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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校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学校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隹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实施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领导责任划分
(一)各级领导班子的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坚持从讲政治的战略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维护学校稳定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
3、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抓教学、抓科研、抓管理和保平安统一起来,做决策、办事情都充分考虑维护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统筹决定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和谐稳定环境中发展学校各项事业;
4、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本单位稳定的组织网络,要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确保安全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5、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6、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好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安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本单位“发案少、秩序好、师生满意”的目标。
(二)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分管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汇报;
2、根据一个时期的社会和学校治安状况,对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3、对涉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
4、对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
5、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要及时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防止事态发展;
6、支持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学校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
(三)分管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学校稳定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当好党政班子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参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决策;
2、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3、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维护校园稳定合力;
4、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
5、经常深入实际,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推进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四)其他领导的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是所分管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人。
1、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总体部署,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落实;
2、及时组织分管部门、排查影响安全稳定问题,并认真负责地解决;
3、所分管部门、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
二、考核内容方法
学校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稳定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以及责任人(以下统称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一)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及其责任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中履行责任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
(三)考核方法。考核由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在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时,学校各级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向学校作书面述职报告,并认真填写《综治、维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
组织部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委办公室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人事处在年度考核时,都应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及工作和绩效夙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重大工作过程中,由校纪委、组织、人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共同对责任人进行专项考核,跟踪查效。
对发生影响学校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由纪委进行查究,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依据考核结果,按照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稳定责任人工作绩效档案。
三、考核成果应用
(一)同责任人政绩考核挂钩。组织部门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稳定责任人履行责任及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情况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其职务升降挂钩。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在面貌改变之前,其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二)同责任人年度考核挂钩。凡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三)同责任人奖惩挂钩。对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绩效突出的责任人给予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部门、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模资格;对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同责任人经济利益挂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其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责任人当年不得晋升工资级别。对被评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部门、单位的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强协调衔接
(一)完善工作衔接制度。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拟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责任查究,应报校党委;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部门、单位整改到期,由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汇同有关职能部门验收;纪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实施查究,处理意见报校党委。
(二)完善考评制度。根据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特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不断完善评估体系,使其更公平、更公正。
(三)完善检查督办制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作出奖惩决定后,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共同对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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