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药品的贮存与管理制度
一、原则
1. 掌握药品在储存期间的变化规律。
2. 积极创造适宜的储存条件。
3. 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药品质量,保证服务对象用药安全.
4. 降低药品损耗,最大限度地实现药品使用价值。
二、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
1. 日光
紫外线对药品变化起催化作用。因此,对光敏感的药品应储存于棕色玻璃瓶或用黑色纸包裹放在凉暗处。
2. 空气
1)氧气:可以氧化还原性药品,使之效价降低、分解、变色、变质,甚至产生毒性。如:含酚羟基的药物(如肾上腺素、吗啡、水杨酸钠、去甲肾上腺素),含烯醇基的药物(如VitC、鱼肝油),芳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噻嗪类(如氯丙嗪、异丙嗪),含碳碳双键的药物(如VitA、VitD)。
2)二氧化碳:可被药品吸收,产生碳酸化,使药品变质.如氨茶碱:在二氧化碳作用下转变为茶碱,pH改变。
3. 温度
温度升高,可加快药品挥发、变质。如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当温度升高时,容易失效。
4. 湿度
1) 湿度升高时,药品容易潮解、变质、霉烂、变形.吸水性液体,如:甘油吸水后,浓度降低,影响药效.阿司匹林吸潮后分解为乙酸和水杨酸,增加胃肠道刺激。胃蛋白酶、胰酶吸湿后导致结块、发霉。
2) 湿度降低时,会引起风化(含结晶水的药物失水),导致药品产生不透明结晶、粉末.风化后的药品,化学性质一般不变,但使用时剂量难以掌握,特别是剧毒药品,如:硫酸阿托品、硫酸镁、明矶等,容易造成中毒事故。
5. 生物与昆虫
微生物指细菌、霉菌、酵母菌。它们易进入包装不严的药品生长、繁殖,导致药品腐败、发霉、发酵、变质,尤其是含有营养物质:糖、淀粉、蛋白质的制剂,如糖浆。
6. 时间
一些有效期的药品即使储存条件适宜,久存效价也会降低,如:抗生素、生物制品、乳剂、水剂等.
三、药品储存环境的要求
1. 温度、湿度的要求
1) 常温:0—30.常用于片剂、水溶液剂、软膏、栓剂的储存。
2) 冷藏:2 10.,常用于生物制品、酶制剂、抗生素的储存。
3) 阴凉:20.以下,常用于胶囊、糖浆、水针、糖衣片的储存。
4) 室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60 75%之间.
2. 冰箱储存药物的要求
1 ) 温度始终维持在2-8C之间。
2 ) 在冰箱内放置温度计,上午九点和下午二点监测并记录冰箱和
冷库内温度。
3) 避免在冰箱门的架子上储放药品。
4) 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摆放药品,在药品的两侧、后面及药品之间留出1 -2cm的空间,使空气能较好的流通.
5 ) 不要在储放药品的冰箱中储放食物及其它物品。
四、药品分类保管的要点
1. 注射剂
1) 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质量。当温度低于0°C,易冻裂受损。温度过高,易失效、变质。因此,应尽量保存在阴凉处。
2) 防潮:注射剂中的粉针剂,由于压盖、储存、运输等原因,造成密封不严,当空气中水蒸气含量过高时,会产生吸潮、粘瓶、结块等现象,影响质量。因此,在保管中要注意严格控制空气湿度,相对湿度保持在60 - 75 %。
3) 避光:日光中的紫外线能加速药品分解,因此,大部分注射剂应避光保存。
4) 加强澄明度检查:注射剂储存中,澄明度会变化。中药注射剂会发生氧化、聚合反应,产生浑浊或沉淀;西药注射剂中某些盐类,久储会侵蚀玻璃,造成脱片。当这样的药品输注到病人身体里,会造成血栓等不良反应,影响病人的身体健康。因此,储存中要不断检查药品的澄明度。
2. 片剂
1) 防潮:主要是防潮。因片剂中含淀粉等辅料,湿度较大时,淀粉等辅料吸湿,使片剂发生质量变化,产生碎片、潮解、粘连等现象。糖衣片吸湿后,产生花斑变色、无光泽,严重的产生粘连、膨胀、霉变等现象.因此,一般片应放常温处,糖衣片应放阴凉处。
2) 避光:某些片剂的活性成分对光敏感,易受光照而变质。应采取避光保存。
3. 胶囊剂
控制温度和湿度:胶囊剂在受热、吸潮后易粘连、变形、破裂。有色胶囊会出现变色、色泽不均等现象.因此,胶囊剂应储存在阴凉处,保持合适的温度,但也不要过于干燥,否则,胶囊剂会因过于失水而碎裂.
