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作业员招聘管理办法
1、目的
1、规范作业员招聘行为,及时、足额满足生产用人需求。
2、保证作业员招聘工作的系统化、透明化。
2、范围
公司各部门作业员的招聘实施工作。
3、职责与权限
3.1制造部门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报《人力需求单》。
3.2人力资源部招聘组负责作业员招聘的实施工作。
3.3人力资源部培训组负责作业员入职后的调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新员工入职后,发放《作业员入职调查表》给新员工填写,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作业员招聘监督小组反馈。
3.4公司成立招聘监督小组,主要负责监督和处理招聘过程中的舞弊行为。由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组长,各组员由生产部、法务部、办公室、后勤部相关人员组成,通过
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处理作业员招聘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的投诉。
4、定义
作业员:指从事一线生产活动的员工。
5、作业员的录用条件
本公司所招聘的作业员应在满足招工简章上的具体录用标准的前提下,择优录用。具体的录用标准参照每个时段的《招工简章》。
6、作业员招聘渠道
6.1在公司门自行招聘:由招聘组在招工办公室门设招工宣传栏,发布招工信息,吸引符合条件人选前来应聘。这是优先选用的方式,如一时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再诉诸其它渠道。
6.2通过职业介绍所、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等中介机构推荐、组织合适人选前来应聘。
6.3与全国各中专技校职高等学校合作,在每年的各个时间段组织应届毕业生过来就业。
6.4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到各职介所、人才市场等机构做专场招聘。
6.5内部介绍,由本公司在职员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具体情况参见《内部员工推荐管理制度》。
6.6其它方式。
7、招聘作业过程的管理
7.1公司门自行招聘方式
发布招聘信息:由招聘专员在公司的招工宣传栏上张贴招工简章、或挂招工横幅等方式吸引社会人员前来应聘。
由招聘专员根据作业员录用条件之规定对应聘者逐一进行筛选、面试工作(应聘者如属从本司自离或被解雇、辞退者将不予面试);对于面试合格者,由招聘专员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笔试。
招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要对应聘者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持假证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面试者,不得录用。
笔试的组织及阅卷工作由招聘专员负责实施,60分为合格线。但在笔试合格人数大于拟录用人员名额的前提下,人力资源部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用。
面试、笔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专员对笔试合格者发放《体检及培训通知》,应聘者持单参加体检和入职培训,体检合格后由招聘专员为其办理试工手续,由招聘文员负责安排新员工住宿及后勤事宜。
新员工办理完试工手续后,招聘组将人员分配到用人部门进行试工,试工合格后,办理正式的录用手续,相关档案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对于试工不合格人员,用人部门可将其辞退或退回人力资源部重新安置。
7.1.7 一般情况下,在公司门只招聘女性员工,对于男性员工需通过人才市场或其他正规的中介机构引进。如确实需要在公司门自行招聘男性员工,招聘人员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人力资源部部长、企管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实施,但当劳动力市场男女比例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除外。
具体过程参照《作业员招聘流程》。
7.2职介所劳务输送管理
职介所合作资格审批:招聘专员每新开发一家职介所,应填写《劳务合作机构资格审批表》,并附上该机构的税务登记证、职介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报人力资源部部长及企管中心总监审批后,才能与之合作。同时将审批合格后的材料复印后存档,必要的时候提供给作业员招聘监督小组核查。招聘组不得与未经审批的职介机构合
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选择合作对象:招聘组根据各制造部门所提的人力需求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经我公司审批合格的职介所联系、洽谈劳务输送事宜。
职介所对拟输送人员的筛选:各中介机构接到本公司的需求任务后,要严格按照本公司招工简章的要求进行人员的第一次筛选工作。每次确定的比例要根据人力资部要求的比例输送。
职介所劳务输送原则:各个与我们建立合作关系的职介所,我们仅接收其从内地引进的批量劳务工(以同一地区的身份证号码为准),深圳地区零散劳务工不在招聘范围之列。
对职介所输送的劳务审核:各职介所在将人员送到本公司之前,要按照我公司制订的《劳务输送提报表》固定格式将拟输送人员名单通过传真方式提前两天发送到人力资源部,由招聘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通过后才可将人员组织过来面试。
面试及考核:招聘专员根据本公司作业员的招聘条件进行人员的面试、考核及录用工作;对于不合条件或不附合招工比例要求的有权不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奖励:对于建立合作关系的各中介机构,我公司原则上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但对于长期输送人员比较多且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可以适当降低输送比例作为奖励。具体的奖励比例应由招聘专员以专题报告的方式报招聘主管、人力资源部部长、企管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招聘专员不得擅自更改招工比例,否则以舞弊行为处罚。
禁止各中介机构在本公司周围收集零散劳务工后按比例送到本公司。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合作资格。
我公司在与职介所的合作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存在收取劳务工高额介绍费(超过劳动部门规定的额度)或其他违规操作现象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及时终止合作关系。
具体过程参照《职介所劳务输送流程》。
7.3与中专技工学校合作方式
7.3. 1合作学校资格审批。招聘专员每新开发一所中专技工学校,应填报《合作学校资格审批表》,并且要附上该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招聘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部长、中心总监审批后,才可接收该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实习生。审批合格后的相关材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选择合作的学校:公司因生产需要招聘中专技校生时,招聘组应根据整理好的《人力需求单》选择与已经审批通过的学校合作,并将招聘需求发给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人。
