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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
依据煤炭科学总院重庆研究院对我矿19号煤层进行的煤与瓦斯特别危险性鉴定结论为:"xxx煤矿19号煤层在+150m标高以上区域,评价为不具有特别危险性' 。但依据地方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高瓦斯矿井按照特别矿井进行管理。为此特制订我矿防突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石门揭穿煤层时的震动爆破、采掘工作面的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等内容。
1、震动爆破。
震动爆破的实质是一种诱导特别的安全措施,用于掘进工作面。它是通过多打眼、多装药、一次爆破,使地应力的含高压瓦斯的煤体在强大的震动力作用下突然暴露,给特别创造有利条件。由于爆破前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所以即使诱导特别也不会伤人。在特别危险煤层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的煤层中,可直接采纳震动爆破揭穿煤层;在严重特别危险煤层中,还必须采用其他防突措施。震动爆破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进风侧应设置两道牢固的反向风门,回风系统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并停电。如果震动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仍必须采用预防特别的措施。所有石门揭穿煤层必须执行震动爆破措施,不得揭露煤层,震动爆破的距离:距煤层法线距离大于10m
2、远距离爆破。
在有特别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纳爆破作业时,必须采纳远距离爆破。远距离爆破的操纵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依据现场实际状况而定,但不得小于300m。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工操纵爆破的地点,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爆破30min后,方进入工作面检查。
3、反向风门。
特别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反向风门必须设在石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特别时的瓦斯沿着进风道进入进风系统。
②反向风门必须牢固,并须设两道。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依据岩石性质确定,但不得少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少于0.8m。门框和门扇可采纳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门扇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③爆破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门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爆破后,矿山救护队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④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依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穿特别煤层时估计的特别强度确定。
4、自救器。
进入有特别危险采掘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天天下井前与升井后,必须对自救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以坚持仪器性能优良。
5、井下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
特别危险矿井应在井下设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依据具体状况,可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避难所要符合以下要求:
①避难所应设在采掘工作面四周和爆破工操作爆破的地点,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应依据具体条件确定。
②避难所必须设向外开启的严密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长度和宽度应依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占用面积不得少于0.5㎡。避难所内支护必须坚持优良,并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的 。
③避难所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④避难所内应依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压风自救系统的设置,应符 合以下要求:
①压风自救系统安调在井下压缩空气的管路上。
②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③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1m3/min。
6、附:《煤矿安全规程》对采掘工作面防突的规定
〔1〕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一次煤〔岩〕与瓦斯特别,该矿井即为特别矿井,发生特别的煤层即为特别煤层。特别矿井及特别煤层确实定,由煤矿企业提出报告,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单位鉴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开采特别煤层时,必须采用特别危险性猜测、防治特别措施、防治特别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特别措施。
〔3〕开采特别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特别预兆。当发现有特别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马上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
〔4〕有特别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炮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应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5〕井巷揭穿煤层和在特别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6〕特别矿井的人员入井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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