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场地吊运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安全防意识。
(2)严禁酒后作业。
(3)吊装作业人员统一配戴项目部的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遵守项目的规定。
(4)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教育学习,听从统一指挥。
(5)起重工、信号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6)信号工要穿有明显标识的衣服,两眼视力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等生理缺陷。
(7)信号工高空指挥时,需戴安全带,脚穿防滑鞋。
(8)吊车尾部为司机盲区,工作人员注意吊车尾部的旋转动态。
(9)司机作业时,严禁收听任何有声电器及,严禁和其他人员交谈。
(10)司机和信号工必须使用对讲机进行指令的接受和发出,确保对讲机的音质清晰,调频无干扰。
(11)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
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
在信号不明和作业现场光线阴暗时,严禁进行起吊作业。
(12)起重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
(1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缓起升,将吊绳绷直稍停,试吊高度为1mm〜2mm。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滑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4)大雨、风力在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或一侧作业。
(1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超负荷不吊;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
在重物上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挂不吊;
物件捆绑不牢不平或活动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
棱角缺未垫好不吊;
5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
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
(16)使用起重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
(17)机械设备下井后要摆放整齐,用倒链拴牢固。放在高处的货物要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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