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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特别事故预防及处理
第一节 矿井特别事故的预防
一、区域性猜测
主要与科研单位进行合作,对煤层进行猜测。
二、工作面猜测
1、现场施工人员、瓦检员必须熟知特别预兆:
〔1〕煤炮声、支架断裂发出的响声,岩煤开裂自行剥落、掉渣、底鼓与煤壁颤抖,钻场变形,垮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2〕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气温气味异常,打钻喷瓦斯,发现哨声、风声和蜂鸣声等。
2、钻屑量猜测
〔1〕在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mm、孔深10m的钻孔。
〔2〕钻孔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依据每个钻孔钻屑解吸指标K1或△h2猜测工作面的特别危险性。采纳钻屑指标法猜测工作面特别危险时各项指标的特别危险临界值,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特别细则》规定△h2为湿煤160Pa,干煤200Pa,K1值按如下表。实测K1值或△h2值等于或大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猜测为有特别危险性工作面。
△h2 K1 危险性
Pa mL/(g•min1/2)
干煤 湿煤 干煤 湿煤
≥200 ≥160 ≥0.5 ≥0.4 特别危险工作面
<200 <160 <0.5 <0.4 无特别危险工作面
〔3〕采纳钻屑指标法连续猜测特别危险性,当猜测无特别危险性时,每猜测循环应留有5m的猜测超前距。
第二节 防治特别的主要措施
一、区域性防突措施
我矿主要采用开采2#煤作为上保护层,在没有保护层可采的7#煤层必须在岩石巷内施工瓦斯抽放巷打穿层钻孔对煤层进行大面积预抽,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特别细则》规定后,方可进行准备采掘工作面。
二、局部防突措施
〔一〕石门揭煤
1、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具体记录岩芯资料。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20m〔垂距〕之前,必须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5m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地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状况等;
2、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m〔垂距〕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猜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与牢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为准确得到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值,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不能共享时,两者见煤点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m。
在近距离煤层群中,层间距小于5m 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应测定各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3、为了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底〕部两侧补打3个小直径〔42mm〕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当岩巷距特别煤层垂距不够5m且大于2m时,为了防止岩巷误穿特别煤层,必须及时采用探测措施,确定特别煤层层位,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m〔垂距〕。
4、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岩柱尺寸应依据防治特别措施要求、岩石性质、煤层倾角等确定。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的最小值为:抽放或排放钻孔3m,金属骨架2m,水力冲孔5m,震动爆破揭穿〔开〕急倾斜煤层2m、揭开〔穿〕倾斜或缓倾斜煤层1.5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加大法线距离。
5、石门揭穿〔开〕特别煤层前,当猜测为特别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用防治特别措施,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用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开〕煤层;假设检验措施无效,应采用补充防治特别措施直至有效。当猜测为无特别危险工作面时,可不采用防治特别措施,直接采纳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开〕煤层。厚度小于0.3m的特别煤层,可直接采纳震动爆破或远距离爆破揭穿。
6、防治石门特别措施可选用抽放瓦斯、水力冲孔、排放钻孔、水力冲刷或金属骨架等措施。
〔二〕煤巷掘进
1、在特别煤层中掘进采用的主要措施有在迎头施工超前瓦斯释放钻孔、巷帮施工超前抽放钻孔。但在第一次执行上述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纳浅孔排放或其它防治特别措施,在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执行措施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保证执行措施的安全。
2、在制定巷道时注意以下问题:
在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队中,同一阶段的特别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不得布置两个工作面相向回采和掘进。
特别煤层的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队。
3、特别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靠近或处于地质构造破坏和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地带时,都应认真检验防治特别措施的效果。如果措施无效,应及时采用补救措施。
〔三〕采煤工作面
1、必须及时修理特别煤层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道,坚持畅通。
2、在特别煤层中,不得使用放顶煤采煤法;特别状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省煤炭局批准。
3、特别煤层采煤工作面的防治特别措施主要有:工作面内部施工瓦斯释放钻孔;施工顺层抽放钻孔。
第三节 防治特别措施的效果检验
一、保护层的开采厚度等于或小于0.5m、上保护层与特别煤层间距大于50m或下保护层与特别煤层间距大于80m时,必须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
二、预抽煤层瓦斯后,必须对预抽瓦斯防治特别效果进行检验,其有效性指标应依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数据,可依据以下指标之一确定:
〔一〕预抽煤层瓦斯后,特别煤层的残存瓦斯含量小于该煤层始突深度的原始瓦斯含量。
〔二〕煤层瓦斯预抽率大于30%。采纳煤层瓦斯预抽率作为有效性指标的特别煤层,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纳工作面猜测方法对预抽效果进行常常复验。
三、掘进工作面防治特别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同意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采煤工作面防治特别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同意的推动进度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当防突措施无效时,不管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用防治特别的补充措施,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用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
