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钢网架吊(安)安装监控点
1. 施工吊(安)安装风险分析
本工程钢网架施工,吊(安)装作业全过程都处于高空,临时拼装支撑位置需要搭设临时脚手架,因此高空作业安全防护,防止高空坠物,防止物体打击、临时支撑搭设以及支撑的稳定性要求、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确保安装质量和运行安全是监督控制的重点。吊(安)装各工况的风险点是现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理采用跟踪检查、验收,对吊(安)装过程进行旁站等措施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吊(安)装安全。
1.1. 吊(安)安装的一般要求
1.1.1. 严禁超负荷吊(安)装,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
1.1.2 .信号工、司索工、起重机司机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冈。
1.1.3. 吊哃司机与信号工必须语言统一,如有语言差异必须经过培训,确保所有指令都能准确执行。
1.1.4. 起吊后,大型部件应在低海拔保持一段时间,待构件稳定、拉索充分张拉后再继续提升、旋转等其他吊(安)装动作。
1.1.5. 构件高空就位后,不连接牢靠不能松钩。测量、调整就位后根据工况计算加设支撑、拉索等连系措施,根据设计要求,需要在同一天实现尽可能多的点、加强定位焊、最好连续焊接成型。
1.1.6. 按照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吊(安)装顺序,加快吊(安)装作业,并尽快形成稳定的组件系统。
1.1.7. 重要的大型构件吊(安)装时设置吊(安)装禁区和警戒线,设安全旁站人员,禁止与吊(安)与装载操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1.1.8. 要定期对吊(安)装用的吊索具进行检查,超过使用要求的吊索和索具必须报废。
1.1.9. 在安全交底或吊(安)装交底中要明确吊(安)装就位辅助工人的站位,此类运营商应该有避免的空间。
1.2 .临时支架全钢管脚手架搭设
1.2.1. 材料:按施工单位方案,现场采用©48.3X3. 0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3091-2008)中Q235-A级钢的规定;扣件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KTH330-08的铸铁制造。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缩松、砂眼。毛刺、氧化脱皮等应立即清除干净。采用竹脚手板或冲压脚手板。
1.2.2. 电杆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每杆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和垫板;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水平扫杆还应使用直角紧固件固定在纵向扫杆正下方的垂直杆上。
② 立柱的延伸部分必须用对接紧固件连接。
1.2.3. 水平杆。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不宜接长;纵向水平杆格栅间距为300mm;横向水平杆间距为1000mm。水平横杆通过双紧固件与竖杆连接。
1.2.4. 墙板。
①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临时支撑脚手架的连接墙用风绳与原主体结构连接,墙板按每层设置间距为3m应布置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 墙板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墙板不应与外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相碰。
1.2.5. 对角桥接
① 对角桥接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60度。
② 对角桥接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③ 对角桥接斜杆的搭接长度应大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从端部紧固件盖板边缘到重叠纵向水平杆末端的距离不得小于 100mm。
1.2.6. 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的准备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②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墙板、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③ 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和地面障碍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拆除工作必须从上到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 墙板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墙板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③ 脚手架拆除至底部最后一根长杆高度时(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墙板。
④ 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必须设地面监护人员,并配备良好的通讯设施。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警告区域;
⑤ 遇四级大风、雨、雪等特殊天气,不允许拆除;
⑥ 拆除时,必须用电气焊时,应严格执行其特殊的防火规定,应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和切割物体引起火灾,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⑦ 当日作业后,应检查岗位周围情况,不得留有隐患;⑧、运至地面的杆件、扣件应分类堆放整齐。
1.3. 高空作业
1.3.1. 高处作业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3.2. 攀登、悬挂高空作业人员和设置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精神失常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攀登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
1.3.3. 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吊(安)装前检查构件内是否有杂物并清除。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除的物体、多余材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暴雨、浓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风雪后,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逐项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3.5. 所有大型吊机都自带避雷装置,应及时检查并保证避雷装置正常工作,确保吊机不受雷击;同时,检查主电网与土建结构防雷接地系统之间的连接,确保其与整体避雷接地系统连接可靠。
1.3.6. 对雷雨天气及时进行跟踪和预测,雷雨天气严禁钢网架屋面施工。
1.3.7. 因作业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或更换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3.8. 钢爬梯脚底必须绑扎(或焊接)牢固,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员行走时必须佩戴并悬挂安全带。
1.3.9. 同一区域尽量避免立体交叉施工,实在不能避免的应流水错开,同时设置看护人,随时排除安全隐患。高空焊缝、气割时下部应设接火盆,避免烫伤下层施工人员,引起火灾。
1.3.10. 在高空安装构件时,经常使用撬杠校正构件的位置,撬棍必须配备防滑绳,以避免从高空坠落。
1.3.11. 高空作业人员佩戴的安全带必须配备独立的吊点,保证挂设点的安全可靠,且要高挂抵用。
1.3.12. 在操作平台的木质跳板上铺设一定面积的石棉布,四周挂设“三防布”和设置300mm高挡脚板。
