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车库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1.1目的
提高车库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车库安全管理的法 规、政策,自觉地履行车库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1.2范围
规定车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车库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 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2、职责
车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车库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组织对培训 情况进行考核。
3、车库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车库一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 的工种。
3.2车库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 的培训两种。
3.3车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参加车库作业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车库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车库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单位领 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容培训由车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培训 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车库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车库事故的案例分武 汉天马华源PCS
析;有关车库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 做好相应的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 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车库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 分或扣奖。
3.8车库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车库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二)
(一)停车库防火安全应遵守下列规定:
1、车库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2、车库内严禁停放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3、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车库内的电器及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采取防暴措施,以保 证防火安全。
5、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设施。
6、在办公区内停放车辆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应保 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留有足以保证调车的宽度。
7、严禁在车库范围内加注燃油和排除油电系统故障。
8、保养维修车辆时,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车 库内。
9、车库车辆应与其他设施进行防火分隔,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不准存放其他 设备,使用电器应采取防火措施。
10、特种车辆与其配套设备必须分库保管。中间应设防火隔断,其互通部位 应设常闭防火门。
(二)入库的机动车辆和其他特种车辆,必须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车辆的电气线路绝缘必须完好,不得被挤压。带电线路接线端头必须牢固 紧定,不得松动脱落,各种线路须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车辆燃油系统必须严密,不得漏油,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置。
3、驾驶室、车箱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必须开关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必须按灭火器配置标准配置灭火器:指挥车、防爆和低污染货车车辆 配置 公斤灭火器 具。
(三) 使用单位和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车辆油路。
2、机动车在行使里程中,严禁往汽化器内直接注入汽油。
3、机动车电瓶充电必须送至充电间进行,严禁在机动车上直接充电。
4、给机动车加油时,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
5、检修机动车应在专用修理间或安全地点进行。为发动机保洁时,必须切断 全车电源,严禁用明火烘烤发动机和在车上进行焊补作业。
6、车辆入库后,司机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车辆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并及时扑救。
(四) 汽车修理与保养防火安全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件清洗作业
(1) 作业场地周围不得进行明火作业,并严禁吸烟。
(2) 在清洗机件过程中,不得启闭电气开关,以防引爆油蒸汽。
(3) 作业时要打开门窗,加强通风。
(4) 废弃油要倒入专用安全容器中。
(5) 作业时禁止使用铁刷,以防止机件互相碰撞打火。
(6) 室内有油蒸汽时,不得发动试车。
2、电瓶充电室及充电作业
(1) 充电室必须设有敞开的气孔或天窗,窗上部应与室内平顶平齐,以免氢 气在顶部积聚。
(2) 充电室门窗应向外开启,以利泄爆。机械排风系统应独立设置,并符合防 火防爆要求。
(3) 室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腐蚀要求。
(4) 储存硫酸和配置电解液应在专用房间内进行,要防止硫酸与木材、布等有 机物接触产生化学反应,释放热量。
(5) 在充电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应为铜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绝缘层,以免不慎 碰到电瓶桩头,产生电弧火花。
(6) 充电时不宜采用过大电流,以免电瓶过热。
(7) 充电时电瓶加液盖必须拧下,使放出的氢气自由逸出。
(8) 测定充电是否完成,必须采用电解液化重计,严禁直接在电瓶桩头“擦 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测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