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读书会会员管理制度
精文社科读书会会员管理制度条例
一、会员的权利:
1.对读书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2. 有按时参加读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 会员有对本会的组织制度、计划决策及有关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并可要求有关负责人给以合理的答复的权力;
4.有向本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5. 获取本会提供的相关阅读资讯、书籍、资料的权利;
6. 会员享有在本会组织机构推选之中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7.会员享有读书会相关网站、QQ群进行交流的权利,但须遵循以下原则:
(1) 会员在网站、论坛、QQ群之中进行的所有活动单独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会员不得在读书会或利用读书会的网站、论坛、QQ群,发布散播、传输任何具有非法、淫秽、骚扰、辱骂、恐吓、教唆等性质的信息和资料。
8.有退会的自由;
二、会员的义务:
1. 会员必须遵守读书会章程和读书会的各项要求;
2.入会时有义务至少推荐一本书,并说明推荐理由;
3. 会员必须积极按时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随意缺席,不能参与活动应当提前请假;
4.会员有服从读书会各项活动安排的义务,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读书会规定分配的任务;
5. 会员在活动中应当积极协助活动的组织者和工作人员开展活动。
6.会员每次都必须完成读书会推荐书目的阅读,自觉做好读书摘记;
7. 会员应当积极向读书会反馈活动成果等信息,向读书会提供活动照片或活动体会文章;
8.会员在每期读书会上,有进行读书会主题汇报、点评、发言的义务;
9.会员应当自觉维护读书会的形象和声誉,有宣传和扩大读书会的知名度的义务;
10.会员每学期至少完成一篇自创作品,作为读书会论文集汇编资料;
11.本会实行签到制度。会员因故无法参加读书会活动,应及时向负责人办理请假(请假只有1次机会)手续,请假手续一般以手机短信、QQ短信方式进行,
必须得到回复方可视为完成请假手续。一学期内会员如有2次以上(包括两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丧失会员资格。
本管理条例自读书会成立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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