1.3.13. 对于高空防护应严格按《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
1.3.14. 吊(安)装区域设警示带,防止闲杂人等进入,并设置专职安全员或现场监督员。
1.4. 现场管理和监测要点
1.4.1. 规范操作和人员管理是确保安全的首要条件。
1.4.2. 检查吊(安)在施工现场安装专门的安全人员、指挥人员、监护人员是否到位,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监理通知到位,不能到位监理可令停止施工。
1.4.3.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检查是否到位、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是否运转正常有效。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规定和批准的方案,对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防护措施设置、对吊(安)装设备运行进行检查、对吊(安)装的全过程进行监护,严格落实施工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处罚并做好吊(安)装施工记录。
1.4.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并履行书面程序,签定安全协议,监理定期不定期在现场核验持证和交底情况。发现无证上岗、未经交底擅自作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1.4.5. 对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和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4.6.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将安全带扣在可靠、作业上方固定的安全绳或可靠物体,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1.4.7. 安全带紧固点下方应有足够的间隙,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4.8. 当需要使用安全绳在梁表面行走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1.4.9. 高空作业使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定,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4.10. 遇有恶劣气候(如果风力高于6级、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施工。
1.4.11.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不挂安全带,严禁在屋架上、在支架和未固定构件上行走、骑坐或作业。
1.4.12. 禁止在平台、通道、在安全网和物质支持下的区域休息。
1.5. 上下通道监测点
1.5.1. 上下通道的结构和设置位置应按批准的方案实施,使用的各种上下通道包括爬梯、直梯等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2. 通道中使用的梯脚底部应坚固,不得垫高使用。
1.5.3. 梯子上端必须牢固固定,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1.5.4. 使用直梯工作时,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5.5. 梯子上只能站一个人,严禁带人移动梯子。
1.5.6. 操作员不得站在梯子顶部,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使用时应放置稳定,并有专人扶持。
1.5.7 .脚手架通道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和脚手板,并在使用前经验收合格
1.6. 安全防护设施监测要点
1.6.1.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使用的安全绳、脚手架、吊篮安装到位必须经现场验收,作业前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坚固、牢靠,安全绳和其他保护装置应设置为高挂低用。
1.6.2. 在立柱顶部、牛脚顶面安装钢梁,必须在吊(安)装之前采取搭设脚手架、张拉安全绳等防护措施,安全绳、未经检查,不得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攀爬。
1.6.3. 在钢梁上安装檩条、系杆之前,钢梁必须固定牢靠、防护安全绳、操作前必须将安全带挂点设置牢固。
1.6.4. 在檩条之上安装拉条、斜拉条等构件,檩条之间必须设置走道板等立足点,无立足点、或未固定、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1.6.5. 施工单位应当派专人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缺陷和隐患时,应立即修理完善。对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6.6. 防火涂料作业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在吊(安)装之前清除构件污染物、补涂破损部,以减轻高处作业清理的难度和工作量,减少高空作业时间。
1.6.7. 高空作业焊接前应检查电焊机、电缆、电箱、漏电保护等,完工后及时收线,电箱门上锁,专人管理。
1.7. 吊(安)设备监测要点
1.7.1. 现场使用、租用吊(安)装设备宜相对固定,并应选择有类似吊(安)装工作经验人员,作业前进行交底,签订安全协议,讲明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严禁随意租用吊机、严禁无证上岗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1.7.2. 指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密切配合,操作员应根据指挥官的信号进行操作,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7.3. 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7.4. 吊(安)装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蒸汽起重机吊杆和部件下方、工作或通过。构件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1.7.5. 作业中发现汽吊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它应该降落在部件正下方的安全位置,下降中严禁制动。
1.7.6. 严格执行“十不吊”要,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
1.8. 吊(安)安装过程监控要点
1.8.1. 吊(安)装过程实行旁站监理,钢网架吊(安)装前,现场监督检查施工专项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员是否到位吊(安)装操作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分工是否明确。
1.8.2. 吊(安)装的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对需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安全绳、临时固定件等应与部件同时吊装到位。
1.8.3. 吊(安)安装前构件拼装钢梁的净跨长度、矢高、安装基座轴线偏差、净跨距进行检测验收,对存在偏差的应提前处理到位;
1.8.4. 吊(安)安装前现场统一指挥,设置警示区、专人负责监护,禁止人员进入吊(安)装区域。
1.8.5. 吊(安)安装前应计算吊点,设置合理,并进行试吊,严禁随意直接起吊。
1.8.6. 吊(安)装构件应速度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转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8.7. 起吊转向应缓慢平稳,大跨度钢梁长度大,应提前规划好起吊高度、转向时机和溜绳配合,严禁违章操作,如急转、过度操作等,引起构件磨刮、碰撞、变形等。
1.8.8. 吊(安)构件的安装必须在钢梁构件和底座之间调整到位、安装固定稳固后方可松吊钩,对因偏差不能穿杆安装应按预案整改,
到位后方可安装,严禁生穿硬打。
1.8.9. 构件未固定稳固牢靠,无安全防护设置、未挂安全绳,严禁违章作业和高空挂钩。
1.8.10. 夏季高温天气,操作时间现场调整,避开高温时段,并配置高温防暑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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