燃、易爆、有毒的辅助物料,要独立存放在危险品库做出特别醒目的标识,并注意坚持空气的流通和干燥。
c.仓储部各库房应坚持库房的干净整洁及库房区域的环境卫生,严禁烟火。
d.为确保库房贮存品的质量和安全,库房须有完整齐备的消防器材,及通风条件,干燥、防鼠等措施。
e.仓管员应密切凝视仓库的贮存环境变化,坚持温度在0℃—30℃。湿度在75%RH以下,并将结果记录在《库存环境监测记录》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行政部安排修理或处理。
f.所有物料、成品、半成品的贮放必需存放在木垫或货架上,板材必需放在专用货架上;电镀件、紧固件、应放在胶箱及包装箱里;裸露物料要有防尘措施,最好有防尘罩,以达到防尘、防潮的目的。
g.贮存环境的温湿状况必需天天在《库存环境监测记录》及《仓库储存环境监测控制图》上记录下来,特别贮存隐患及灾情应有特别说明和报告。
4.3.9 贮存期限
a、仓库所有库存物料自入库日期起,电镀产品的库存期限为一年,喷涂产品的库存期限为两年,原材料〔含板材、铝材、铜材、纸箱、纸板、木箱、喷涂用的涂料及化学物品,易燃品等〕贮存期限为一年;
b、对超过贮存期限的库存物料,仓储部仓管员开《仓储物料品质异常处理单》通知品质部作复检查验,复检结果异常值必需有责任人签署并注明处理方法。
c、经复检后的不良品,可依据实际状况申请报废或返工;生产不急必需的,可依据生产临时返工,但库存必需做超期贮存标识。
4.4 包装要求
4.4.1 成品的包装,由生产部包装班按相应包装技术规范对成品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包装牢固,整齐,包装物上应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并确保清楚正确。
4.4.2 半成品的包装,〔指外协电镀件、钣金件、氧化件等〕
a、外协电镀件、氧化件的包装采纳清洁、干燥、整齐无腐蚀、防晒、防潮,防变形的胶箱、纸箱包装,外协件的包装由生产部安排专门班组负责。
b、公司内生产的半成品包装,由相应的生产班组按每种产品的包装技术要求对半成品进行包装。
4.4.3 包装后的成品、半成品应确保贮存环境通风优良,确保湿、温度在规定范围内并做好湿、温度检测记录。
4.5 防护和交付:
4.5.1 原则是确保产品品质,确保贮存的产品在安全期内能按先进先出、适时进出的方法准确地将产品交于客户。
4.5.2 产品防护
a、 来料防护:这种防护包括原材料、电镀件、紧固件及其它外购件,在运输到入库过程中对来料的包装、标识、摆放、搬运、贮存要求做好防护,使来料的质量能确保成品及加工的质量。
b、 半成品的防护:指对生产车间在制的半成品到入库之中的包装、标识、搬运、贮存、摆放过程的防护,使半成品的再加工或组装质量得到确保。
c、 成品的防护:指对成品在组装、入库及发货之中的包装、标识、搬运、贮存、摆放,做到避免压伤、碰伤、划伤、挤压变形以及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雨防锈,以确保成品的质量。
4.5.3 产品的交付:产品的交付,必需严格按合同要求办理,确保产品在交付前发生的包装、搬运、贮存及送货等环节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在客户入库或在使用前的质量无任何异常。
5.0 缩略语及定义
无
6.0 相关文件
无
7.0 记录表格
《库存环境监测记录》
《仓储物料品质异常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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