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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发展和维护企业的稳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公司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其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3.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项目部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治理和事故控制等。
4.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的考核,采取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年1月10日前,各项目部应对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然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 考核标准按1分计算,其中安全基础工作60分,安全效果40分。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80〜89分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70〜79分的为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单位;7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6. 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劣,列入各项目部的经营承包奖励的考核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先评奖和提拔:
6.1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
6.2项目部发生过一起(含一起)以上重伤事故的;
6.3项目部发生过工亡事故的。
7.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类别
序
号
项目
考核要求
标准分
计分办法
自评分
认真贯彻国家、省、
(1)未贯彻工程所在国、国家、
市法律、法规、集团公
省、市、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有关安全
司安全生产条例,分公
生产会议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司制度、以及工程所在
扣2分;
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2)无项目部主要领导亲自抓
相关制度,制订安全生
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字记录,扣2分;
综
产年度工作计划;将安
(3)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合
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少一次扣2分;
管
事日程并有主要领导亲
5
(4)每个月由项目负责人牢头
理
自抓,亲自部署;定期
至少组织一次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生
召开防范安全事故工作
产检查,并有完整的限期整改记录和
会议;每季度组织相关
反馈材料。每少一次扣1分,检查无
安全
部门对生产现场进行安
限期整改记录和反馈材料,发现一次
基础
全生产检查并做好限期
扣1分。
工作
整改记录,整改情况有
(5)项目部每月月报未及时向
反馈材料。
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的每次扣2分
(6)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
建立、健全安全生
证体系和网络图,未制定安全生产目
产保证体系,完善安全
标管理的,扣2分
责
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
(7)未与分包队伍、班组层层
任
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扣2分;
制
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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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终未对责任制落实情况
落
规范生产经营的安全生
进行严格考核的,扣2分;
实
产管理,严格考核,落
(9)项目部无考核制度的,扣
实安全生产“一票否
1分;
决”。
(10)没有实行“一票否决”的,
发现一例扣2分。
隐患管理
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和备案并制定管理方案,对经确认的事故隐患及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定人、定责任、定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实施有效监控制。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 1%。
8
(11)对事故隐患、危险源未进行识别、评价,未针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的,发现一起扣6分;
(12)对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的,发现一例扣2分;
(13)对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无档案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发现一例扣1分;
(1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因工作失误未查出的发现一例扣2分。
机
应按《安全生产
(15)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
法》的规定,组建安全
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构
8
的,“三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发现一
建
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
例扣3分;
设
门管理人员,做到机构、
(16)规章制度不完善,机构运
人员、经营“三落实”。
转状况不佳,有一项扣2分;
认真学习工程所
(16)项目部负责人,不熟悉安
在国、国家、省、市、关
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发现一起
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扣2分;
安全
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津
(17)对开展集团和公司的安全
法规、集团公司条例、
生产活动不重视,部署不及时,扣2
基础
公司制度,认真组织开
分,未及时上报活动总结的,扣1分;
工作
宣
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如
(18)项目经理、安全专职管理
传
“安全生产月”、“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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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未持证上岗,发现一人扣1分;
教
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
(19)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
育
项目经理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率达1%,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
岗,发现一例扣1分。
故管理
制定和完善工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公司主事部门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结案率达1%,依照工程所在国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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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无工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扣2分,重大事故发生后,现场项目负责人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调查处理的,发现一例报分;
(21)对工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定性出现失误发现一起扣2分;
(22)规定期限内事故未结案的,每起扣1分。
(23)瞒报事故查证属实的,扣
8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安全
基础工作
项整治
安全生产投入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卷扬等提升设备、机械伤害、火灾、物体打击、坍塌等高危作业环境,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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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安全生产投入未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扣5分;
(25)塔吊、物料起重机等未办理特种设备准用证的,发现一起扣3分,起重操作者无证上岗,发现一起扣1分;
(26)高处作业未达到JGJ59-99标准,外脚手架不牢固,防护不严密,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27)临时用电未按“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置者,每发现一起,扣2分;
(28)项目部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29)未达到年度安全预期目标者,扣10分;
(30)各类重大责任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每发生一起的,扣40分;
安安
全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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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控制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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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每重伤1人的,扣10分;
(32)每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为我方者)扣5分;
(33)每发生一起重大设备事故的,扣5分;
(34)每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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