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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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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1、安全用点技术措施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2)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 必须采纳绿/黄双色线;(4)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m 时,采纳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纳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   (6)电气设备的正常状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7)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三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30mA.s;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状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4)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3m,开关箱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1)建筑物〔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 以下为4m;电压1kV~10kV 之间为6m;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 以下为6m,电压1kV-10kV 之间为7m;   (1)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夹、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2)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3)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4)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优良;   (5)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他物体上;   (6)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7)电箱内部及其四周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8)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5.电器检修   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1)停电;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2)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3)检修人员应戴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1)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采纳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依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m 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4)依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5)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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