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保护,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安全机构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要求,并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9、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11、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2、考核评价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4、协助领导组织监督检查生产中的安全工作,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后下达。
15、执行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帮助各项目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和省级文明工地。
16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和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一)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的组织能力。
(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
1、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三类人员安全考核C证,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及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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