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储存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
结果
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常用化学品
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4.4
有专人管理
合格
2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GB15603-1995
5.1
库区无地下室,均为地上一层建筑
合格
3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GB15603-1995
5.2
符合要求
合格
4
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GB15603-1995
有疏散指示
标志和应急
照明灯
合格
5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楚时不得入库。
GB15603-1995
8.2
符合要求
合格
6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GB15603-1995
8.5
有相关防护
用品
合格
7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
《危险化学品
经营企业开业
条件和技术要
求》
GB18265-20
6.1.3 c
气瓶按要求
存放
合格
9
甲类液体的地上式储罐其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GB516-20
14)
储罐区设置
有防火堤
合格
10
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
(探)测器的场所,应采用固定式检(探)测器。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
09)第 条
储罐区、气瓶
库、充装车间
采用固定式
合格
11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探)测器。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
09)第 条
设4个检测
器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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