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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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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充分利用地方中医药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激发 中医药发展活力和潜力,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 持续、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方针,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 规律,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统领,以建成中医药强省为目标,以 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升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 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服务“健康城市”建设和全面建 成健康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 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 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 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中医药健 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每千人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每千人卫生机构中医执业 (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有效减 轻群众医疗负担。 到2025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实现人人共享中医药发展成果。中 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 盖,创建50个中医药养生康复、医养结合、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在 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 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医疗服务占到基层医疗服务总量的30%以上, 每千人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5张。中医药科研能力不断增强, 建立多学科、跨部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对 50个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 国医大师、中医名师引领作用更加显著,每千人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 理)医师数达到0. 5人,每万人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达到0.45人。 中药产业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稳步提高,中 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中药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中医药文化 氛围更加浓厚,中医药健康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公民中医 健康文化素养达到2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与中医药管理工作实际相适应 的工作人员,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1.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模式,整合现有资源,采取多 种投入方式,加快推进以省中医医院为重点的省级中医机构建设,打造全 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教学、科研和技术指导中心,带动和促 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 实现每个市均设有1所市级中医民族医)医院,且80%以上达到三级 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标准。将三级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和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加快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确保全省现有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完成标 准化建设,且80%以上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力争所有县级以上综 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 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未设置公立中医医院的县、市、区,应加强县 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中医科床位数不得低于医院床位总数的10%,成 为县域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和技术指导中心。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除少数边远、民族地区以外,所 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能 够提供中医药服务;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药 综合服务区或中医馆;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 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 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升中医 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有条件的 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建成标准化中医“治未 病”中心50个。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一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药养生旅 游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积极开展 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 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3.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 土地使用、税收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享受我省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优惠政 策,在财产权、经营权、人才引进、医疗保障、技术职称考评等方面享有 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个体中医诊 所,支持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 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继续开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争取建 成10个以上国家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50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开 展中医药与养生、养老、康复相结合的“医养结合”试点,借助中医药特 色优势和中医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康复科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 健、养生康复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作用。 2.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将中医药纳入卫生应急网络建设,重 点加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应急 救治中的作用。 3.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中 医药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保健、 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4. 加快中医药信建设息化。加强中医药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中医 医疗机构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 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中医电子病历开发与应用协作机制,推进 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整合、完善名老中医典型案例 共享数据库和中医药传统知识文献数据库,推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中医重点专科、中医药文化科普等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四)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1. 加强和改进中医药院校教育。积极支持中医学院建成中医药大学,支 持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发挥中医药高等院校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主 渠道作用。调整优化中医药院校教育布局和结构,着力打造行业领先的重 点学科和知名专业。改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 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促进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有机结合。 2. 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中医学院建设博士研究生授权工 作。组织开展省国医大师、省级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在全省遴选培 养不少于10名优秀中青年中医药领军人才和50名优秀中青年中医药学科 带头人,开展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培养工作。实施省级第4批、第5 批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培养80名高层次学术继承人。 3. 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加大5年制本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 养力度,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中医临床 医学生12名。开展3年制专科省级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为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中医临床医学生9名。为县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 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各培养中医临床骨干人才8名。开展基层中医 药师带徒工作,在全省县级医疗机构中遴选2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3 年的跟师学习,为基层培养4名学术继承人。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培训30名能够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中医药人员,招收 25名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在职中医大专学历教育。实施乡村医生“能 西会中”人才培养工程,培养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和科技创新 1. 加强中医药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对中医药防治恶性肿瘤、心脑 血管疾病和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及疑难病症研究,开展以“医学”为代 表的地方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科学研究。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 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完成60个特色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新建不少于 2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推动我省中医药学科体系建设和发展。 2. 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 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设立省级行业中医 药专项科研基金,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鼓励支持省内医药企业与医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中药新药研 究和开发,促进重大新药创新资源在省内直接实施产业化。 3. 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和传承。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名 中医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鼓励名医开展传承工作,建立中 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完成30部中医药文献整理。 4. 建立民族医药临床研究基地。依托省医院、医药为主的临床研究基地, 开展民族医药的基础研究,加强对民族医药技术和古籍的抢救、挖掘、整 理和传承,推进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 1. 加强道地药材品牌建设。设立优质种源保护区,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 资源,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培育天然中药材基地和中药 材种苗推广基地。加大道地药材品种的研究和登记工作,促进特色中药材 大品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2. 引导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大力推广三七、天麻、灯盏花、重楼等 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名贵特色药材和重点中成药品种所需中药材的规范 化种植,积极开展林下中药材仿生种植,推进中药材种植GAP管理。推进 “中药产地”建设,带动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3. 加快中药材精深开发利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开发中药材下游中成 药品种,提高中药材资源附加值,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最大限度发 挥中药材资源效益。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 推进依托三七、灯盏花、石斛等优势中药材资源品种的二次开发,拓展功 能疗效,延伸产业链,为中药大品种培育提供技术支撑。 4. 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通过对中药材种植和养殖企业、中药材经 营户和经营企业、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 店等交易主体环节关键信息电子化的登记、管理,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 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5. 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建立一批民族医药药材生产示范基地,扶持 一批民族药材知名品牌和知名生产企业,培育发展中药材、民族药材种植、 研发、加工和营销产业链,并纳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保护发展。 (七)繁荣中医药文化 1.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在全省医学院校开设中医药人文课程,培养医 学生的人文情怀。定期举办科学规范的中医药医疗保健知识讲座,深入开 展“中医中药城市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提高中医药 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2.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整合中医药文化宣传资源,依托中医 学院成立省中医药宣传教育中心,发挥各类中医药学会在中医药文化宣传 中的作用。完善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建设,争取建设全国中医药文化 宣传教育基地。支持推动我省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旅游、文化产业 发展。 3. 加强中医药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利 用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资源,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普及力度。办好 “国医在线”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门户网站,建立中医药科普文化传播微 信公众平台,开办中医养生保健科普知识讲堂。 4. 加强传统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组织申报一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中医药文化遗产认定、记录、建档等 工作,加大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中医药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力度。争取将部分传统配方、医疗技艺等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 目,支持民族医药机构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 设。 5. 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和国际交流合作。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 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 展。充分利用我省区位优势和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平台,举办中药材国际 博览会,支持鼓励我省中药材药品流通企业“走出去”和发展对外贸易, 开拓国内国际中药材市场。寻求国家支持,建立城市面向传统医药交流中 心,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和 扶持优秀的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疗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领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要建立政府牵头的多部门定期协商沟通机 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促进中医药发展长效机 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 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多方投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力 度。各级政府和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是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体,要切 实落实医改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 设施、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人才培养等。省财政要在行动计划期内,集 中加大对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 彻落实好中医药各项扶持政策,合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建 立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投入补偿、价格形成、收入分配和用人等机制,支 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行动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 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细化任务, 同时加强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 实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 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提 出中医药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 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各地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 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健全管理体系。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省 中医药管理局职能,统筹协调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 健全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负责中医药管理的机构,完善职能,充实力 量,加强中医药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要将中医药监督管理 纳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工商、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对中医药服务 等领域形成规范有效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导评估。本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健康省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部 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对发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 时向省政府报告。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激励与问责追究,对工作落实到位、取 得显著成效的,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给 予通报批评,依法严肃问责,确保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全面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移动终 端等新型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法规、政策措施,传播中医药文化与知识。推动 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 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信中医、 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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