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透过“三维”监管模式 探寻安全工作新发展 求安全发展新思路
发展在哲学含义上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表现在安全理论领域是指“安全发展〞,它正是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理论的丰富、发展和深入;发展既是一个空间上的延伸,又是一个时间上的延续,是站在一个全新、全局的高度,对安全生产理论进行理性分析的成果。时代的发展必须要完善的安全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更必须要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建立安全发展理论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和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施行;相反,革新的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施行又促进了安全发展理论的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统一、高效、稳定的监管体系。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与现实的经济状况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三个单一〞:监管职能单一、监督范围单一、管理措施单一。这样的监管现状很难发挥安全生产领域监管的功能,制约了安全生产局面的改善。
为适应新形势,拓宽监管思路,保持改革革新,引进“三维〞监管模式,是指从“人员、过程、体制〞三个维度出发的全新的监管模式,这是一个“立体〞的监管模式,设想编织成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使之囊括所有的安全监管工作内容,从而探求建立一个完善、成熟的安全监管系统。
一、安全教育素养化 + 安全责任全员化 + 安全监督广泛化 ——构建安全生产高发度人员监管体系
〔1〕安全教育素养化,安全基础就牢固。
1.建立以执法人员安全监管能力为基准点
安全工作首先必须要有一支业务能力特别的执法队伍作保证,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使命。当前存在于执法队伍中,尚存在业务知识欠缺、依法执法能力不强等现状,针对这些问题,要分层次、有重点地采用措施,解决存在的特别问题。一是要依托法治教育和培训,提升依法执法的主动性。二是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形成有效的被动约束机制,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
2.形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支撑面。
安全监管的对象绝大部分是企业,企业的安全水平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打造成本质安全型企业,监管人员是关键。强化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熟悉,使之具备扎实的安全管理理论功底,用于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真正体现管理人、保证人的目的。努力形成“教育一批管理人员,加强一个管理理念,改善一个安全环境〞的态势。
3.扩大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的辐射度
广大从业人员,是作业现场第一人,同样也是事故伤害第一人,所以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法律规定,高危行业以及特别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经考核合格才干上岗作业,可关于一般从业人员,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由企业自行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可现实是一般的企业很难做到系统、全面的安全教育,甚至从不组织培训,员工的安全知识严重匮乏已不够为奇。大量的事故资料显示,大部分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企业员工的操作不当所引起,所以务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按照分层次、分阶段、分类考核的方式进行。首先按照从事工种的特性,对其进行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此环节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其次按照培训计划,分阶段,分时间再进行培训,此部分由企业管理机构负责;再次由政府监管职能部分进行抽员考核的方式,对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摸底,并给予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从而达到严格落实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基础工作的目的,广泛扩展从业人员的教育辐射面和实效性。
4.以安全知识为重点,营造和提升整个社会的安全文化
一个人的安全知识可以影响一个家庭,一个个家庭的安全知识可以影响到整个社会,安全知识必须要得到一步步的加强和普及。这必须要充分运用好“四个重要媒体〞的作用,通过电台、广播、网络、报纸广泛宣扬安全知识;必须要充分运用好“一个重要月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全面宣扬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必须要充分运用好“三个重要时机〞,监督检查现场,隐患排查现场、专项整治现场,将安全知识与工作施行相结合,提升安全知识的有用性,营造安全特有的文化色彩。
(2)安全责任全员化,安全形势就好转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安全生产属性的必须要,也是安全生产形势的客观必须要,更是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权与责、利与义相统一的原则来规范相关人员安全生产使命。责任制是基础,责任追究制是落实责任制的措施和手段,是落实责任制的目的,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激励监督机制,并且认真落实落实,这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当前,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企业层面上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安全责任全覆盖尚没有形成,原因是没有在微观层面上建立起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树立“人人有责〞的安全责任观念。当务之急一是要确立科学的责任理念。各级各类人员都要把“安全工作人人都是责任人〞的理念落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要制定责任制度,严格层级考核;企业负责人要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内容;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强化现场管理,组织执行;从业人员是安全工作具体操,强化现场落实。通过逐级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人人落实安全生产使命,形成人人有专责、人人管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态势。
(3)安全监督广泛化,安全事故就预防
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涉及各行各业,既有物质条件方面的因素、管理方面的因素以及人的因素等。安全监管工作,不仅必须要政府以及职能部门依法强化监管,还必须充分激励和调动最广泛的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群防群治,才干建立起常常性、有效的监督机制。
