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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采样及转运制度(管理规定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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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核酸采样及转运制度 一、由隔离点医务人员承担点内人员双抗、核酸采样、环境采样、污水检测工作。 二、点内人员核酸采样需同时采集咽拭子、鼻咽拭子样本。咽拭子与鼻咽拭子放置于同一管中。 三、进点和出点必须双采双检(同时采集2份咽拭子、鼻咽拭子样本,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进点时做双抗检测(接种过疫苗的不做双抗)。工作人员与隔离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均为隔日一次,采集时需同时采集咽拭子、鼻咽拭子样本。 四、采样人员应严格遵循采样规范采集标本,保障所采集标本质量符合要求,采样时严格做到一人一手消。 五、每周应做一次环境监测、污水监测。物品和环境监测应根据监测目的和防控需求,确定采样物品、位置与数量,采样时应严格遵循采样规范。(环境新型冠状病毒监测采样表一式两份,一份送收样单位,一份隔离点留档)) 六、所有采样管应拧紧,防止病毒保存液外渗。采样管外注明样本编号及采样日期。 七、将密闭后的标本装入密封袋后放入转运箱内。 八、标本采集后由收样点(九团方舱隔离点由九团医院、十二团方舱隔离点由十二团医院、十团方舱隔离点由疾控中心)每日定时收样,做好交接记录 (交接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送收样单位,一份隔离点留档)。 九、标本应当尽快送往实验室,标本采集后室温(25。0放置不宜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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