第四节 安全防护措施
井巷揭穿特别煤层和在特别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第五节 发生煤与瓦斯特别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一、井下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特别事故,发现人员应马上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按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成立救灾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二、发生煤与瓦斯特别事故,要尽量缩小受灾范围,所有人员必须迅速佩戴自救器,切断灾区内的电源,将有害气体导入回风巷,按避灾路线撤离。
三、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途留下标记。
四、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要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躲避硐或其他安全地点暂避,在硐室外留下显然标记,并不时敲打轨道或铁管发出求救信号。
五、辅助救护队员在进入灾区抢救之前,应查明井下发生事故状况,制定控制风流及预防发生瓦斯爆炸的措施。注意检查沿途气体状况、温度变化状况,以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
1、首先查清遇险人员的数量及分布地点,分头寻找救护。
2、进入灾区,行动要慎重,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六、参加事故处理指挥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名单、通知方法、顺序
1、矿成立煤与瓦斯特别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 指 挥:矿长王富成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刘威锋
成 员:安全矿长罗玉国、生产矿长覃胜利、机电矿长邹吉本、经营矿长王有才、王 政、胡解敏、刘凤川、杨 宏、王兴财、许志强、采、掘各单位、安监部、技术部、调度室、通防部、运输队、机电部、防突队、保卫部、供应部、辅助辅助救护队、医务室、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2、指挥部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理预案;
〔2〕召集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现场,协调各专业小组行动;
〔3〕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4〕批准现场抢险救灾实施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5〕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状况;
〔6〕负责组织煤与瓦斯特别应急演练。
3、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1〕调度室:承接煤与瓦斯特别事故报告;组织分析判断事故类型,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马上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状况和应急处理进展状况;落实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做好相关记录,并负责井下人员的盘点。
〔2〕机运部:依据指挥部命令,下达矿井停送电工作命令。协助制定机电设备抢险工作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按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协助事故单位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负责保证各种通讯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网路畅通。负责井下人员安全撤离、救护人员及救援物质的运输工作。
〔3〕安全部: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事故损失的调查、汇总和上报。
〔4〕供应部: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设备;负责将救护抢险材料、工具、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
〔5〕辅助救护队:负责事故的抢险和救援工作,与熟悉现场状况人员配合,及时了解掌握现场灾情发展状况并汇报指挥部,制定正确救人措施;依据指挥部营救遇险人员和措施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抢救伤员;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6〕保卫部: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警戒设置,疏散人员,维持秩序;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队治安及危险源的控制。
〔7〕医务室:负责制定事故现场受伤人员急救和治疗应急措施。负责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
〔8〕通风队:提供反应井下现状的通风系统图及通风瓦斯状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救援措施。
〔9〕防突队:负责提供井下现状瓦斯抽放管网系统图及恢复工作,负责特别区域防突措施的实施,执行与瓦斯治理有关的防突抽放钻探工作。
〔10〕工会:负责后勤保证工作。负责善后安抚处理工作。
〔11〕技术部:负责事故抢险期间各种救援方案应急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提供事故抢险期间各类图纸及水文地质状况,并依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2〕采掘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井下人员的盘点。
4、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指挥部、专职抢险队和专业小组:危险源控制组、伤员抢救组、安全疏散警戒组、物资供应组、专家咨询组。各专业组应积极协助事故单位进行事故抢救。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是处理事故的具体实施者。现场应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现场抢救指挥部负责人由事故单位现场第一责任者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和抢险器材,制定现场抢险方案和措施,按抢险方案和措施组织现场抢险工作。现场抢救指挥部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专职抢险队由通风、防突部门组成,负责事故发生后对通风系统调整的具体操作等。
〔3〕危险源控制组:由专业抢险队、辅助救护队、保卫部及事故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依据危险源性质马上调用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负责紧急状态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展。
〔4〕伤员抢救组:由医务室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至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5〕安全疏散警戒组:由保卫部组成。负责对现场及四周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四周物资转移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队域;在人员疏散队域进行治安巡逻。
〔6〕物资供应组: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7〕专家咨询组:由防突、通风、安监、技术、调度等单位组成。协助现场抢救指挥部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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