1.激励企业职工的直接监督作用。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监督具有最大的可行性和现实意义,因为他们是安全生产隐患的直接受威胁者,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最大受害者,具有最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长期在生产现场进行作业,对安全状况了如指掌,哪里有隐患,哪有有不安全因素,他们最清楚、最具有发言权,所以激励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监督,可以深入、扎实、有效的预防事故隐患。 2.发挥工会组织的主体监督作用。工会组织最直接代表职工的根本利益,是联系政府、企业、职工的纽带。通过工会的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加安全生产监管,使安全生产有章不循现象无处藏身,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也是工会具体的使命表现。
3.调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安全生产法》中已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负有报告的义务。如果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不仅危害群众生命,还可能危及其他合法权益,因此,强化安全监督是其本身使命的必定要求,同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安全监督方面具有一定的地域便利条件,是降低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4.引导中介服务机构的技术监督作用。近年来中介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报告〔证实〕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技术监督的主要方式。要在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以安全科技进步作为动力,落实科技强“安〞的战略方针,充分引导中介服务机构,使其更好的发挥技术监督作用,更好的对安全生产物质条件进行把关,预防物的不安全隐患。
5.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是安全生产宣扬教育的重要力量,通过新闻媒体可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先进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通过舆论监督可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责任心,促进安全生产管理;通过舆论监督可以直接、有效地对违法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从而达到树典型、反违法的效果。
另外,邀请人大代表以及政协等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创举。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和执法动态,并跟踪督办整改,有效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的状况,加大了监督的力度,提升了监督的实效。
二、隐患排查全面化 + 预防措施多样化 + 事故追究严格化——注重每个环节,全力消除和预防事故
(1)隐患排查全面化,根除隐患实效出
所谓隐患,指埋伏的祸患,是事故发生的先兆因素,如不及时采用措施将其消除,必将导致事故发生。隐患排查是消除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和可行措施,具体要做到“四结合〞: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各个层面的力量和广泛调动基层群众组织、企业员工等一线作业人员的积极性相结合;要隐患排查和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把隐患排查的责任和隐患整治的责任相结合;要把隐患排查工作施行和建立长效性隐患排查机制相结合。通过严格排查隐患,发现隐患问题,严格整改隐患,努力突解安全生产领域难点和重点顽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2)预防措施多样化,预防为主凸显出
安全生产工作就是采用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和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达到事故预防和控制的目的。系统安全理论的预防原理指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预防为主,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此,超前预防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杜绝事故的基础工作和根本手段。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掌握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监管工作的预见性、超前性和主动性,必须加强敏锐性,建立起反应敏捷、运转高效的预警机制,其中探究建立工伤保险事故预防机制,是事故预防措施的有效尝试。
工伤保险在事故预防、医疗康复和工伤赔付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机制是通过“收〞与“支〞两方面来实现的,所以要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通过调整企业缴纳保险金的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激励和催促生产经营单位从经济效益上合计,必须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另外从保险基金中专门划拨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专门用于工伤事故与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以及用于支持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关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事故预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事故追究严格化,事故责任震慑出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就是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的一种制度。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以示警戒和教育。但现实社会,由于责任追究不公开、不透明,导致权力暗箱操作,金钱至上等有责不究现象比比皆是,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实处。所以,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事故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把事故处理每个环节置于“阳光下〞运作。特别是事故调查处理决策布暑的措施要严格化。严格建立事故处理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正处理事故责任人,一方面使事故责任人得到应有的惩处,另一方面从反面震慑其它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主动防范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监管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安全工作施行也必须要不断探究和革新,为安全发展理论的进步和完善奠定稳固的基础。在和谐社会建设的特别阶段,我们要持续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保持施行革新,保持建设安全文化主阵地,把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放在首位,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标准,使安全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使安全造福于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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