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编 号:(2017)第 号
工程名称: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地 点: 电话:029
施工单位: 公司
地 点: 电话:029-
签订日期: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
桩基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自愿平等原则上,达成本桩基施工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中心压灌式CFG桩,2:8灰土挤密桩,素土挤密桩。
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进(出)场、施工场地硬化及拆除处理、测量放线、成孔、移动机具、调整对位、桩身成型、成孔中特殊地质的处理、CFG桩成孔泥土外运、CFG桩间土外运、CFG桩破桩头及桩头垃圾外运、施工资料记录整理、各种性能实验、检测(不含桩基检测)、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桩基检测及验收时的配合工作、税金、管理费、利润、风险、施工用水电费等一切相关的工作内容及费用。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
三、 承包范围: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的承包范围为单栋楼的桩基工程(楼号由甲方指定),若乙方施工设备、技术等力量能够满足甲方需求,则甲方可以扩大乙方承包楼栋的数量;若乙方施工机械、技术等力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的承包范围仅限于一栋单体楼的桩基工程.
四、 工程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工期,完工时间以开工通知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五、 合同价款:
1、含税包干价:CFG桩: 元/m3 (该价格含所有工程内容)(注:若在施工过程中,除了素土桩、灰土桩、CFG 桩成孔泥土外运、CFG桩间土外运、CFG 桩破桩头及桩头垃圾外运六项工作以外的其余工程内容由乙方负责则综合单价执行:CFG桩 元/m3,) ;
素土挤密桩: 元/m3 (该价格含所有工程内容);灰土挤密桩: 元/m3。(该价格含所有工程内容)
2、竣工结算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确认的签证,桩工程量按设计有效桩长乘以截面积计算(不包含需破除桩头部分体积,不包含桩的充盈部分的体积)。
3、由于地质报告以外的地质情况引起的设计变更费用增加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由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现场签证,原则上不予以增加费用.
六、 结算总价的计算办法:
a) 竣工工程量×合同承包单价=工程总价。
b) 工程总价+施工中的现场签证造价=本工程结算的总价。
七、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a) 甲方负责提供工程用水及生活用水引入施工现场,提供满足本工程施工所需的电源(电源由甲方现场指定位置,乙方自己引入施工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b) 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两份和该场地岩土勘察报告书一份。
c) 甲方负责组织包括设计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桩基工程图纸交底会议.将工程有关高程、坐标及测量放线的必须具备数据,以文字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 灰土、素土挤密桩所需素土50米外由甲方负责内倒到施工现场。50米内由乙方自行运输。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若质量或工期不达标或整改一次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更换施工队,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施工中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在施工现场装置水表、电表,双方以实际用水、电量;水费甲方按自来水公司价格加损耗收取乙方水费,电费依据现场实用电量按供电局实收价加损耗收取,费用在工程完工结算中予以扣除.
3、 乙方按技术交底负责测放桩位、资料整理与汇编、钢材复试、混凝土试块制作及强度检测等施工有关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管理。
4、 在施工中,乙方应负责自己工程范围内的外运市政手续,因乙方违章违规所造成的市政、市容环卫、环保等各类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八、 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顺延:
a) 乙方应在开工前将切实可行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b)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执行。
c) 工期顺延: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的推迟,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法定不可抗力事件;
、基建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需要处理的;
、甲方无故延迟支付工程款超过30天。
非因以上3点原因且经甲方同意,若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迟延一天完工乙方应承担5000元/天违约金。
九、质量与验收:
a) 质量要求:施工中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对不合格工程要进行返工修改,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整改一次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工期延迟的违约金。
b) 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必须坚持按程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未经甲方主管工程师签字,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认真填写各种检验及验收表格.
c) 对工序质量有争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d) 乙方在施工中若不服从甲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在施工中出现违章操作或工程质量粗制滥造情况,经上述两方提出时,乙方如拒不纠正,甲方、监理方有权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e) 工程竣工后 15 日内,乙方应上报甲方、监理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届时由甲方、监理方、乙方同时组织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壹份。
f) 工程竣工验收后 7 日内,乙方按规定上交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肆套。
十、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单体楼桩基工程完成后,乙方以书面提出付款申请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10日内支付已完合格单体桩基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款;桩基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10日内付至已完成合格单体桩基工程总造价的85%工程款;单体楼主体封顶后一月内付清单体楼桩基剩余工程款.甲方每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制定一套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制定安全救援预案。乙方必须有1~2个专职安全员,各班组必须有一个安全负责人.
2、甲乙双方共同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天天讲安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严禁违章作业,对不符合安全的行为严加处罚,坚决执行甲方工地安全制度的各项条款.
3、安全人员每天要对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材料,安全防护设施认真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设备机械等立即停止使用和拒绝使用,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4、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和冒险工作,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中造成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5、乙方必须在其操作工人每15人中选出一名义务安全监督员,经甲方和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材料供应:
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出厂证明等相关材质文件,并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否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场外并重新采购,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 本桩基工程所用的全部钢材为首钢、宝钢、攀钢、武钢、鞍钢、包钢、唐钢、太钢以上钢厂生产的产品,乙方负责原材料的进场复试并承担费用。
3、 本桩基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其中商品砼、钢材、水泥、白灰等主材,必须在进场前经甲方认质材料质量合格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十三、双方施工中其他事项
1、 甲方工地负责人: 高文刚 乙方工地负责人:
2、 乙方人员应遵守地方政府及甲方、监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调配,文明施工。
3、施工中产生的泥水由甲方指定排放地点,乙方负责排放,泥浆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四、合同增补条款
1、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现乙方属于挂靠或转包、分包,甲方将终止合同的执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若有事与甲方代表请假,每周不得多于二天。
3、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若发现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擅自停工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进行合同变更或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施工,土方外运车辆必须具有合法手续,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干净并将施工所产生渣土垃圾等不得乱弃,否则由此造成市政、市容环卫、环保等各类处罚及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甲方场地内原有路基及附属设施等,不得野蛮施工破坏财物,因此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护城市道路、路面、市政管网,如有破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的相关费用。
6、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时均视为违约,除按照相应条款执行外,还应向对方承担工程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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