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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职业防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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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职业防护制度 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等。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医用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化疗药配置防护制度 1. 化疗科室护理人员要进行上岗前教育,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学习,增强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及防护知识。 2. 化疗病房配药室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配药室要求能够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应安装排气扇(或生物安全柜),最好由静脉配制中心统一配制。 3. 冲配规则包括:使用输液泵和软袋液体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排出;用水代替粉剂以减少冲配时气溶和气雾的外溢;必须打开粉剂安剖时应用无菌纱布包裹,溶解药物时溶媒延瓶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行搅动,以防粉末外逸;抽取药液时以不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为宜,并使用针腔较大的针头抽取药液,以防注射器内压力过大,药液外溢。 4. 在配制化疗药及进行化疗药物的注射时,应戴罩、帽子及 双层手套;有条件应戴防护目镜,穿防护服。 5. 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防止药物挥发于污染环境。 6. 化疗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应马上处理或应用加盖容器。 7. 严格化疗药物管理,设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供应室护士职业防护制度(保健科) 1. 供应室护士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充分利用各种屏障防护用具,减少暴露的发生。 2. 对在岗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每年一次)。 3. 加强供应室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规范供应室护士的操作行为,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提高职业防护的自律性。 4. 工作中要严谨,注意力要集中,减少不必要的损伤。应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具和洗手设备。 5. 对防护用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接触污物前后应正确洗手(采用六步洗手法),熟练掌握各种锐利器械的清洗操作技术。 6. 被锐器刺伤后,保持镇静,迅速挤出受伤部位的血,使部分血液排出,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同时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伤 ,用碘伏消毒后用敷料包裹伤,上报保健科必要时肌肉注射疫苗,以免被感染。 7. 制作敷料、棉球、时应戴罩,防止损伤呼吸道粘膜。 8. 在清点、清洗、处理污物时戴手套、罩、帽子,防水围裙。皮肤粘膜不慎溅到带血或其他体液时应立即先清 洗、消毒,必要时进行预防接种。 9. 配制消毒液时应戴防护手套、罩、眼镜,防止消毒液溅到皮肤、眼内或吸入呼吸道。 10、使用高压蒸汽灭菌锅时,应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不能擅离工作岗位。压力未降下以前不能开门,开门时不要面对锅内,应站在门旁,以防锅内涌出的热汽烫伤。夏季最好不要**手臂,避免皮肤直接接触高温物品。按规定定期检修,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防护制度(保健科) 一、相关工作人员在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中必须做到标准防护。 二、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危险程度,采取有效的分级防护措施。 三、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考试考核。 四、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应进行免疫接种。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由感染管理科登记备案。感染管理科处理后要分析总结经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医疗废物收送人员的防护: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一戴工作帽一戴防护罩一戴乳胶手套f穿防水胶鞋。 (二)工作完成后,脱手套f洗手1脱罩1脱帽子1脱胶鞋f脱工作服一洗脸或淋浴。 七、未遵守本制度做好防护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理。 【C5】医疗保健服务规定(保健科) 护士医疗保健服务的相关规定 1. 护士享有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医院无条件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 2. 医院在防范护士职业健康危害的同时,还为护士提供医疗保健措施,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的程度。如:在易感染传染病的工作岗位或者传染病高发期,给予必要的免疫接种或者采取提高免疫力的其它措施。 3. 医院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按照法律、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 4. 医院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每年查体一次。 5. 护士工作中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治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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