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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方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息灭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确实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保护民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正常的社会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重要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方法》,特拟订本应急方案。
一、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候鸟的越冬地、逗留地、迁移路线及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指定专人和发动民众进行及时监控和巡
查,及时认识野生动物疫病信息和鸟类的迁移动向,真实做到掌握信息并清除隐患。在鸟类活动顶峰时,要做到人不离岗,严实监测,调查范围以黄河沿岸、水库、湖泊等野鸟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主。同时,要对本辖区内宠物市场的鸟类和人工养殖场鸟类进行检查监测,做到
早发现,清晨报,早处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正常死亡的鸟类只以上或抽搐、打转、头颈歪向一侧、不可以翱翔等异样状况,应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或认识上述状况后,应立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核查实,并采纳隔绝、消毒等应急防控举措。同时,要及时通知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动物样本的收集及病理检测工
作,经动物防疫部门初步确认后,在 小时内上报市动物疫病防控指挥中心及自治区森防总站。疫情发生时期,各有关单位要做到有专人值班,有值班专线电话,保证 小时通讯通畅,并推行每日“零报告”制,因瞒报、迟报和漏报造成疫情扩散或造成重要危害者,追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疫情确实认
野生动物疫情确实认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发现野生动物疑似疫情,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报请市动物防疫部门或自治区森防总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取样,由自治区森防总站或其认同的判定机构对疑似疫病进行判定。
(二)不可以确认的,由自治区森防总站或其拜托机构派专人将疫病样品送国家林业局认定的有关查验判定机构进行确认。
(三)疫情一经确认,立刻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厅。
(四)对连续出现野生动物无故死亡或生病,有传染嫌疑的,应作
为疑似疫情对待。市林业主管部门对该发生地区推行暂时隔绝、封闭,防备人员、畜禽进入地区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或从事其余扰乱活动。
三、应急指导系统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提升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局势严重性、工作复杂性和任务艰巨性的认识,强
化监测防控局势的全局意识、责随意识微风险意识。市园林管理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站长任副组
长,行政执法科、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市公园管理所、市公安局丛林分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及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林业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负责平时工作,做好应急物质准备,落实应急处理经费,组织预防和技术研究,组织对野生鸟类重要逗留地、迁移路线和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的监测以及市场、经营户的检查,宣传疫病预防知识等。
四、疫情的控制举措
一旦发现疫情,要依据“早、快、严”的原则果断捕杀,完全消毒,严格隔绝,强迫免疫,果断防备疫情扩散。
(一)辅助当地政府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迫区。
、提请当地政府将生病野生动物所在养殖场户或其余有关屠宰、经营场所区分为疫点;将散养的生病野生动物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将野外发现病、死野生动物的地址划为疫点。
、提请当地政府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公里之内的地区划为疫区;野外的自由鸟类依据实地的检查结果及
迁移状况,经专家论证建议划定疫区范围。
、提请当地政府将距疫区周边 公里内的地区划定为受威迫区。
(二)疫区内应采纳的举措。
、封闭疫区,阻挡疫区内动物外运或外窜,防备疫区外人员、动物进入疫区。对过境逗留和经过疫区的动物、运输器具等实行严格的消毒和除害办理,对不切合检疫要求的动物及其产品要及时进行办理或就地焚毁,对疫区人员分类监控或隔绝察看。
、对疫区内的疫源动物及尸体进行灭除、清理、燃烧、掩埋、消毒。确立适合的清理范围、清理对象,防备超范围乱捕滥猎。
、封闭禽畜类产品交易市场,在流通领域发现染疫畜禽,一定依法就地办理,不得放行,对受污染的栖息环境和波及物件、器具等要进行全面清理,完全消毒,防备病原扩散,对健康动物实行预防免疫举措,阻断疫病流传门路,最后达到消灭疫情目的。
、对疫区进行全面监控,及时掌握疫情动向,展开疫情展望预告工作。对迁飞候鸟类疫情,要增强对迁移路线、逗留地、越冬地、生殖地的监控,剖析鸟群活动动向和迁飞去处,及时通告有关地区采纳防备举措,防备疫情延伸,将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疫情获得了控制,在病原潜藏期事后,经威望机构疫情监测、检查,确认连续 日,无新的病例发生时,依占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撤除疫区,排除疫区封闭。连续 日,无新的病例发生时,由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停止应急方案的建议,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停止应急方案。
五、落实保障举措
(一)物质保障。成立紧迫防疫物质贮备制度,贮备足量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物质,以应付突发疫情。要点贮备免疫器具、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备设备和疫情办理器材、封闭设备和设备等物质。
(二)资本保障。要点疫源疫病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肩负,以保证紧迫防疫物质贮备、疫情现场监控办理、病料收集、保留和运输等工作正常展开温顺利进行。
六、责任追查
本方案实行过程中所采纳的举措为强迫举措,波及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定依照履行。对玩忽职责、推委扯皮、举措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结果的,对缓报、瞒报、谎报、阻挡别人报告野生动物疫情的,对不按规定进行隔绝、封闭,私自销售、运输疫区内动物及产品的,对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办理或防碍履行公事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例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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