学校在接到我公司的需求信息后,要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进行学员的筛选工作,身高、年龄等条件不符者不得带入到我公司面试。并在确定好名单后,按照我公司的模板即《学生输送提报表》的要求将拟输送人员的信息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待招聘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通过后才可组织学生过来面试。
学校将学生带到我公司时,应向招聘人员出具学校的介绍信、带队老师的身份证,并复印一张由招聘组存档。学生的面试、笔试、录用工作统一由招聘专员负责实施。具体操作方式与自行招聘方式相同。
对于合关系较好的学校可联合办校,也可根据生产需要适量接收实习生。但接收实习生时,招聘专员应以专题报告的方式由人力资源部部长、中心总监及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实施。
禁止中专技工学校收集社会劳务工以应届中专生的名义带入我司面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合作资格。
具体过程参照《中专职校学生输送流程》。
7.4公司内部介绍管理
对于公司内部员工介绍其本人亲戚或朋友进公司应聘作业员
岗位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员工推荐管理制度,履行担保手续。
如属公司内部员工推荐或介绍入厂的人员,招聘人员在对方未履行担保手续的情况下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公司将视作舞弊行为对招聘人员给以相应的处罚。
原则上只有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才能担保他人入厂,且一名主管也只能担保一名普通员工入厂。
内部员工介绍担保他人从事作业员岗位时,必须经担保人所在部门部长、用人部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及企管中心总监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录用手续;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介绍他人入厂,必须审批至公司董事长。
具体细节参见《内部员工推荐管理制度》及《内部担保介绍流程》。
7.5其它招聘渠道的管理
通过非上述渠道招聘过来的新员工,如劳务租赁、现场招聘等方式招聘的新员工,除有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况外,其
余均参照自行招聘的方式办理。
7.6招聘作业过程详见《作业员招聘过程操作指南》简称《操作指南》。《操作指南》的修订须审批至企管中心总监。
8、招聘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8.1招聘前公示:人力资源部在公司门或招工处设立招工告示牌或挂宣传横幅,向所有应聘者明示招工的制度及举报投诉电话。
8.2招聘过程调查:每批次新员工进行培训时,由人力资源部培训组发放《作业员入职调查表》给每位新员工填写,以审查在招工过程中招聘人员是否存在收取介绍费或其他违纪行为。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将结果交招聘监督小组处理。培训组应每月将调查结果汇总一次,交人力资源部部长审阅。
8.2招聘结果的公示:每批次录取的人员名单招聘组要在招聘宣传栏里公示3天,如员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通过公布的电话向招聘监督小组投诉。
8.3招聘渠道的调查与监督:对于通过非自行招聘方式入职的员工,招聘组要将各种渠道的信息资料(如合作的中介机构、职业学校名单及其具体业务的联系人真实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一份给招聘监督小组备案,以便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调查。
8.4作业员招聘监督小组应针对招聘行为每月开展一次调查,并在全公司范围
内公布调查结果。
9、招聘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
9.1对于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司员工或招聘工作人员以任何借或理由收取应聘者费用行为,一经发现,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将非法所得归还给当事人,同时予以开除处理。
9.2如招聘人员以任何形式收取职介所、学校的回扣或贿赂,一经发现,要求返还非法所得给对方,同时对招聘人员予以开除处理。
9.3对于公司内部员工恶意污告、诽谤招聘人员的行为,经招聘监督小组查实,要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当面赔礼道歉。
9.4如招聘专员每月招录持假证或借用他人证件的新员工数量超过当月新进总人数的1%,则扣除当月的绩效奖;由此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公司的奖惩制度办理。
9.5对于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处罚。
10、记录与表单
10.1、
《劳务合作机构资格审批表》
QR-HR-97/A
10.2、
《合作学校资格审批表》
QR-HR-98/A
10.3、
《职介所劳务输送提报表》
QR-HR-99/A
10.4、
《学生输送提报表》
QR-HR-100/A
10.5、
《作业员入职调查表》
QR-HR-101/A
11、附件
11. 1作业员招聘流程图
11.2职介所劳务输送流程
11.3中专职校学生输送流程
11.4内部担保介绍流程
11.5作业员招聘过程操作指南
11.1作业员招聘流程图
责
任部门
H
R
H
R
应用表
单 备
注入
职登记
表
作业员招
聘流程
H
R
H
R
人部
门
试工单
责任部门应用表单备注
合作学校
HR
合作
学校输生
送提报
表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11.3中专职
校学生输送流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为员工在生产作业场所中的安全和健康提供保证的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各部门。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
标识》
Q/Hr202*6《普通设备管理办法》
Q/Hr202*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Q/Hr202*9《动力管线安全管理办法》
Q/Hr202*0《电气安全管理办法》
Q/Hr202*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Q/Hr202*3《记录管理办法》
Q/Hr24026《定置管理规定》
《危险点管理办法》
3职责
3.1技安环保部负责公司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3.2生产保障部、宏达分公司生产部、航星园管理公司负责各分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3.3行政保卫部负责消防、基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4产品检验部负责仪器仪表、专用工装等的检定工作。
3.5其他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3.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
4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一般要求
公司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中,对四级以上风险涉及的作业活动、危险因素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发生产重大事故的作业点,由技安环保部列为危险点,明确控制要