4. 水溶液剂、糖浆剂、软膏剂
1) 温度:水溶液剂当含挥发性物质时,会受热挥发或产生沉淀,乳剂在温度过高会凝结,温度过低会分层。糖浆剂受热或光照,也易产生霉败或沉淀。因此,应放在凉暗处。
2) 软膏剂
① 防冻:防止水分和基质分离,一般常温保存。
② 防重压:以免锡管变形。
5. 栓剂
温度过高会熔化变形,温度过低会干裂。
6. 疫苗
1) 疫苗是生物制品,对热、光、冷冻非常敏感,因此必须严格遵循厂家指定的储存条件。
2) 确保运输过程中“冷藏链”运转正常。
3) 定期检查疫苗,确保“冷藏链”工作正常。
4) 冰箱有内放温度计,每日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并做好登记。
5) 定期检查疫苗制品外观及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五、药品存放的基本要求
1. 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开存放。
2. 性质互相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开存放.
3.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
4. 注射剂、服剂型、输液分开存放.
5. 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基因药物等冷藏保存。
6. 高危药品有警示标识。
7. 品名、外包装、多规格等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并做提示。
8. 药品标签与药品摆放位置相符。
9.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按要求存放(该类药品的管理请详见管理制度)。
10. 易燃、易爆及危险药品单独存放,如:乙醇、30%过氧化氢、甲醛等。
六、需在不同条件下妥善保存的药品
1. 阴凉处(20C以下)保存的药品(见20C以下保存药品目录)
2. 冷藏(2-10C )保存的药品(见20C以下保存药品目录)
3. 密封储藏的药品:
1)易吸湿的药品:浓硫酸,干酵母,对氨基水杨酸钠,阿司匹林,复方甘草片及其它胶囊剂、糖衣片,各类抗生素,胃蛋白酶,胰酶,淀粉酶,硫酸亚铁,甘油.
2)易挥发的药品:薄荷油,香精,乙醚,双氧水,樟脑,酒精制剂等
(要密闭,阴凉处储存)。
3)其它:溴化铵,苯妥英钠,含碘喉片(华素片),VitBl片,各种浸膏、胶丸、胶囊,硫酸镁,鱼肝油,碘,水合氯醛.
4. 避光保存的药品: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硝普钠(光照10分钟,就分解13.5%),氨茶碱,抗坏血酸(Vc) , VitA, VitB,氯丙嗪,异丙嗪,核黄素(VitB2),氢化考地松琥珀酸钠,强地松,叶酸,辅酶Q,甲硝唑,利多卡因,杜冷丁,西地兰(去乙酰毛花甙C),左旋多巴,吗啡,鱼肝油,磺胺嘧啶,苯酚,甲醛,双氧水,新洁尔灭,碘伏,安尔碘,酒精。
5. 易燃、易炸、易挥发的药品:无水乙醇,挥发油、过氧化氢溶液。应低温、密封保存.
6. 受热易变形的药品:甘油栓。
7. 易过期失效的药品:抗生素、缩宫素、含糖胃蛋白酶、胰蛋白酶、绒促性素。
8. 易水解的药物:
1)酯类:普鲁卡因,乙酰水杨酸,丁卡因,后马托品,可卡因,毛果芸香碱,华法林钠。
2)酰胺类:氯霉素,青霉素,头孢菌素,巴比妥类,利多卡因,对乙酰氨基酚,氨苄青霉素.
9. 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应管理制度保存
1)麻醉药品
2)一类精神药
3)二类精神药
4)医疗用毒性药品
5)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6)高危药品
贮存药品时,除应注意以上所举各点外,还要注意:从原包装分出的药品,强酸要用玻塞瓶装;氯仿不要用橡皮塞(以防橡皮塞中部分物质被溶出);标签一定要明显清楚,应有必要的检查,以防万一贴错;输液不宜横放倒置等等,以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有效.
七、效期的管理
有些稳定性较差的药品如抗生素、缩宫素、含糖胃蛋白酶、胰岛素、细胞色素C、绒促性素等,在贮存期间药效可能降低,毒性可能增高,有的甚至不能供药用.为了保证用药的安全和有效,对这类药品都规定了有效期。
我国卫生部于1995年11月3日发文通知有关药品有效期及其规定。规定如下:
1.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
2. 药品的有效期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稳定性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订。
3. 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的生产日期(以生产批号为准)算起,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
4. 到效期的药品,应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不得再使用。
5. 药品生产、供应和使用单位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要做到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加速运转。
6. 生产厂在产品质量提高后,认为有必要延长有效期时,可向当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延长改订本厂产品的有效期.
对于有效期的药品应定期检查以防止过期失效;帐卡和药品上均应有特殊标记,注明有效期,以便于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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