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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中心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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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信息中心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范本) 网络信息中心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范本)网络信息中心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 (一)办公室负责网络信息中心全体员工的考勤及考勤汇总、核准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结果经主要领导核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职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 (二)实行出勤与工资挂钩制度。 1、签到员工每天早晨8点前(含8点)到办公室签到,因故未能签到由其部主任注明原因,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员工无故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工资20元。 2、工作记录簿各部室设置工作记录簿,由部主任记录部内人员的工作去向。中心主任、副主任带领办公室不定期查岗,如员工不在岗且部内没做记录,视为脱

2、岗。员工脱岗一次扣发工资10元。 3、病、事假规定当月事假累计达三天的,扣发请假人工资10元;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发工资15元。当月病假累计达三天的,扣发请假人工资5元;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发工资10元,重危病者经班子例会研究作另行处理。产假、婚假、探亲假、丧葬假及长期病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但假期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按事假处理。病、事假期满,不按时上班又未能续假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20元。 二、请、销假 1、职工因病(事)不能正常工作,应请假,病(事)后及时销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可用电话请假。不足半天的临时性病(事)假由部主任准假,并及时填写请假记录;半天

3、至三天以内病(事)假由中心副主任准假,并及时填写请假记录;三天以上病(事)假由中心主任准假。中心副职领导向主要领导请假,中心主要领导须向区分管领导请假。 2、异地采访及执行其它公务,需向中心副主任说明,并及时准确填写外出原因和时间。 3、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病假七天以上(含七天)应有请假条或诊断书,并交办公室登记备查。 三、有关参加集体活动的规定 1、网络信息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业务学习、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所涉及到的人员均应积极响应并按时参加。 2、全体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完成活动中所应分担的任务。 3、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举止大方,仪表端庄、文明。 4、集体活动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的,须向中心副主任请假。集体活动期间一般性采访及工作一律停止。 5、集体活动迟到、早退的,扣发工资10元,未经请假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每次扣发工资20元。 四、此办法从年月日起执行。网络信息中心2016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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