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1、工程维修中心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应将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清单》价值50元以上的设备建立《机电设备台帐》,并在建档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台帐移交公司办公室存档。
2、工程维修中心应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c)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物业点编码
设备名称缩写
设备流水号(01, 02 )
注意事项: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标识的制作规程: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X宽X厚为70 x20 X1 。
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设备台帐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帐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陆。
5、《设备台帐》和设备出厂原件(合格证、说明书、报修协议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保存。服务中心保存复印件。
二、设备的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工程维修中心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三、设备的购置管理
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设备的购置。
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新添设备由工程维修中心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采购设备应遵循《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工程维修中心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帐,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四、设备状态标识
1、工程维修中心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2、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3、标识的方式方法:
a)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 x150x3 (长x宽x
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b)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c)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五、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 )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2、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3、工程维修中心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工程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设备的报废
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报废设备应由工程维修中心组织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运行人员、服务中心经理等。
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需报废设备在未报批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工程维修中心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七、红旗机房评比
工程维修中心、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好状况、管道洁净完好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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