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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送电安全措施
为了强化用电管理,保证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防止双电源倒送电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1、凡一个用户的同一供电点,由两路及以上不同电源供电或是由我局一路电源供电,另一路由用户自备电源〔包括逆变电源〕者,均属双电源用户。
2、装设双电源用户的条件是:突然停电或间断供电,会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和有重大政治影响,或造成生产和财产重大损失者。
3、凡需装设双电源用户,应事先向所辖供电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现有供用电状况,申请备用或保安电源的容量。自备发电机组装置容量和台数、变配电室双电源一次主接线制定图、防止倒送电及防误并列的措施等〕,由供电所报生技科审批。
4、双电源用户均应与电力局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后,方可投入运行。对未经申请或虽已申请〔且已安装好〕,但未经我局正式批准而擅自使用双电源者,一经发现,则予停止供电,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罚。
5、任何用户〔包括双电源用户〕,都无权私自转供电;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拉乱接,改变原来供电电源的接线,而构成双电源。
6、未经办理正式手续,电力局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私自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接用双电源,也无权私自改接线路而使之成为双电源,否则,一经发现,扣责任人一个月奖金。
7、为保证供用电双方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倒送电和误并列,特对双电源切换装置规定如下:
7.1常用、备用电源切换装置应安装于同一配电室内。
7.2低压双电源应采纳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低压三相四线供电用户,应采纳低压四极双投刀闸,如因条件限制〔距离过远或总屏刀闸容量在1000安以上时〕,应采纳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同意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7.3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用户,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纳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纳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在何状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且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在进户终端杆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电力局。
8、高压双电源用户,其切换电源不管室内外操作,应事先向电力局调度室内提出申请〔书面或 〕,经同意后方可切换,切换时用户应执行倒闸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切换完毕,应向调度报告。高压开关、刀闸均应按规定统一编号,以便填写倒闸操作票。如发生事故紧急状况,用户应先切断供电电源后再进行倒电源操作,并及时报告我局调度所。具体应按电网调度规程和《供用电合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9、凡经电力局同意二条高压馈线分别同时供电的用户,其低压侧应各自分开线路供电,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互为备用电电源。
10、双电源用户如需变更双电源供电范围、容量、接线方式时,应事先向电力局提出书面申请,经电力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变动。投入前经电力局检查合格,并重新修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后,方准许其投入运行。
12、在电力供应暂时紧张时,或各别用户确因生产需要安装自备发电机组的,均按本规定办理。但电网供电正常后应马上拆掉,改为单电源用电。
13、双电源用户应严格遵守《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规定,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按《供电营业规则》或国家公布的有关法规指令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后换文作为《协议书》附件。
14、双电源用户的申报、审批、检验、异动、协议签订等工作由电力局生产技术科归口负责受理,然后转用电营销科、调度中心审查无异议后,将《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作为《供用电合同》之附件。
为了强化用电管理,保证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防止双电源倒送电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凡一个用户的同一供电点,由两路及以上不同电源供电或是由我公司一路电源供电,另一路由用户自备电源〔包括逆变电源〕者,均属双电源用户。
2、 装设双电源用户的条件是:突然停电或间断供电,会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和有重大政治影响,或造成生产和财产重大损失。
3、 凡需装设双电源用户,应事先向电力公司营业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现有供用电状况,申请备用或保安电源的容量。自备发电机组装置容量和台数、变配电室双电源一次主结线制定图、防止倒送电及防误并列的措施等〕,电力公司应严格审核,严加控制。经审查后,答复用户。
4、 双电源用户均应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后,方可投入运行。对未曾申请或虽已申请〔且已安装好〕,但未经我公司正式批准而擅自使用双电源者,一经发现,则予停止供电,并按违章用电论处。
5、 任何用户〔包括双电源用户〕,都无权私自转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拉乱接,改变原来供电电源的接线,而构成双电源。
6、 未经办理正式手续,电力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私自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接用双电源,也无权私自改接线路而使之成为双电源,否则,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7、 为保证供用电双方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倒送电和误并列,特对……1、组织措施
〔1〕规范用电,用电前签定安全用电协议
自备电源用户在用电时先要签定自备电源客户用电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有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电源使用方式、安全规定、设施维护责任、约定事项、违约责任等,以保证安全用电。
〔2〕建立自备电源客户档案,健全设备台帐
自备电源客户台帐要齐全,客户档案要全面,包括用户名称、T接线路编号名称、发电地址、产权分界点、变压器数据、发电机数据、双投开关数据等。
〔3〕强化用电服务,建立重大事项应急预案
供电所设置自备电源客户兼职专责人,作为供电所和客户联系的桥梁,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可靠用电服务和用电咨询服务,做到“内转外不转〞;每月召开一次自备电源客户座谈会并设有联谊制度,以强化供电所与客户思想交流,为客户作好安全用电政策宣扬;建立重大事项应急预案,做好重大事项的安全准备工作。
〔4〕定期检查
所用电管理人员定期对自备电源用户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特别是对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抓紧整改,对违反《自备电源客户用电协议》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作好记录。
〔5〕按时培训
依据工作要求,供电所定期对自备电源客户专职电工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培训内容丰富多样,既有各种电力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作到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实际相结合,防止走过场和形式化。
2、技术措施
〔1〕为保证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提升客户用电的可靠性,防止因双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组倒送电至公用电网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等恶性事故,与电网有关联的自备电源客户,其两路电源之间必须有电磁型或机械型闭锁装置,并不得任意拆掉闭锁等安全技术装置;
〔2〕自备电源客户在进户线电杆处〔电缆线路在电源电缆头
处〕装设显然标志;配电室有自备发电机管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制度,并有值班人员名单,执行昼夜值班等制度:
〔3〕自备电源客户接线方案、用电设备、电源等如需更动,一定要征得供电部门同意,在供电所专职人员指导下进行;
〔4〕用户线路计划检修停电时,供电所事先通知用户,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对可能到送电到检修线路的分支线〔用户〕都要挂设接地线,以保证检修人员安全。
3、双电源的管理
检查双电源的运行管理工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近年来,由于管理不严,曾发生过多次反送电造成的人身触电事故。因此必须强化这方面的管理。
双电源用户,不管是从电力系统双回线供电的用户,还是有自备发电机的用户,在倒闸操作中,都具有可能向另一条停电线路倒送电的危险性。还有一种状况是用户甲有可能通过低压联系线向用户乙倒送电。这些都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防止这种危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两条以上线路同时供电的用户,分段运行或环网运行、各带一部分负荷、因故不能安装机械的或电气的联锁装置的用户,这些线路的停电检修或倒换负荷,都必须由当地供电部门的电力系统调度负责调度,用电单位不得擅自操作。用户与调试部门应就调度方式签订调试协议。用户应制订双电源操作的现场规程,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定期学习和进行考核,以保证操作正确。
〔2〕由一条常用线路供电,一条备用线路或保安负荷供电的用户,在常用线路与备用线路开关之间应加装闭锁装置,以防止两电源并联运行。对装有备用电源自动投人装置的用户,一般应在电源断路器的电源侧加装一组隔离开关,以备在电源检修时有一个显然的断开点。用户不得自行改变常用、备用的运行方式。
〔3〕一个电源来自电力系统,另备有自备发电机作备用电源的用户,除经批准外,一般不同意将自备发电机和电力系统并联运行。发电机和电力系统电源间应装闭锁装置,以保证不向系统倒送电。其接线方式还应保证自发电力不流经电力部门计费用的动力、照明电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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