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缺陷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度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中级以上领导。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领导带班方案的审批。
2、班长负责制定领导现场带班的方案。
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四、程序
1、管理内容
1.1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1.2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1.3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2、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2.1公司班长负责每月27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管理部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2.3公司班长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2.4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2.5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2.6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公司班长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生产科和车间等通报变动信息。
2.7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
全生产工作。
3、考核
3.1公司办公室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考核责任人50元。
3.2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5元。
3.3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3元。
a、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b、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c、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d、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e、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3.4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经事故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3.5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5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五、附录
《领导现场带班记录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