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刑事再审申请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25297 上传时间:2025-04-2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再审申请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刑事再审申请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刘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6XXXXXXXXXXXXXXX,XX省XX县人,曾任XX公司监事、公司股东,住XX市XX镇XX村X组。XXXX年X月X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XXXX年X月X日被XX市公安局依法逮捕。先羁押于XX市看守所。 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号刑事裁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 依法撤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号刑事裁定和XX号刑事判决,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两级法院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显然错误 申请人始终主张的借款是借给本人的说法是有事实依据的。借条、银行转账凭证、2011年9月1日出具的承诺书,证据之间可以互相印证。两审法院认定的借款是借给XX公司的状况是依据原四名借款人与XX公司表见代理民事诉讼所判定的事实来确定的。以民事案件结果反推刑事犯罪成立在全国判例中从无先例。 在二审中,辩护人主张申请人曾经有还款行为是原民事案件已经认定的事实。但是,在刑事程序中,因为四名借款人不肯配合XX市经侦大队调查实际还款状况,导致XX市经侦大队对申请人究竟是否还款无法侦查清楚。法院最终以还款只有申请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为由,不予认定。这是不合理的。四名证人不肯作证,是因为有自身民事利益存在。我国刑法有“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此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碰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必需成本过高的状况,依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该原则是刑法通过限制国家的刑罚权从而确保行为人自由的机能的具体表现。在原审中,实在无法查明真相的还款事实,理应以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认定还款事实存在。 二、原审的审判没有核心证据支撑 四名借款人当时借款时的本意是借款给谁,决定了本案实质定性。如果四名借款人最初是借款给XX公司,申请人成立挪用资金罪。如果当时四名借款人当时借款就是借给申请人,则申请人与XX公司是民事纠纷,当然不成立犯罪。此四名借款人从刑事侦查阶段开始就在能够作证的状况下始终不予作证,最终刑事审判是缺乏核心证据的状况下审理和宣判的。因此,原审中对认定申请人有罪缺乏核心的证据支撑,原审是错误的刑事判决。 三、本案中申请人与XX公司的民事纠纷已经解决,申请人不应该承当两种不同责任。 XX公司在申请人的刑事案件未能解决之前,已经将申请人与申请人前妻刘#作为被告起诉于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要求还款。XX省XX市人民法院在XX月XX日已经生效的XX号民事判决书最终判决申请人和刘#共同偿还XX公司469万借款及利息。所以,469万元的民事欠款纠纷已经解决,还款是申请人和刘#两个人的责任。XX公司因为表见代理垫付的资金已经有了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案。XX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对申请人和刘#强制执行。原审案件中只有一个表见代理行为,因为表见代理产生的还款责任已经在民事审判中解决。原审判决让申请人再承当刑事责任,则将导致一个行为承当两种不同类型的责任。显然不合理! 四、本案的结果背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公布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革新创业的通知》的精神。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革新创业的通知》中,再次提出树立“谦抑、审慎、文明〞的办案理念,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切实强化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严防将民事纠纷当做刑事案件来办。原审是一起典型的民事纠纷被当成刑事犯罪错捕、错判的案例。申请人以XX公司名义为本人借款的民事纠纷被当成刑事犯罪来判决,将严重打击民资企业家创业的信心和对法治的信仰,也不符合确保人权的法治精神。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原审二审法院未依法检察、改正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为此,特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再审,撤销二审裁定和一审判决,宣告申请人无罪。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附: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号刑事裁定1份,XX省XX市人民法院XX号。刑事判决书1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通知/申请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