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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需有3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需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修理部共同参加,调研汇总各方看法,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使命分开
采购人员不得参加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依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需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状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照。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清廉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需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升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强化学习,提升熟悉,加强法治观念。
3、清廉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1、凡大宗或常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升工作效率。
2、关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需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需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关于大宗和常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状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需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确保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状况的发生,关于生产运营所必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确保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关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依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3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原辅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分管领导批准,交集团采购部门。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生产、财务、审计、质量、工程、修理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质量、工厂修理、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检察,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状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集团采供部代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集团采供部采购人员将合同 至生产企业采购部。
4、计划、仓储主管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料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2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 至集团采供部。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审计监督
〔一〕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二〕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修理部门及相关领导参加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加。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
〔三〕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四〕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清廉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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