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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
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
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适应企业科学发展需要
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依
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后备人才的选
拔及管理。
第三条 选拔后备人才,必须遵循和坚持以下原则:
(一) 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二)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四)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原则。
第二章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后备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坚定的理想
信念和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现代企业管
理,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具有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业绩;
(三) 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和工
作态度,市场竞争意识强;
(四) 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熟悉有关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本行业及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情
况;
(五) 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谦虚
谨慎、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廉洁从业;
(六)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第五条后备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 具有两年以上本企业中层正职工作经历;
(二)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和在职学习,获
得国家正式承认学历);
(三) 正职后备人才,一般应在现班子成员副职中产生;副
职后备人才,一般应在现中层正职中产生;
(四) 正职后备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职后备人
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企业班子建设需要,可破格列
为后备人才。
第三章数量和结构
第六条后备人才一般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人数50%比例
配备。
第七条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应形成合理结构
(一) 年龄结构上,正职后备人才年龄以45 50周岁为主
体;副职后备人才年龄以40 —45周岁为主体;
(二) 专业结构上,后备人才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
结构,既要有党政复合型人才,又要有比较熟悉经营管理、财务
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人才;
(三) 根据班子建设和后备人才情况,应确定出近期、中期
可进企业领导班子的人选,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一般不
少于后备人才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章推荐和选拔
第八条推荐和选拔后备人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人选的产生
依据后备人才选拔条件和资格,由公司考察组组织召开企业
民主推荐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推荐,按照选拔数量和
得票数量,经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沟通后,提出后备人才建议人选,
确定考察对象。
(二) 人选的考察
由公司党委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测试、调阅有关材料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
廉等方面的情况,在客观、公正、全面分析被考察对象的基础上
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 人选的审定
公司召开班子会,对列入企业后备人才人选进行研究审定。
(四) 公示
对于确定列入公司的后备人才,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
示无异议的,纳入公司后备人才库。
第九条 选拔后备人才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企业领
导班子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平时考察等工作一并进行。
第五章培养
第十条确定的后备人才,由公司党委和所在单位共同进行
培养。
第十一条后备人才的培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科
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强对后备人才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建设放在
首位,使他们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拓宽视野,提高理论素养和
业务素质。
第十二条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人才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培
训,增加实践锻炼机会。
(一)理论及专业培训。根据后备人才的专业知识需求,有
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后备人才进行理论及专业培训.选派优秀后备人才到国内知名院校参加培训.
(二) 实践锻炼。根据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工作岗位和本人
经历,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后备人才在龙化公司和本单位内部实
施交流、轮岗;选送部分优秀后备人才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单
位挂职锻炼.
(三) 企业要结合后备人才的专业特点安排对其进行相应的
培训;鼓励和支持后备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在职学习。
第六章管理
第十三条 对后备人才实施双重管理。后备人才的选拔、培
养、使用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主要由公司党委负责;各单位配
合公司党委负责后备人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二年为一个管理期,
到期进行集中调整补充,保证后备人才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
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第十五条加强对后备人才进行跟踪考察。考察由公司
组织部负责,与各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
治立场、政治观点、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同时
要考察后备人才在八小时以外包括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
况。考察结果作为后备人才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党委应做好后备人才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
关心后备人才,建立企业领导联系后备人才制度,经常找后备人才谈心谈话,了解后备人才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健康成
长.要根据日常管理情况适时向党委报告后备人才工作、思想情
况。
第十七条 建立后备人才档案。后备人才档案的主要内容包
括:后备人才简要情况表、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推荐情况、
民主评议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参加教育培训和奖惩情况等
第十八条 后备人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人
才名单:
(一)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二) 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
(三) 工作失职,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 职工意见较大、威信不高的;
(五) 由于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六) 年龄偏大的;
(七) 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人才的.
第七章使用
第十九条 后备人才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由公司党委根据
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在公司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十条 企业领导人员增补提名时,原则上从后备人才中
择优选用。
第二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后备人才参与公司组织的企业领
导人员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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