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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收款流程财务规章制度、应收账款管理系统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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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收款流程财务规章制度、应收账款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一、内部: 1、客户定购单、 2、批准赊销信用、 3、销售单、 4、发运凭证 二、往来: 1、与客户核对发货明细, 2、开发票: 〔1〕、开票申请单、 〔2〕、勾兑销售明细表 〔3〕、往来挂账,确认销售收入 三、收款: 〔1〕、销售-对账-收款-开票-记账 〔2〕、赊销-对账-开票-账期-收款-销账 四、总结: 1、本月开票、回款汇总表〔按期间按客户分类提供〕 2、本月对账、结算总结〔按期间按客户分类提供〕 3、应收账款账龄与金额构成分析等。 销售与收款流程财务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规范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强化销售相关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销售收款,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产成品、原材料等实物、修理产品的所有销售与收款。 第三条管理方法。 一、业务流程图: 二、财务处理流程: 1、客户资料的新建和维护: 按经销售部门批准客户资料表新建和更新表,新建和更新客户编码并录入相关信用期、信用额、开款信息、账号信息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将客户编号发邮件给销售部门的相关人员。财务部门将表格打印后让相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2、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1〕收入确认的条件,收入确认原则: 1〕收入已实现或可实现〔Realized or Realizable〕; 2〕收入已经赚取〔Earned〕时才予以确认。 3〕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4〕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持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5〕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6〕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7〕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业务财务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定单、发货单〔客户或授权人员员签字〕、发票〔按合同条件确定的时点和条件开具〕。 〔2〕具体开具发票的流程 1〕核对销售定单、发货单: a)核对企业的销售定单、发货单据,与客户沟通对账,主要核对数量和价格是否相符。 b)开具发票:核对正确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或一般发票、外销发票等。 c)寄送发票给客户:并将上述发票、发票签收单等相关收款单据及时交到客户处,确认客户收到相应的发票。 〔3〕会计处理:及时按发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收款销账: 出纳在收回货款后,由往来会计向客户直接或通过相关部门要求付款明细,按发票对应收账款进行及时的核销。 〔5〕月未结账对账: a)月未销售数量的核对:结账前与成本会计一起核对本月的所有销售产品的数量和出仓数量,对平后结账; b)月未销售单价的核对:结账前按客户核对本月所有开具发票的价格; c)对仓库本月出货单签收原件进行核对; d) 库存盘点。仓储部门应每月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财会及销售部门应定期稽核,做到账实、账账相符,对差异状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相关领导。 〔6〕客户对账单: 按销售合同的相关客户收款账期等收款条件,月未出具明细到发票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发给客户进行核对。 〔7〕逾期货款催收: 每周对客户逾未付款部份发票,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交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与客户沟通或运用相关手段如停货等,将相关货款及时催回。 如以上措施还未收回货款,将交由公司法律顾问处理. 3、销售退回与折让的处理:销售退回与折让应经相关领导按《权责指引》审批后办理。退回货物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盘点(计量)后入库。财会部门依据检验证实、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和账务处理。 三、销售与收款内控业务要点: 步骤控制点 管理控制要 件 不相容 岗位 管理 控制 权责 检查提示 1. 销售计划编制与1.1 客户订单的承接与审核。销售部门 应统一客户订单格式,将所承接的客户 订单连续编号,并经不相容岗位审核、 整理和汇总。 销售订单, 订单汇总表 订单承 接与订 单审核 分开 —— 检查订单内容是否 完整、格式是否统 一、编号是否连续、 承接与审核是否分 离。 1.2 编制、审定销售计划。销售部门依 据订单、生产计划和库存等状况,编制 产品销售计划,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 销售计划及 相关编制依 据 —— 参见 《权 责指 检查销售计划是否 与生产安排和库存 状况相适应 审 定 后,报相关领导按《权责指引》审定。引》 2. 销售方案确定与合同签订2.1 销售谈判。依据销售政策必需进行谈 判的业务,销售部门应就销售价格、发 货及收款方式等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 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销售谈判过 程记录,销 售政策资料 谈判不 得少于 两人 —— 检查谈判记录是否 完整,参加谈判的 人数是否符合要 求,销售与定价是 否符合企业制订的 销售政策和定价机 制。 2.2 价格确认。符合价格政策的定价由 销售部门负责人审定,未按价格政策的 定价应按《权责指引》审定。 产品价目 表,价格调 整通知 —— 参见 《权 责指 引》 检查产品销售价格 是否符合总部或企 业制定的价格政策2.3 赊销方案的审定。采纳赊销方式的 销售业务,销售部门应依据信用政策编 制赊销方案,交由信用管理部门〔岗位〕 审核,信用管理部门〔岗位〕依据客户 的信用资料,提出检察看法报相关领导 按《权责指引》审定。 信用政策, 赊销方案, 客户信用审 批件 赊销方 案编制 与信用 审核分 离 参见 《权 责指 引》 检查赊销方案是否 符合信用政策,赊 销方案编制与信用 审核是否分开 2.4 合同检察与签订。销售合同由销售 部门拟订,法律和财会等部门检察并提 出看法,报相关领导按《权责指引》审 签。销售部门应将已签订的合同送法律、 财会等部门。 销售合同审 核件,授权 委托书 —— 参见 《权 责指 引》 检查有无相关部门 审核看法,财会、 法律等部门有无相 关合同。 2.5 合同变更与提前终止。销售合同必需 要变更或提前终止时,应按原合同审签 程序办理。 审核看法, 合同补充协 议〔或合同 变更单〕等 资料 —— 参见 《权 责指 引》 检查合同的变更或 提前终止有无相关 部门审核看法,财 会、法律等部门有 无相关合同。 3. 销售发货3.1 销售通知与核实。销售部门依据相 关销售合同〔或销售确认资料〕编制通 知单〔销售通知单应明确产品品种、规 格、数量、价格、发货及收款方式等〕, 报销售部门负责人审签,财会部门依据 销售通知单、销售合同〔或销售确认资 料〕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客户预留资金、 预付款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状况,核实 产品价格、数量、发货、收款方式等与 合同条款和价格政策是否一致等〕。 销售通知 单、产品价 目表、销售 合同 销售通 知单的 编制与 审核分 离 —— 检查销售通知单填 写是否完整规范, 编制与审核是否分 离,是否经销售部 门负责人审签,财 会部门是否按相关 要求核实。 3.2 组织发货。销售部门依据财会部门 核实的销售通知单向仓储部门开具发货 发货单、仓 储台账、计 发货与 复核分 —— 检查发货单与销售 通知单是否一致, 单(发货单应连续编号)。仓储部门依据发货单核实发货的型号、数量后签字,将核准的发货单财务联送交财会部门。 量记录 离 发货单是否连续编号,发货单实际发货量与仓储记录是否一致,发货单是否经不相容人员签字。 3. 销售发货 3.3 销售退回与折让处理。