求。
技术部在型号产品研制时,应进行安全性分析,明确产品科研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重点,并通过技术措施、工艺文件或安全作业规程,对危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技术部、各部门技术组编制的工艺文件,不应与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冲突,对危险性大的工艺环节,应在工艺文件中明确安全控制要求。
科研生产部、宏达分公司生产部在组织生产时,应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违章指挥。
生产保障部、航星园管理公司、产品检验部、宏达分公司生产部按Q/Hr202*6《普通设备管理办法》、Q/Hr202*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Q/Hr202*9《动力管线安全管理办法》、Q/Hr202*0《电气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对设备、设施、工具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检验检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工具及时进行维修。
各生产作业部门对本部门设备、设施、工具等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向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报修,保证设备、设施、工具处于安全状态。
各生产作业部门应按Q/Hr202*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妥善保管。有害作业现场作业时,必须开启职业健康防护设备。
各生产作业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必要资格的员工或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进行相应岗位的作业。
4.2作业场所管理
各生产作业部门应按公司6s管理规定,经常对现场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有序。
作业现场的定置管理按Q/Hr24026《定置管理规定》规定执行。
作业区域内的生产物料、在制品、剩余物料的堆放和设备、工机具、辅助设施的布置要稳固,并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操作和通行空间。
作业场所内所使用的化学品、气瓶等危险物品,应在现场设置定量标识,放置和使用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作业现场要有安全通道,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通道线应清晰,通道应保
持畅通。
危险点的管理按公司《危险点管理办法》执行,一、二级危险点要建立准入制度,除危险点的工作人员外,外部门人员进入危险点,要办理登记手续。
作业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工作结束后,要关闭电源,清理好工作现场。
4.3安全设施与安全装置
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若特殊情况确需临时改动时,应提出申请,经技安环保部审核,报主管生产安全领导批准后实施,并在事后及时恢复。机床门机联锁装置屏蔽由申请部门领导审批(表1)。
各部门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各种护栏、档板、防护罩、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装置的齐备性及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涉及易燃品使用的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且消防器材周围1米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4.4安全标识、安全色
安全色的使用必须符合GB2893《安全色》的规定。
安全标志的使用必须符合GB2894《安全标志及其
使用导则》的规定。
工业管道的刷漆和符号要符合GB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的规定。
在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要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标志或安全色。
各部门对安全色、安全标志要及时维护,保持醒目清晰,不得擅自更改。
4.5普通库房的安全管理
4.5. 1库房布局、电气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存放散发有害物质的物品库房应有通风措施。
库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且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O
库房内要保持清洁,物件堆放整齐稳固,不得占压通道。
4.6临时危险性作业审批
4.6. 1公司对动用明火作业、接用临时线、高处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除固定的从事明火作业的部位外,厂区内动用明火作业应在行政保卫部办理审批手续。
临时架设从电力线路、配电箱柜母排或开关下火接线的电气线路,应在行政保卫部、技安环保部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具体按
Q/Hr202*0《电气安全管理办法》的“临时用电”的规定执行。临时线架设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从事30米以上高处作业,应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表2),经技安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实施,进行高处作业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7安全检查
4.7. 1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专业组按职责分工,每月对本专业主管的现场管理内容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生产作业部门领导应经常对本部门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记录
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Q/Hr202*3-202*《记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序号记录名称
保管场所保管年限
1数控设备门机连锁装置屏蔽申请表
技术部1年
2
高处作业审批表
技安环保部
1年
数控设备门机连锁装置屏蔽申请表
日期:编号:
设备型号及编号
屏蔽门
机连锁
原因
屏蔽时间
恢复时间
申请部门技术组(签字)
申请部门领导(签字)
说明:屏蔽门机连锁必须事先审批,事后按时恢复,否则将视为违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设备安装部门实施,一份交技安环保部留档。
高处作业审批表
编号:
作业部门
作业项目
作业高度
现场安全负责人
主要危险
因素及安
全措施
负责人:
年 月日
技安环保部意见
负责人:年 月 日
修改记录
修改次数 修改方式
1 换版
修改单编号修改日期
Q/Hr 20n5 第 1 号20141125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