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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
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
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
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
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
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
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
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
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 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
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 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
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 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
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 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
任(每次扣 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
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 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 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
第三次给予 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 分。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
其一定的奖励。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第1,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
理办法。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二)
(1)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
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
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 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 元。
3、 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 元。
4、 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 元。
5、 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 50前 召开班前会,8: 后所有人员需进
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 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 分钟以上
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 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
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 元次的经济处罚。
7、 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 元人次
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 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
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 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 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
工累计达 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 天工资,连续旷工 天或全年累计达
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 天扣罚 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
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 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
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10、 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
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
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
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12、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
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
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 元处理:
(1) 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
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
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 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
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 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
的。
(4) 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
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 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 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 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 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 分钟至 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 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
他人工作等的。
(10) 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 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 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 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 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
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
失的。
(16) 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
记过以上处分。
(17) 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 元处理:
(1) 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
规定进行处罚)。
(2) 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 )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 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的。
(5) 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 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 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
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
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 元:
(1) 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
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 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 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 违 法律法规和 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 盗窃、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 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 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 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 元。立
功,每次奖励 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 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 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 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 )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 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
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 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
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 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
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 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
奖或立功。
(9) 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
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6、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7、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8、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三)
一、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
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 —11: 30下午2: 30—6:
冬时制:早上8: —11: 30;下午2: —5: 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
查。
二、 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 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 分钟以上(分钟以内算迟到)或
早退 分钟以上(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
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 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
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 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 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
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
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
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 迟到及早退
1、 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 元,聘用员工罚款 元;每月累计
超过 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 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
时除外。
3、 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 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
到岗。
5、 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
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 旷工
1、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
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
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娶伪造休 明的。
2、 每旷工 天,处予当事人 元罚款,连续 天或当月累计超过
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 天或全年累计超过 天的作待岗 个
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 天或
一年以内累计超过 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
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 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 元罚款。
2、 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
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 元的罚款。
3、 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
经发现处予 元的罚款。
4、 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 元罚款。
5、 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 元罚
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 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 请销假流程
1、 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
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
日补齐手续。
2、 请假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天内(含 天)由部门负责人签
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天(含 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
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
受影响的情况 能准假。
3、 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 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 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
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 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 元,聘用人员扣 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
天,每季度超过 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 病假
1、 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
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 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
勤计算,超过 天按事假计算。
2、 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
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 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
务奖励)。
4、 员工因病住院请假 天以内(含 天)不扣减工资,超过 天的,每
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 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
奖励)。
6、 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
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 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 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 天,晚婚可增加婚假 天(包括节假日)。
(六) 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 天。
(七) 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
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
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 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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