销售退回与 折让应经相关领导按《权责指引》审批后办理。退回货物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盘点(计量)后入库。财会部门依据检验证实、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和账务处理。 销售退回与 折让管理办 法,销售退 回申请,检验证实,退货接收报告,折让审 批件,会计 记录 检验与 盘点入 库分开 参见《权责指引》 检查销售退回与折 让是否符合规定, 退货是否经质检部 门检验和仓储部门 盘点,账务处理是 否及时正确。 4. 销售款 项 收取(催收) 4.1 销售收款与发票开具。财会部门依 据销售合同、发货单据等确认收入,及 时收取款项〔通过金税系统开具发票〕并作账务处理。销售收款应当通过企业 核定的账户进行结算。 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 收款与发票开具与销售分开 —— 检查收入确认与收款是否及时,销售 发票是否通过金税 系统开具,收款、 发票开具与销售是 否分开,销售收款 是否通过企业核定 的账户进行结算。 4.2 赊销款的监控。销售部门应建立赊 销管理台账,及时与财会部门核对款项 到账状况,会同财会部门及时监控赊销回款,结清赊销事项。财会部门应对逾 期欠款及时向销售部门提出预警。 赊销管理台账 —— —— 检查销售部门是否 建立赊销台账,相 关记录是否完整, 是否会同财会部门 对赊销事项进行动 态监控 4.3 欠款催收。对逾期欠款,销售部门应会同财会部门制订相应措施,落实催收责任,及时组织催收。 催收措施与 记录 —— —— 检查有无催收记 录、催收是否及时、 责任是否落实。 5. 盘点对账 5.1 库存盘点。仓储部门应每月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财会及销售部门应定期稽核,做到账实、账账相符,对差异状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相关领导。 库存盘点 表,差异情 况报告等资 料 盘点与监盘分开 —— 检查是否每月进行 库存盘点,实物保 管是否妥善,盘点 资料是否完整、签 字是否齐全,盘存 差异处理是否及时规范。 5.2 往来对账。销售部门会同财会部门应定期与客户核对往来账款,差异状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对账(函证) 资料,差异 原因分析报 告 对账与复核分开 —— 检查有无定期对账 (函证)资料,是否 经复核,差异状况 有无原因分析,处 理是否及时规范。6. 分析与考核6.1 分析。企业应建立定期分析制度。 销售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产品销 售、销售政策执行、产品发货与库存、 货款收取及催收等状况进行全面分析, 并向企业有关会议报告。 分析资料———— 检查每月有无分析 资料,有无向有关 会议报告的记录。 6.2 考核。企业应建立与销售相关的考 核办法,定期对销售计划的完成、价格 的执行及货款回收等状况进行考核。 考核资料———— 检查是否定期考 核。 第四条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签发,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执行,未 尽事宜以财务部发文为准。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赊销业务管理 第1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 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2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 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3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 算状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4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 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5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按时间结算的,除特别状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 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6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 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需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二、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7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 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 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 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系。 第9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状况。 第10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 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必需随时向销售经理 汇报工作进度 和行程。 第11条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2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3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关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马上给予答复,假设在权限外必需马上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4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以下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三、应收账款交接 第15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需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6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需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7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8条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假设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19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假设在××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0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1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储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2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马上向销售经理反映,未马上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第23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4条应收账款交接后××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5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假设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假设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四、附则 第26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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