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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机关绩效考核制度
J机关绩效考核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考核范围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二、考核内容(一)业务工作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和所承当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状况。(二)共性工作...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和所承当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状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状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状况;精神文明建设、遵纪遵守法律、清廉自律、工作作风状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状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状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状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状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日常考核记录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计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安排布暑,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状况,填写《年度考核表》;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够;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执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治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状况的,得60分。其中,宣扬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革新,并取得显然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特别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4、超额完成年度宣扬工作任务的,按以下标准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加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际状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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