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队伍管理工作方案1、承包与发包管理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我方负责在合同签订6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单位审查后,现场保存复印件。各项劳务作业施工前,劳务分包工程通过按要求填报劳务作业基本信息,由建筑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对劳务分包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劳务作业施工。分包工程按规定设立由我单位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与承包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和工程管理人员。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机械管理人员。2、
2、劳动用工管理按有关要求及时与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务用工合同。不私拉滥招、非法用工。劳动用工合同种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计算标注、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劳动用工合同加盖法人用工单位公章并由务工人员签字,双方各持一份。通过建筑工程现场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登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流动信息。3、持证上岗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建造师(项目经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特殊工
3、种、普工。从业人员上岗佩戴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岗位胸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持证人员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年检。4、工人权益保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告知牌应明示建筑工人劳动用、岗前培训、工资发放等内容,公布监督机构及电话。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不以任何借克扣。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坚决不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目工人工资发放第一负责人;劳务分包企业对工人工资发放负有直接责任。对承包地工程全面
4、负责,工程款优先支付劳务分包款和工人工资,并监督分包单位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本人。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5%设立工人工资预备调剂金,并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5、施工队伍资料管理在施工现场存放必备的队伍管理资料。存放复印件的,应经本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总承包方应存放本单位和所有分包方的管理资料。现场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登记表;工程总分、包合同及建设、监理单位对分包合同的认可证明;现场管理人员、工人花名册现场务工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岗位整数、身份证(复印件);工程款、分包款、工人工资拨付、发放证明;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